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1123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2-02-20 |
浦府〔2011〕29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现将《浦东新区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浦东新区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根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和《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概况
“十一五”是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框架基本建成的五年。 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浦东作为核心功能区和主战场,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下,以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动力,抓住国家金融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机遇,全面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成功抵御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五年来,金融业保持快速发展,金融市场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金融机构集聚的能级和水平显著提升,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的市场体系建设、机构体系建设、政策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建设和功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十一五”期间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建框架”的阶段性目标。
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健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落户并推出股指期货产品,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推出信贷转让平台,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成立。金融市场产品不断丰富,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可分离债券,成功试点融资融券;上海期货交易所增加锌、黄金、螺纹钢和线材交易品种,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中期票据,外汇市场推出外汇货币掉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化,QFII数量和投资额度进一步增加;境外央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三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东亚银行、瑞穗银行发行人民币债券。金融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数位居全球商品期货和期权交易所第二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额居全球第三位,上市公司股票总市值居全球第六位,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债券余额居全球第五位。
金融机构体系建设。 监管类金融机构方面,“十一五”末数量达到649家,比“十五”末增加288家,增幅达80%。国际化高能级金融机构不断集聚,摩根斯坦利中国区总部落户,18家外资法人银行进驻浦东,总资产1.25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54%和83%。资产管理机构蓬勃发展,基金管理公司29家,管理资产9241亿元,分别占全国的46%和37%;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占全国50%,管理资产约占全国的36%。金融后台机构蓬勃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汇丰银行等18家中外大型金融机构的后台机构入驻上海市金融信息产业服务基地。新型金融机构迅速发展,率先引进2家货币经纪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汽车金融公司、5家券商直投公司,与中国银行合作设立中银消费金融公司。非监管类金融机构方面,拥有中外资各类股权投资企业447家,出资总额774亿元,其中包括黑石、凯雷、贝恩、安佰深、德州太平洋等5家全球排名前十位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拥有融资租赁企业23家,占全国融资租赁企业13%,注册资金总规模约92亿人民币。准金融机构方面,培育7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规模全市领先;拥有融资担保机构26家,已有10家根据市统一部署初步完成了整顿。金融专业配套服务机构方面,拥有财富管理、会计、法律、评估、资讯等专业服务机构485家,银联支付、万得资讯、诺亚财富等机构快速发展。
金融发展环境建设。 空间容量进一步拓展,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内已建成办公楼宇149幢,建筑面积810万平方米,其中小陆家嘴核心区建成办公楼宇34幢,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张江银行卡产业园竣工面积78万平方米。商业配套设施显著改善,国金中心商业项目正式运营,北滨江环境改造工程完工,小陆家嘴二层连廊建成使用;商务楼宇配套达标提升工程不断推进,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内74幢写字楼商业配套达标或齐备。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健全,制定出台促进金融人才、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融资租赁企业在浦东集聚发展的扶持政策,有效提升了浦东金融发展环境的竞争力。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率先成立陆家嘴金融仲裁院、金融法庭、金融和知识产权公诉处,金融法制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金融城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三届陆家嘴论坛、四届陆家嘴金融文化节成功举办,国内外金融合作交流广泛开展,陆家嘴金融城国际知名度明显提高。
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上市工作不断推进,建立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主板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的支持力度,2009年新股发行重启以来,推动3家企业成功上市,8家企业参与“新三板”挂牌。新型银政合作不断探索,与上海银行合作,创新政府与银行风险共担的模式,鼓励银行进行信贷创新,推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金融中心与航运中心、贸易中心建设联动的态势初步形成,上海保税区成功开展单船单机SPV融资租赁试点,为打造飞机船舶等战略性实物资产的集聚高地奠定了基础;参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浦东首批35家企业获得试点资格;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获得批准,拓展了浦东跨国公司总部机构的功能;期货保税交割获准试点,增强了跨境配置货物资源功能。金融支持民生改善和“三农”发展的作用初步显现,鼓励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创业、支持就业,累计发放贷款26.71亿元;支持新区农业保险发展,安信农保对新区种植业、养殖业保险覆盖率超过90%。
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以服务促进机构发展,设立浦东新区金融服务中心,为金融机构提供政策咨询、受理、落实一条龙服务;建立“浦东新区金融重点区域商务楼宇和土地信息监测系统”,服务金融机构的入驻需求。以服务促进人才集聚,筹建“金融人才优质护理”服务平台,为金融人才及其直系家属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成立浦东国际金融交流研究中心,引进哈佛商学院等境外知名金融教育资源,面向全国培养中高级优秀金融管理人才。以服务促进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在张江和金桥园区设立金融服务窗口,帮助企业与银行和担保机构对接;搭建社区金融便利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在相关园区街镇新设280台ATM机,为从业人员和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
