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浦东新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560280202100881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2-08-15

 

浦府办〔2012〕2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祝桥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浦东新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浦东新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2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发〔2011〕 6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职责分工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1号)的安排,明确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明确有关推进措施以及时间节点。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结合工作特色适时修改工作报告示范文本,结合《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充实报告内容。选择部分重点单位向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报告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并解决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在本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依法治市办〔2012〕3号)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协调,逐步推进本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创建工作树立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典型,积累先进经验。

(四)强化依法行政年度考核。 根据《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结合新区实际,明确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抽查、年度查评等方法,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估各委办局、街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评估范围,明晰评估标准,创新评估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等各制度从“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科学性”四方面开展评估。探索制度廉洁性评估长效机制,以完善制度、科学建制助推依法行政。

二、加强政府法制保障,积极推动新区二次创业

(六)推进政府立法工作。 围绕“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区、国家改革示范区建设以及综合配套改革等新举措,落实法制保障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过程,有力推动与新区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的出台进程。

(七)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 适时修订《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工作,促进提高文件制定整体水平。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清理制度,强化日常动态管理,向社会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

(八)组织开展新区法制保障后评估。 通过各种调查、分析,对新区开发区立法、综合配套改革规范性文件、条线部门支持浦东开发开放相关立法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法制保障能力。

(九)探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制保障调研课题。 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向新区人大、政协、相关领域专家、政府法律顾问团等征集法制保障调研课题项目,努力在推进新区二次创业法制保障上取得新突破。

三、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积极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制度,试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十一)优化行政复议窗口接待制度。 总结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工作制度,畅通群众复议维权渠道,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二)落实行政复议、诉讼相关制度。 继续贯彻落实《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复议应诉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浦府(2010) 415号),努力提高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诉讼的答辩应诉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及相关建议书、意见书的备案工作,落实建议书、意见书的办理情况反馈机制。

(十三)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例汇编。 组织编制《浦东新区行政复议案例汇编》,强化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功能,丰富行政复议案例指引、借鉴作用,总结行政执法经验教训,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参考。

四、  加强执法培训与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十四)强化执法培训和管理。 坚持新进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专业法律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建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及证件的管理。

(十五)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适时出台《浦东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进一步明确每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范围、时间、标准、程序等基本内容,推动案卷评查的常态化和机制化。

(十六)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制度。 选择2-3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制度试点工作,明确行政执法事项、法律依据、权限等执法基本要素,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十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 采用调研、研讨、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研究贯彻行政强制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行为。

五、强化法律服务功能,提高政府法制服务能级

(十八)深化法律审核工作。 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类文件的管理,确保行政机关合法参与民事活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合同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强化政府法制服务功能。

(十九)依法办理法律事务。 加强重大事项、重大事件、疑难案件处理中的法律分析与协调工作,依法稳妥办理行政法律事务。落实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政,有力推动新区重大工程、重点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二十)积极开展法制培训。 针对本区行政管理日常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及时开展全区法制干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单位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