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60280202100882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文广局关于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2-08-15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文广局关于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浦府办〔2012〕 1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祝桥镇:

区文广局制订的《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十二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十二五”规划

 

当今时代,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文化创意产业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成为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支柱产业。党的十七大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作为上海乃至全国改革创新的前沿,浦东新区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文化大都市”和“设计之都”的重要性,致力于把文化创意产业培育为新区经济结构调整的着力点,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新区的支柱产业,力争将新区建成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重点区域。

“十二五”时期是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从重点培育期向加速发展期过渡的关键阶段,为了更好地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同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更好地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加快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回顾

“十一五”时期,浦东新区依托产业、区位、体制和政策等优势,统筹规划、突出特色,着力构建较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体系,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建设,经过几年的探索,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初步显现出以下特点:

(一)产业规模迅速扩大。 文化创意产业已初具规模并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377亿元,占全区GDP比重达8%,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1%,快于全区GDP增速4.7个百分点。

(二)优势门类效益凸显。 初步形成若干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门类,以数字出版、网络游戏、动漫、新媒体等为主的新兴文化创意产业2010年实现增加值164亿元,占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比重达43.4%。

(三)产业集聚效应初现。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持续拓展,张江高科技园区已拥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网络游戏和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位于外高桥保税区的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初步建立文化贸易企业集聚功能,金桥网络文化产业园初步形成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网络视频产业链,唐镇电子商务港成为国家电子商务创新试点镇重要载体项目,数字电视产业基地成为中国数字电视国家标准的产业推广和示范认证基地。

(四)创新要素逐步集中。 伴随国家文化产品交易中心、国家软件产业和出口基地、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动漫游戏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工程中心、工业设计和创意设计产业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上海市文化产权交易所、上海市版权交易中心、上海市创意设计公共服务系统、上海市宣传系统人才交流中心、上海市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等功能项目逐步落户新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壮大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产业创新要素进一步集聚。

(五)发展认识更趋深化。 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文化创意产业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战略意义及其在全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重要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文化创意产业在新区新的生产力布局中的突出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共同采取措施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由于起步较晚、地域发展不平衡,相比国内部分发达地区,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广度、深度、速度、质量、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十一五”期间,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础比较薄弱,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服务等基础性行业实现增加值占文化创意产业比重仅为7%。二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内涵比较单一,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人才、文化创意品牌和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活动、原创优秀文化创意产品等亟待加快培育。三是缺少有实力、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企业和企业集团,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骨干引领和龙头带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四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还存在内容简单重复、开发模式单一、开发主体创新创意理念不足等问题。五是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创新能力亟待提升,政策落实力度和产业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增强。文化创意领域的市区联动协同机制、文化创意产业投入体制、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尚待创新完善,能有效刺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还不多,政策落实力度、政府服务效率与产业体系建设的实际需求还不完全适应。

二、“十二五”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抓住上海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和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的新机遇,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浦东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集聚力量、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浦东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区的优势,切实提升新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动力和能力,力争促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新区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产业,成为引领和支撑新区新一轮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工作方针

新区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工作方针是:立足前沿,服务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推进;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事业固本,产业强体;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立足前沿,服务大局。 认清浦东新区处于国家改革开放战略前沿的重要地位,坚定地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围绕新区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和经济转型的大局,迸一步加快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更加重视功能性、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建设。

统筹协调,分类推进。 科学、全面地梳理新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围绕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成政府部门、开发区(园区)和社会力量各尽其职、各展所能、相互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针对不同领域、区域和项目的特点,因地制宜地推进发展。

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对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点发展领域、空间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总体谋划,科学确定各项主要任务,加强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力度,加大对重大工程和项目、特色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

事业固本,产业强体。 统筹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协调发展,加快文化事业建设,夯实新区文化发展基础和成果,确保文化事业发展优势转化为有利于促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壮大的战略性资源,进一步提升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反哺文化事业的能力。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加强政府对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宏观指导、协调推动,完善各项综合配套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信息、资本、技术、人才向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三、发展目标和战略举措

(一)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新区文化创意产业从重点培育期向加速发展期过渡的关键阶段,以“创新和融合”为发展主线,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到“十二五”期末,确保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10%,力争达到12%,在巩固支柱产业地位的同时,争取把新区建设成为功能配套完善、产业链条齐备、辐射能力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重点区域。