五年来,金融业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对浦东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断提升。2010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826亿元,比“十五”期末增长231%。占新区生产总值的17.5%,占全市金融业增加值43%,分别比“十五”期末提高5.7和6.8个百分点,金融业的核心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当前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市场功能有待拓展、制度环境有待优化。金融市场跨境配置资源的功能有待加强,货币、债券、外汇、保险市场规模有待提升,保险产品、信贷业务和信托资产的交易市场有待建立,金融税收、法制、监管、诚信等体系有待健全。机构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人才结构有待优化。养老基金、企业年金、对冲基金等各类投资者机构要加大引进力度,信用服务、资产评估、金融信息、财富管理等金融专业服务机构需要进一步发展,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要进一步集聚。落实国家战略、金融聚焦浦东的力度有待加强。全市对陆家嘴金融城的聚焦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在区域管理、机构集聚、金融创新和服务经济方面要有新突破,陆家嘴金融城的品牌影响力要进一步提升。创新主体动力不足、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金融机构创新意识、风险意识和开展创新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特别是市场机构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十二五”时期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看。 “十二五”时期的国际形势,总体上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加快发展、脱颖而出。国际金融危机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世界经济实力的对比,亚洲经济在全球经济版图中的地位进一步上升,我国经济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成功抗击金融危机冲击,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二,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业务重心将加快向亚洲地区特别是我国转移。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正常化,将加快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加速国内本土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为上海崛起成为全球性金融中心提供了机遇。但是,随着世界经济逐步走向复苏,全球尤其是在亚洲,将掀起新一轮竞争浪潮,围绕争夺新的全球性金融中心而展开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从国内看。 “十二五”时期的国内形势,将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步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入推进必然要求金融服务方式的转型,将为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推动形成以市场为基础,以机构为主导的创新体制。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上海加快建设人民币在岸市场中心,将推动上海金融市场加快对外开放,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完善投融资结构,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必将快速扩大现有金融市场的规模,极大提升金融市场的功能,同时催生新的市场组织形式,为金融市场体系的健全提供非常有利的条件。但是,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金融认识水平的提升,各地对金融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其他省市、兄弟区县对有限金融资源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争夺的范围已从金融机构,扩大到金融改革先行先试、金融中心品牌建设等各个领域。
三、“十二五”时期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指标
指导思想。 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中央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浦东开发开放的新要求,立足国家战略,坚持“一个核心、两个重点”总体思路,以拓展功能和创新突破为主题,以营造环境和政府服务为抓手,以提高影响力和竞争力为主攻方向,争取到2015年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着力拓展空间集聚机构,着力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着力争取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着力促进金融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以拓展功能和创新突破为主题是国家战略的要求。浦东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不能仅着眼于金融增加值、金融税收等地方发展指标,而要着眼长远,加快创新先行先试,突破体制机制约束,全面拓展金融功能。以营造环境和政府服务为抓手是金融中心建设规律。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要坚持软硬并举,长短结合的原则,在金融空间布局、配套环境、制度环境和政府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以提高影响力和竞争力为主攻方向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点。浦东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要充分发挥金融体系比较健全的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提高金融资产配置效率,更好地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力争到2015年,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基本形成具备较强交易、定价、信息功能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具备较强创新和服务功能的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
主要指标。
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名 称 |
“十一五”完成情况 |
规划预期目标 |
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7.5% |
20% |
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 |
42.7% |
50% |
基金公司管理资产 |
占全国的37% |
占全国的45% |
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资产 |
774亿元 |
5000亿元 |
金融机构总数 |
649家 |
900家 |
陆家嘴甲级写字楼供应面积 |
416万平方米 |
1000万平方米 |
金融从业人员数 |
16万人 |
22万人 |
四、“十二五”时期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营造金融发展环境
1、优化金融前后台联动的产业布局。 着力打造11.9平方公里的陆家嘴金融城,深化金融业前后台联动发展。明确金融城四至边界,陆家嘴金融城包括金融前台和金融后台两部分,金融前台面积8.4平方公里,覆盖小陆家嘴核心区、上海船厂地块、SN1地块、竹园商贸区、塘东总部基地等核心区域; 金融后台面积3.5平方公里,覆盖上海金融信息产业基地— —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创新金融城管理体制,组建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探索金融业界代表和社区居民参与金融城管理,完善财力体制和人事制度,优化开发建设体制,探索扁平高效决策机制。聚焦金融前台,着力吸引国内外高能级金融总部机构进驻,大力发展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和资产管理等主体金融产业;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中国金融信息大厦、上海中心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350万平方米扩容计划。聚焦金融后台,重点吸引金融数据处理中心和银行卡后台数据处理中心;加快二期和三期2.6平方公里建设,争取“十二五”末期基本建成,开展基地后续发展的储备用地规划研究。
