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1120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2-02-20 |
浦府〔2011〕29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现将《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 2015)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推广,能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为建设体育强区夯实基础。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市民的体育权利,进一步提高浦东新区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探索并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浦东特点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 2015)》以及《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 2015)》(沪府发[2011]5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状况
1、建设体育设施。 体育设施建设是全民健身工作的基础工程。“十一五”期间浦东逐渐形成了以大型体育中心和体育公园绿地为辐射主体,以公共体育运动场、社区健身苑点和农民健身工程为分布网络,以学校、社会体育场地为功能补充的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网络。目前,浦东新区公共体育场馆达到7个;已建成社区健身苑点1689个,面积92万平方米;公共运动场59处115片,场地面积6.4万平方米;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81个,场地面积14.1万平方米;全区80%以上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浦东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95%,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达到96%。
2、培育健身组织。 体育健身组织是全民健身工作的主体要素。“十一五”期间,浦东新区有单项体育协会19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2个、社会单项体育俱乐部4个;社区健身俱乐部10个;社区健身团队3004支;社区体育指导站38个;社会体育指导员5434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2%,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本区常住人口比例为1.3‰。
3、构建服务体系。 构建浦东新区体育服务体系,是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一五”期间浦东着力构建和完善体育设施、团队组织、健身活动、体质监测、健身指导、信息咨询等六大体育服务(网络)体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4、创新体制机制。 在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大背景下,新区体育部门积极探索“小政府、大社会”的体育事业管理服务新模式,尤其是在具体举措的创新上,探索推行《浦东新区街镇(社区)体育评估办法》、《浦东新区体育社团(俱乐部)评估办法》和《浦东新区体教结合学校管理办法》三大体育评估指数,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全社会办体育的“大体育”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全民健身工作的发展。
5、开展健身活动。 健身活动是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载体。“十一五”期间,浦东新区举办、承办、协办各级体育赛事活动2314项,其中区级220项,市级163项,国家级81项,国际级30项。创建了10个“一街(镇)一品”体育项目特色活动基地,其中浦东新区获得全国“游泳之乡”、“田径之乡”的称号,浦东新区体育局多次获得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等荣誉,源深体育中心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的称号,唐镇、高东、三林分别被授予 “中国台球之乡”、“中国门球之乡”、“中国龙狮运动之乡”的称号,陆家嘴的海派秧歌走进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洋泾社区体育俱乐部被评为国家级社区体育俱乐部。
6、推进体质监测。 体质监测是全民健身工作成效的重要评价依据。“十一五”期间,浦东新区建有区级市民体质监测中心1个、社区市民体质监测站12个,为市民提供体质监测服务超过10万人次,并完成了第三次国民体制监测6000个样本的测试任务。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保持80%以上,优秀率达到15%。
7、加强舆论宣传。 体育宣传是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推手。“十一五”期间,编印《浦东体育年报》、《浦东体育》报等体育类宣传资料100余期;由电视、网络、报纸、年报等共同组成的体育宣传媒体,共刊载文章250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刊载50余篇,市级媒体刊载300余篇,区级媒体刊载2200余篇,共计文字50余万字,图片1000余幅。
“十一五”期间,浦东新区的全民健身工作虽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和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体育科学化程度还不高等原因,浦东体育的发展与浦东新区的经济地位、国内外影响力及未来发展目标相比,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1)体育机制体制的探索与创新仍需进一步深化;(2)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与运作需要进一步完善;(3)体育硬件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4)健身活动的开展仍需进一步推展;(5)发展环境的规范仍需进一步重视;(6)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科学研究仍需进一步突破。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基点,以建设浦东体育强区为主线,以建成大众体育示范区为总体目标,以创新全民健身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均衡发展、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程度、加强全民健身舆论宣传和信息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体育消费和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为上海体育事业发展和新浦东“二次创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发展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全局”的原则
坚持发展体育事业,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把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塑造城市精神、增强城市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体育事业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处理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项体育工作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两区合并后,城乡区域、群体结构、年龄比例、项目分布等方面的均衡发展。
(三)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的原则
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生产要素”的理念,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在体育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在科技、教育和人才的相对优势,提高体育科技水平、教育水平和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