(二)战略举措

1、创新引领战略。 加快新区文化创意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把健全新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并增强推进合力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重视技术创新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作用,重点发展高新技术较为密集的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政策组合创新和鼓励前瞻性的试点探索,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和长远效应,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主体。

2、多维融合战略。 加快新区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金融和贸易等领域的融合发展,着力提升新区文化创意产品的吸引力、要素市场的影响力和国际业务的开拓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融合发展,形成一批以新区为重要基地、业务和资产范畴扩展至全国乃至海外的文化创意企业。深化文化创意产业对新区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农业的引领促进作用,形成文化创意产业对新区旅游、信息、体育、教育、建筑等各行业的渗透,带动相关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提升。

3、人才集聚战略。 加快培养文化经营管理、新媒体技术、对外文化贸易、版权交易服务、创意设计、咨询策划、会展广告等文化创意产业紧缺人才。不断优化文化创意领域创新性、复合型、外向型、科技型等新兴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和创业人才的事业开拓和展示平台,建立健全有利于新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更快成长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文化创意人才高地,突出文化创意领军人才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体现其对提升新区文化创意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的引领作用。

4、项目带动战略。 加快引进和建设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促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在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实施本市具有战略性、先导性、带动性的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项目为依托,推动政策、资金、人才、信息、土地等资源向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文化企业(集团)聚焦,不断优化区域发展条件。以项目为纽带,努力开拓与外省市乃至海外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互惠合作,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化。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传统文化创意产业提升改造,积极培育新兴文化创意产业。 持续推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结构调整,依托高新技术和理念、服务、运行模式的创新,确立基础条件好、成长能力强、市场空间广的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领域。

1、数字出版产业。 利用传统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契机,力争在电子书、电子报刊、无线音乐、网络阅读、网络地图、网络教育、按需出版等若干领域确立行业领先地位,积极引导传统印刷向数字、绿色印刷转型。

2、网络游戏产业。 抓住网络游戏市场新机遇,拓展网络游戏业发展内涵,鼓励开发和运营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网游”产品,巩固新区作为全国网络游戏研发和运营中心的地位。

3、动漫产业。 重点探索建立健全由专业动漫创作机构、传播机构、配套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互利共赢的动漫产业链,凸显新区作为全市动漫创作生产和展示活动基地的重要地位。

4、新媒体产业。 推动以现代通信技术为依托的财经资讯、娱乐、生活和商务四类新媒体业态发展,特别是要按照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的建设要求,做强新区财经传媒产业,强化新媒体对新区包括金融在内的各行业的渗透和带动作用,积极构建跨区域新媒体传播和服务市场。

5、对外文化贸易、文化产权交易及相关产业。 建设文化创意“走出去”渠道功能和文化创意投融资服务功能,积极发展服务外包、经纪代理、咨询鉴定、交易推介、担保拍卖等文化创意中介业务,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创意市场体系提供强大的功能和服务支撑。

 6、影视娱乐产业。 聚焦影视产业链上的创意策划、投融资、市场营销、版权交易和后期制作环节,支持影视创意、影视商务和影视传播业务快速发展,逐步提高新区在国内影视行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推动新区演艺娱乐行业面向国际资本、技术和消费市场,对接国际时尚创意、专业娱乐服务、品牌连锁模式及多元娱乐元素,力争新区演艺娱乐行业发展初具国际水准。

7、会展广告产业。 利用世博会场馆群、新国际博览中心会展设施群、陆家嘴会展设施群、东方体育中心等国家和本市大型重要综合、专业场馆,重点引进和继续办好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品牌商务文化会展活动。发展广告创意策划、广告延伸服务,培育新型广告发布媒介,探索新兴广告营销方式,积极引入跨国知名广告企业总部基地。

8、创意设计产业。 加快发展消费品、服装服饰、黄金珠宝首饰等时尚设计,先进重大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大型客机、汽车等机械及装备配套等工业设计以及建筑设计、软件设计等各类以专业设计业务为核心的特色文化创意服务机构,提升新区专业设计服务于国家级开发区、“三港三区”建设,服务于制造、旅游、信息、物流、建筑、包装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产业升级的能力。

9、咨询策划产业。 发展各类智库、商务咨询、科技咨询、社会科学咨询、城市规划咨询、企业咨询等咨询服务,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咨询策划企业和机构落户浦东,放大文化创意产业的边际辐射效应。