陆家嘴金融城四至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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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善金融城配套环境。 改善商业配套,加快推进楼宇商业配套达标提升工程,挖掘楼宇内部空间功能潜力,扩大功能性服务网点覆盖;加快推进重点休闲、娱乐和消费设施规划建设,推动整体环境功能的多元性、高层级、精品化和个性化;加快推进金融后台15万平方米商业用地和30万平方米居住用地开发。完善交通组织,在“金融城1路”基础上,完成金融城内巴士路线的网格化设置,推动标准化出租车扬招点楼群全覆盖,推进路牌指示系统以及样板路段建设;推动陆家嘴二层连廊二期开工建设,加快东西通道等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研究解决锦绣路断头路问题。建设无线金融城,启动无线网络覆盖工作,完成金融城WIFI全覆盖。提升金融城形象,创刊《陆家嘴金融城》,提高金融城形象和品牌的认知度;推进区域内标志性财经信息LED显示屏建设。提升文化内涵,推动金融博物馆、英国翡翠画廊等标志性文化项目落户陆家嘴金融城,鼓励金融城内的小剧院、小博物馆向社会开放。
(二)加快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1、着力做强现有金融市场。 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扩大上市交易产品,大力发展公司债,开展权益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扩大资产证券化等各类固定收益产品规模。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原油、白银、铅、汽柴油等金属能源期货品种,开发期货期权产品和商品指数期货期权。支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股票期权,开发以汇率、利率、股票、债券为基础的期货期权,培育发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定价基准的金融衍生产品,以及其他结构性金融衍生产品。支持银行间市场推出外币债券、项目收益债等债券新品种,探索完善做市商制度,稳步扩大会员单位。
2、加快培育新的金融市场。 推进面向长三角的OTC市场建设,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载体,做好与全国场外市场体系建设的对接,推进张江高科技园区非上市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储备上市资源。支持银行间市场拓展功能,进一步完善贷款转让平台,做大跨区域信贷转让的规模,发展票据市场,探索票据市场有效组织形式,建设全国性的票据交易中心。积极发展信托市场,配合推动全国信托登记试点立法,加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合作,加快建设全国性信托登记机构,适时发展信托收益权转让市场。探索建设保险市场,配合做好服务工作,争取上海保险交易所落户浦东。推动金融资产交易所建设,支持平安保险集团在浦东设立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各类金融产品、权益、份额等提供营销、托管、交易、登记、结算等服务。
(三)促进金融服务机构集聚发展
1、继续推动监管类金融机构在浦东集聚。 坚持把吸引国家重大功能性金融机构落户摆在机构集聚工作的首要位置,密切关注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进展,争取全国性的存款保险公司落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在浦东设立第二总部,支持国外大型金融机构将区域性或全球性总部设在浦东,提升机构能级。促进境外金融机构加快进驻浦东,主动吸引尚未进入中国的国际金融机构到浦东布局中国业务,使浦东成为跨国金融巨头的集聚地。大力引进金融后台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外包非核心业务,支持后台服务机构进行法人化改制,加快引进各类专业金融服务外包机构,加快形成金融后台和服务外包的产业集群。
2、积极发展新型非监管类金融机构。 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深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支持国际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在浦东发展,支持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浦东设立人民币基金;鼓励本土股权投资企业加快发展,研究建立新区股权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建立完善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进一步深化单船单机SPV融资试点,吸引融资租赁行业的重点企业进驻,推动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规范发展各类集合投资机构,研究通过信托计划、有限合伙等途径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范发展,鼓励发展对冲基金,促进金融工程等境外通行的金融技术在国内推广应用。
3、加快培育准金融机构。 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稳步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提升规模,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积极为中小企业和“三农”建设服务,制定完善小贷公司监管办法,控制小额贷款公司运营风险。稳步开展融资担保机构清理整顿,研究制订促进新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和管理的试行办法,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按照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部署,加强区级层面政策性担保资源的整合。
4、大力发展专业配套服务机构。 构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专业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彭博社、汤森路透社、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等国际知名金融专业服务机构,促进万得资讯、新华08等有条件的本土专业服务机构加快发展。鼓励引导第三方支付企业快速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加快研究制定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扶持政策,推动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浦东集聚和发展。积极发展本土的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培育发展金融行业协会组织,引进上海证券同业公会和保险同业公会,支持上海银行同业公会、上海期货同业公会和上海基金同业公会发展,推动股权投资、租赁、信托等新兴金融行业成立行业协会组织。
(四)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1、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稳步扩大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投资活动,支持证券市场扩大QFII投资额度,支持期货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银行间市场探索引入QFII制度。稳步推动面向境外优秀企业开放境内直接融资,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尽快推出国际板,开发基于香港证券市场的跨境ETF产品,支持银行间市场引入境外机构发行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境外主体需求的人民币投资产品。争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放在浦东先行先试,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为浦东金融市场提升跨境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2、率先推进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继续争取金融业率先对外开放,根据国家金融开放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业对外开放。放宽行业准入限制,拓展外资金融机构在业务和地域方面的限制,率先开展外资金融机构适当提高在合资金融机构中持股比例的试点。支持浦东的金融机构与跨国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通过设立合资金融机构或出让部分股权等方式,提升本土金融机构的国际视野、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推动专业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推动信用服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金融信息、会计审计、金融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引进专业服务业领域国际龙头企业,为上海金融市场配置全球金融资源提供配套服务。