坚持以“改革求发展,以创新促进步”的方针,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努力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努力加强体育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开创具有浦东特色的体育发展道路。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指导科学的基本满足广大市民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浦东新区体育事业的整体实力和在上海、乃至全国的体育竞争力;形成与新浦东相匹配的体育发展环境和发展水平,实现大众体育示范区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创新全民健身管理体制机制。以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形成政府宏观管理、部门积极推动、社会广泛参与、市场协调运作的全民健身工作新格局。逐步建立全民健身良性运行机制,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进重点工作的建设和管理。依托体育评估指数作用,加强体育系统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调动街镇积极性,理顺各单位间的关系,提升体育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并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发挥行业化管理功能和社会办体育的潜力。
2、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并完善运动设施、团队组织、体质监测、健身指导、体育活动、信息咨询等六大体育服务(网络)体系,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探索并逐步形成体育行政部门、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站)、体育社会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构成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并推行社区体育社工服务制度;二是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协会)实现38个街镇全覆盖,基层体育组织的数量不断扩大,社区健身团队达到3200支;三是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健设,体育健身俱乐部或协会居(村)覆盖率达到98%;四是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本区常住人口的1.5‰。
3、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场馆设施规划和建设,并优先发展社区体育设施和郊区农村体育设施。在已经建成的源深体育中心、南汇体育中心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三林体育中心、川沙体育中心、张江体育中心、金桥体育中心、外高桥体育中心、临港新城体育中心和周浦体育中心的建设;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建设东方体育中心。建设60条百姓健身步道、6个百姓游泳池、20个百姓健身房、8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个社区公共运动场,使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居(村)覆盖率达到98%。逐步形成以区级体育中心和体育公园绿地为辐射主体,以公共体育运动场、社区健身苑点和农民健身家园为分布网络,以学校、社会体育场地为功能补充的三级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网络,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6平方米,市民走出家门步行10分钟就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利用公共交通工具15分钟可到达综合体育设施。继续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和公共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探索多种形式的开放管理模式,完善促进开放的政策和机制,探索建设区域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和完善体育场地开放的新途径,力争85%学校场地向公众开放,进一步增加开放时间。
4、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市民健身参与程度,重点增强市民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倡导市民人人喜爱并参加一项健身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中年群体、老年群体、少数民族群体、残疾人群体、职工群体等体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驻地军队和企业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其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予以积极支持;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每天锻炼1小时,人人学会游泳、阳光体育及大联赛等项目广泛开展,提高青少年体质,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各街(镇)、社区广泛推动“体育生活化”、“全民健身日”、“上海市全民健身节”等活动广泛开展。努力创建浦东新区特色的 “一镇一品”项目20个,市级示范街、镇3-5个,国家级示范街、镇1-2个。
5、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程度。根据浦东新区体育事业发展需要,设立大众体育健身科学化的研究课题,采用委托或招标等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继续推进市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市民健康状况研究、市民体质测定标准、市民体质监测制度,《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优秀率达到25%,定期向社会公布浦东新区市民体质监测报告;继续实施全民健身培训工程,办好新区市民全民健身技能培训中心,为市民、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健身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制度,建立和健全区、街镇二级配送网络体系,加大配送服务的力度;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制度,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运动员和其他人员加入到体育志愿者队伍,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6、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和信息建设。培育市级、区级职工健身示范基地1个、社区(街镇)体育生活化示范基地3个、学校场地开放示范校 10所、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2个、社区体育示范俱乐部3个、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示范站5个以及各类先进集体、个人典型,通过树立示范典型,推动全民健身向纵深发展,并充分利用浦东新区电视、网络、报纸、年报等共同组成的体育宣传平台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建设浦东新区体育地图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市民查询体育健身信息;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建立区域全民健身网站,丰富健身电子地图、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全民健身活动信息等内容;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和街镇体育指数评估体系网络系统,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7、促进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步伐,将体育产业融入城市现代服务业,营造发展环境,注重培育、规范和发展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彩票、体育会展、技术培训和体育中介市场,办好并形成具有浦东特色、国际知名度的品牌赛事,成为国际体育赛事的主要举办地之一。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科学、理性、健康的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成为浦东新的经济增长亮点,增长速度力争高于全市国民经济增长水平。