10、休闲博览产业。 以“民族民间民俗”文化为核心,加快开发休闲体验博览服务新产品、新品牌,逐步构建具有浦东特色的“商、旅、文相结合,保护、传承、利用并举”的休闲体验博览服务。

(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实施重大工程和项目。 调整完善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支持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持续深化发展,努力形成特色,加强联动互补,重点推进和引导国家、上海市重大工程和项目向新区八大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区域集聚。

1、张江高科技园区。 依托张江高科技创意文化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具有高新技术特征的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建成面向国际、服务全国的数字出版、动漫网游、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创意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服务基地。发挥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产业组织功能,积极开展电子书(包)示范工程,参与建设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技术和标准研发平台建设。在新闻出版总署支持下,积极推进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和国家数字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建设完善“动漫谷”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上海漫画博物馆、上海动画博物馆。

2、外高桥保税区。 加快建成面向国际、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搭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国家文化产品出口基地和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口岸。实施“中华文化创意优品工程”,通过推荐、评选等手段,组织一批优质的演艺、动漫、影视、图书、广告等文化创意产品参加国际知名展会和竞赛,加强中华文化创意优品的推广力度。努力建设文化“走出去”产品和项目采购服务中心,探索开展文化设备保税租赁服务。积极建立国家文化服务外包中心,培育和集聚一批具有国际业务开拓能力的文化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对外文化贸易信息情报库,及时提供海外文化市场商业资讯。加快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参与国家文化产权交易规则制订,进一步完善文化产权和版权交易服务体系。

3、金桥出口加工区。 聚焦新兴网络视频产业及其配套服务链建设,确立技术创新丰富文化制作和传播手段的发展战略,积极支持移动通信、视觉传媒骨干龙头企业开拓新兴业务,着力引进国家级视频内容支撑技术研发和传输服务平台,努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网络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的创新基地,培育新区文化创意服务业新亮点。

4、世博—花木区域。 依托世博后续带动效应和区域深度开发,推动会展集聚区配套项目建设,形成以高端会展服务功能为主的国际文化创意展示交流中心和文化娱乐休闲活动区域,进一步拓展文化创意展示博览和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内涵。积极保护开发三林老街,联动新区新场、高桥、川沙、六灶、祝桥等区域,发挥中华传统文化展示窗口的作用,建设完善以上海民族民俗民间文化博览馆为核心,以民俗文化节、三林庙会等为重要载体的“三民文化”展示基地。深入开发白莲泾、东方体育中心及世博滨江周边辐射区域,逐步形成以时尚休闲和文体娱乐为主要特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集聚带,构建体育竞技、文化盛会乃至水上音乐演艺娱乐的展示平台。

5、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鼓励陆家嘴金融机构拓展文化创意金融服务,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文化创意金融服务业态。积极建设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机构的区域性总部,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战略性投资。深入开发陆家嘴南北滨江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带,实施公众文化创意活动扶持计划,构建南北滨江文化艺术体验和消费氛围。针对金融城从业人员文化消费需求,重点发展演艺娱乐产业,通过老厂房存量资源改造、东昌和兰馨电影院功能提升以及利用区域内楼宇公共空间等多种形式,较快地形成若干个能够满足各类中小型演出要求的文化演艺空间设施,支持演出社团发展和演艺项目创作,力争把陆家嘴金融城打造为具有影响力的时尚文化中心。

6、国际旅游度假区。 增强休闲体验旅游对相关配套产业的升级带动作用,加强文化旅游和休闲娱乐产品的深度开发和长期运营,奠定东方国际休闲体验旅游大都会的地位。实现与迪斯尼乐园项目差异化发展,保护和利用川沙、六灶、祝桥区域本土历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休闲体验旅游业。统筹规划迪斯尼周边休闲体验旅游产业带,依托新区临空经济带来的发展优势,深化华夏贡品城等特色体验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开发三甲港海滨旅游度假区,积极推进上海文化总会等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7、南汇新城及周边区域。 围绕临港重装备产业区建设,引入以重大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大型客机等机械及装备设计为主的工业设计企业。大力发展以华语影视为核心的国际影视传媒及相关产业。进一步营造新区具有国际吸引力的文化创意商务和投资环境,推进上海国际高新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落址临港并尽快启动建设,依托南汇新城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城区功能条件,努力建成面向国际国内影视传媒资本广泛合作的示范性项目。深化位于泥城的上海国际传媒产业园建设,推动影视,音乐、广告、演艺、新媒体及其配套服务行业协调发展,着力引进国际性的行业龙头企业,积极筹办“中国上海国际传媒峰会”,依托与综合保税区的联动优势,探索开展设计制作生产运输一体化、设备融资租赁等特色产业项目。积极推动临港滨海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

