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老港镇欣河中心村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1109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2-02-20 |
浦府〔2011〕287号
老港镇人民政府:
区规土局转报的你镇《关于老港镇欣河中心村建设规划方案的请示》(浦老府[2010]7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欣河中心村规划范围:老港镇界-卖盐路港-老港河,总面积5.3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近期到2012年,远期至2020年。
二、同意欣河中心村规划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规划至2020年,居住人口约1900人,中心村建设用地约22.8公顷。
三、同意规划所确定的村民居住点的布局、数量和类型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规模。规划欣河中心村设置1个村民居住点,居住点建设用地约22.8公顷,规划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有村委会、合作社、敬老院、欣河商业医疗中心、集贸市场、欣河副中心、多功能活动室、欣河公园等。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中心村道路等级及相应交通设施的布局。请进一步深化完善。
五、原则同意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和河道水系规划。请进一步落实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用地和相关控制要求。
六、原则同意村民居住点的各类建筑的总平面布局方案,在实施中进一步深化完善。
七、在实施中应严格控制各道路的规划控制线和绿化隔离带用地,并应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请根据以上意见并结合镇、村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村民建房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