五、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和体育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领导机构的作用,落实组织责任制。要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将体育基本建设列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切实推进“人人运动”计划的实施,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要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政策,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购买服务或政策扶植等多种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明城区、社会事业发展评比体系等各类评价、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重点支持农村和社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各尽其能,配合计划实施。
(二)营造发展环境
浦东新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有关部门与体育部门要相互配合,利用各种资源为体育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创造性地做好工作,加强体育宣传工作,整合体育宣传资源,构建体育宣传平台,扩大浦东体育的影响力。要积极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全市各区县、全国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为体育发展服务。要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开展体育文化、奥林匹克精神、上海世博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浦东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健全计划实施机制
浦东新区街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计划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本计划的实施;进一步细化发展计划。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加强对计划的实施和监督。在实施过程中,坚持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均衡布局和协调发展,切实提高体育整体实力。建立全民健身工作的综合评价和计划调控机制,促进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年度体育工作,逐年逐项分解目标,明确进度、责任和要求,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力量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制度化评估,分析计划实施效果,必要时对计划目标进行适当调整,保障和推进本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在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逐步建立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行业加强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运行机制。
(五)推进法治进程
研究制定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加强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尤其是公益性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探索建立体育服务业从业标准管理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体育领域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检查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体育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制定相关的全民健身工作的扶持性政策,为实施本计划提供保障。
(六)引导体育消费
继续鼓励和引导市民体育消费,扶持和发展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为各种人群提供多种需求的健身服务。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七)加强体育规划
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建造体育健身设施;已建造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得挪作它用。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上海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结合“一街(镇)一品”创建和体育发展的功能定位,将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缜密规划,分步实施。居民住宅区、城市公共绿地和公园等地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休闲健身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功能和用途。
(八)推进人才强体
切实提高全民健身科研力度,培养各类体育人才,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进一步完善体育人才教育与培训体系,支持体育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浦东教育资源优势培养体育专业人才。积极落实科教兴体战略,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力量服务于体育运动实践,协调推进浦东新区运动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多元投资建设、社会参与运作、市场开放服务的科技研究服务机构。
附录:
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十二五”计划指标对比与责任部门一览表
序号 |
指标 |
指标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2010 |
2015 |
||||
1 |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
1.9 |
2.6 |
体育局 |
发改委、财政局、规土局、 环保局、各街镇 |
2 |
社区公共运动场(个) |
59 |
79 |
体育局 |
发改委、财政局、规土局、 环保局、各街镇 |
3 |
农民健身工程(个) |
281 |
361 |
体育局 |
发改委、财政局、规土局、 环保局、农委、各街镇 |
4 |
百姓健身步道(条) |
0 |
60 |
体育局 |
发改委、财政局、规土局、 环保局、各街镇 |
5 |
百姓健身房(个) |
0 |
20 |
体育局 |
发改委、财政局、各街镇 |
6 |
百姓游泳池(个) |
0 |
6 |
体育局 |
发改委、财政局、规土局、 环保局、各街镇 |
7 |
大型体育场馆数(个) |
7 |
10 |
体育局 |
发改委、财政局、规土局、 环保局、各街镇 |
8 |
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 |
90 |
100 |
体育局 |
各街镇 |
9 |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率(%) |
80 |
85 |
教育局 |
体育局、各街镇 |
10 |
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人数(%) |
42 |
50 |
体育局 |
工青妇、各街镇 |
11 |
体育团队(支) |
3004 |
3200 |
体育局 |
工青妇、各街镇 |
12 |
社会体育指导员(名) |
5434 |
7000 |
体育局 |
工青妇、各街镇 |
13 |
市民体质测试站人数(累计万人) |
10 |
20 |
体育局 |
教育局、卫生局、各街镇 |
14 |
全民健身特色项目(个) |
10 |
15 |
各街镇 |
体育局、文明办 |
15 |
全民健身市级示范街镇 |
1 |
4 |
各街镇 |
体育局、文明办 |
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十二五”计划指标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