8、新场古镇及周边区域。 围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新场古镇,着力探索推动具有市场前景的文化遗产通过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加强与“三民文化”展示基地协同发展能力建设,着力建成与展示博览相衔接的“三民文化”创意与生产制造基地。依托上海的商务环境和消费潜力,运用鲜花港、桃花节等品牌文化项目的运营经验,开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交易、延伸开发等试点项目,努力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探索“生产性保护”的重要载体。

 

(三)加大扶持力度,形成各类主体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现代文化企业制度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要求,加大对各类发展潜力大、服务能力强的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加快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新区文化创意产业新格局。

1、打造有实力、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创意企业和企业集团。 通过整合资源、补充资本金等形式增强实力,打造新区大型综合文化创意产业集团,在推进新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NGB)建设、电影院(线)建设和改造、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平台建设、创业和创意孵化中心建设、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和盘活存量文化资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支持新区龙头骨干企业集团及其所属的文化创意产业专业服务运营企业,建设、运营和管理好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区域,吸引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实施,努力发展成为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组织者、投资者和服务者。有效运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鼓励新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创意企业通过上市提高配置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新区文化创意产业资源整合与对外合作能力,广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新区文化建设,持续拓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空间。

2、鼓励和支持非公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 落实市场准入政策,优化企业服务流程,鼓励民间资本在新区从事创意设计、广告、印刷、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活动,建设影院、剧场、书店等文化设施。通过政策扶持和优化服务,帮助优质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扩大再生产,鼓励和促进大型骨干文化创意企业提高效益、增加利润。

3、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中介机构发挥作用。 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介服务企业,在信息交流、市场开拓等方面做深、做强服务能力,建立文化创意经纪代理等中介服务队伍,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和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鼓励国际文化创意、制作、经纪、营销、人才服务等中介机构与新区文化创意企业合作,利用国际中介服务企业的人才、技术、资金和营销渠道,生产制作和提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建成门类齐全的文化创意产品市场和文化创意要素市场,为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赢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4、发挥文化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探索发起设立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合会,支持在若干文化创意行业特别是新兴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建立行业协会。发挥新区现有文化创意行业协会在交流信息、开拓市场、服务企业、沟通企业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保障行业内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政府部门加强对文化创意类社会组织在开展技术攻关与协作、人才培养与引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社会类组织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鼓励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政府为其办事、研究、培训等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协会通过定期出版刊物、资料,不断宣传文化创意企业,为会员单位提供人员培训,帮助会员单位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帮助会员单位开发市场,寻找客户,为会员单位提供一些社会福利性服务工作。

5、运用智囊机构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服务。 以“两个中心”建设为指引,围绕新区文化创意金融服务和文化贸易服务两大重要功能建设,探索联合市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部分专业公司建立智囊机构,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服务,凸显新区文化创意产业抓特色、抓突破的长远战略布局,发挥对新区乃至本市、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支撑作用。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中介咨询业的发展。建立相应的资格考试制度和资格认定制度,为中介咨询业的队伍建设提供保障。依据咨询机构的性质和公司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对非营利性咨询机构,运用多种手段,鼓励和支持咨询公司对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广泛的咨询与服务。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在新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取得新的进展,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新区文化生产力。

1、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深入发展。 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工商、价格、社保等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改制企业深化发展。在“十一五”基本完成新区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企业改制任务的基础上,围绕“三网融合”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NGB)建设的战略机遇,加快培育新型企业,催生新兴业态。加快新区影剧院转企改制,探索在新区所属、街镇所属影剧院之间建立紧密的纽带,筹划组建省市级(或跨省市)电影放映院线,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把新区国有(含集体所有)影剧院改建为符合群众需求的文化经营和文化消费设施。