3、积极参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基础设施,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在浦东设立各类资金清算中心,推动在浦东的外资法人银行获得银行间市场的结算代理行资格,支持中国银联加快建设全球网络。深化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鼓励本土中资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率先开展人民币跨境投融资试点,鼓励本地的企业居民使用人民币对外投资,支持境外企业持人民币到境内投资。推动本土金融机构服务人民币国际化,支持在浦东的金融机构在海外布局业务网络,为国内大型企业提供境外投融资服务,服务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境外参与企业。
(五)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
1、建立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的公共平台。 完善土地和办公楼宇信息监测平台,把握金融发展增量和存量空间,满足金融机构选址和办公空间拓展需求。完善金融服务中心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机构选址、大楼建设、办公装修及户籍迁移等全方位服务。搭建金融机构“走出去”发展平台,紧密联系金融监管部门,协助金融机构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为金融机构开展跨境并购活动提供便利。
2、建立促进金融人才集聚发展的公共平台。 加强国际化战略性金融领军人才的引进,对接国家、上海市“千人计划”以及浦东新区“百人计划”,支持陆家嘴金融城建设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基地。做强浦东国际金融交流研究中心,继续扩大引进国际知名商学院金融教育资源。建立金融人才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引进高端金融人才资格认证和培训项目,加快本土优秀金融人才的培养。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落实财税、户籍、居住、教育等激励扶持政策,加快推进金融人才公寓建设,建立金融人才医疗健康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金融人才出入境审批流程。
3、建立促进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平台。 建立企业上市融资服务平台,完善推动企业上市的领导和推进机制,建立上市顾问团,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研究出台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府贴息管理办法,引导信贷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完善担保机制,整合担保资源,组建新区担保集团;支持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权融资类产品试点;持续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完善金融促进社会保障发展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开发新的产品,拓宽服务领域,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新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新农村建设事业。
(六)促进金融和产业融合发展
1、金融支持航运贸易发展。 深化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增强大宗商品的市场定价话语权,推动航运产业和港口贸易发展;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完善贸易中心结算功能;探索开展跨国公司跨境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促进服务贸易项下进出口外汇收付便利化,促进跨国公司实体总部集聚发展;加快发展与新型国际贸易有关的金融产品,扩大离岸金融业务试点银行范围;丰富航运金融机构主体,推动金融机构、航运企业在上海设立专业性的航运金融总部或法人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本、境外资本设立航运产业基金或船舶飞机投资基金;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航运中心建设的能力,争取融资租赁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扩大飞机船舶融资租赁的规模;加快发展航运相关保险业务。
2、金融支持创新经济发展。 加快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深化政府与银行、企业的合作,完善风险逐级分担和奖励机制,发挥财政投入的放大效应,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优化创业型人才开展创业活动的融资环境;健全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组建新区政策性融资担保集团,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创新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融资方式,积极发展知识产权、保单、股权等质押融资,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仓储金融,拓宽中小企业抵押和质押物范围。
3、金融支持民生改善和“三农”发展。 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支持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拓展业务,积极发展汽车、家电、装修、教育、文化、旅游、医疗保健等领域的消费金融业务。着力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金融便利设施进社区,协调金融机构在相对落后区域设立营业网点,推动涉农商业银行扩大“三农”信贷规模,推动涉农保险公司扩大新区种植业、养殖业的保险覆盖率,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面向农业、农村开展相关业务。加强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社会医疗事业和养老服务机构。
(七)开展跨区域金融合作交流
1、加强长三角及国内其他地区的金融合作。 按照国家关于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浦东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金融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完善沟通交流机制。争取率先打破金融机构业务地域限制,为企业提供跨区域金融服务,促进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发展区域性金融市场,推动形成面向长三角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柜台交易市场,更好地发挥浦东的金融集聚和辐射作用。
2、开展与成熟金融中心的交流。 加强与香港、台湾的金融合作,吸引更多港台企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参与浦东金融市场,支持开发基于对方金融市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吸引港台金融人才到上海就业和创业,鼓励金融机构在港台开设分支机构,努力形成与港台之间互助、互补、互动的合作交流关系。加强与全球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交流合作,研究在纽约、伦敦等城市设立代表处,推动交流合作的日常化、常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