浦府〔2011〕292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金杨新村街道金桥瑞仕花园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1〕18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金杨新村街道金桥瑞仕花园居民委员会。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