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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老港镇大河中心村规划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2-02-20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老港镇大河中心村规划的批复

 

浦府〔2011〕288号

 

老港镇人民政府:

区规土局转报的你镇《关于老港镇大河中心村建设规划方案的请示》(浦老府[2010]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河中心村规划范围:卖盐路港-规划纬五路-白龙港-大治河,总面积3.6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近期到2012年,远期至2020年。

二、同意大河中心村规划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规划至2020年,居住人口约1300人,中心村建设用地约15.6公顷。

三、同意规划所确定的村民居住点的布局、数量和类型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规模。规划大河中心村设置1个村民居住点,居住点建设用地约15.6公顷,规划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有村委会办公室、合作社、医疗室、小型市场、便民商店、多功能活动室、综合服务用房和室外健身点等。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中心村道路等级及相应交通设施的布局。请进一步深化完善。

五、原则同意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和河道水系规划。请进一步落实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用地和相关控制要求。

六、原则同意村民居住点的各类建筑的总平面布局方案,在实施中进一步深化完善。

七、在实施中应严格控制各道路的规划控制线和绿化隔离带用地,并应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请根据以上意见并结合镇、村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村民建房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