2、建立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以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为基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改革、改组、改造与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把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与推进政企分开、转交政府职能结合起来,推进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做强做优做大新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成为文化领域技术创新的真正主体。进一步完善新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明确出资人和委托监管人的职责权利,建立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新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文化资产重大变动的审查把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国有文化企业评价、监测、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新区国有文化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承担文化使命、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3、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宏观推进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新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关系,明确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调整产业政策导向,继续强化新区吸引国际国内文化市场主体在浦东发展的政策优势,同时,探索政策创新,在新区培育成长、发展、壮大的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提升政府部门对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统筹协调能力,在继续建设完善新区亟缺的电影院、剧场、图书馆、大型书店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基础上,探索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创新政府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加强政府对文化创意产品生产的有效引导,加大正向激励,支持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文化创意精品力作,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

4、利用部市合作、市区联动机制,借势借力加快发展。 推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浦东开发开放战略、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中华文化“走出去”等重大战略举措联动,用好“部市合作”机制,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推进体制、运行机制、发展模式方面的“先行先试”,借势借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和“设计之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联动,争取上海市一系列改革试点工程和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率先落地新区。推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长三角区域以及全国发展联动,重点发展面向国际市场、服务全国的对外文化贸易。实施“多区联动”战略,围绕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利用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商务机构密集的有利条件,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各类园区经济、商务楼宇经济、商业街区经济、主题地产经济、相关服务经济关联发展。

5、积极扩大文化内需,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群众基本文化消费需求,逐步加强文化市场产品和服务流通体系建设,借鉴迪斯尼等主题园区成功运营经验,探索建设主题式消费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新型文化创意消费业态,拓展新兴文化创意服务消费形式,促进居民一般消费向文化创意消费的结构升级。把国家扩大内需战略与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拓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开放的姿态推出一批以新区为基地的优质文化创意企业,面向全国进行市场拓展,满足更广泛的机构和个人的文化创意服务需求。广泛开展省市区间的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根据需要积极为外省市文化资源提供产品和项目转化服务。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和知识产权评估、文化产权交易所等要素市场建设,提供面向机构和个人的专业服务。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五、政策与保障措施

要从新区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在新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纳入新区重要议事日程,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和实施情况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

(一)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健全新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继续发挥好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的领导统筹作用,定期研究、决策部署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功能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推进等,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所涉及的规划、土地、资金、政策等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和落实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根据规划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加快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落实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为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对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投入力度,确保“十二五”期间安排相当数量的资金用于促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鼓励新区有条件的街道、镇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制定完善新区财政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运用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发展、人才引进与培育以及重大工程关键功能的建设。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加大新区财政配套扶持力度,鼓励新区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实施国家和本市重大工程和项目,逐步提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在国家和本市各类产业资金扶持项目中的数量比例。

改善新区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发挥新区已有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制定文化金融政策并探索开展试点工作,支持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及中介机构组建投融资服务联盟,建立投贷联动机制,开发各类融资、担保和质押创新文化创意金融产品投放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

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托新区产业用地布局,用地储备和供应向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倾斜,为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提供保障。依据《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争取新区文化娱乐占规划用地面积、文化娱乐人均规划用地面积取相应标准高值。加强新区文化创意管理部门和规划土地部门的紧密协作关系,针对标志性文化创意设施建设、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落地等情况,建立部门分管负责人“一事一议”的不定期协商制度,解决制约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的土地资源瓶颈。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和上海市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意见,积极支持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地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

加快落实文化市场准入的各项政策规定,依据《关于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调动全社会参与新区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引导非公资本进入新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发布文化创意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新区鼓励和允许投资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三)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市场推广平台、技术支撑平台、融资服务平台等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平台建设。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服务和管理水平标准化,把“人文浦东”作为重要品牌,整合形成统一的推广平台,扩大新区文化创意产业传播效应和社会影响,重视现代科技在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进国家级、市级文化创意产业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优势,搭建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包括贷款、投资、上市辅导、支付等各类金融服务的投融资服务平台。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发挥新区文化执法大队的综合协调作用,参与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建设,积极与全国文化创意产业较发达地区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在调查取证、案件移送、提供当事人信息、统一采取执法手段等环节相互支持协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通报制度、案件协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进一步支持新区文化创意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率先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探索建立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增强市民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的用法能力和维权能力。建立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知识产权信用评价体系、文化创意类企业信用数据库,健全知识产权评价体系。

(五)加强优秀人才队伍建设

把文化创意人才纳入新区人才引进“百人计划”重点工作,每年推荐若干海内外优秀人才,争取纳入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加快制定新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人才目录和优秀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评价办法,加大对新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指导,高校科研机构、园区和企业共同参与,“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多层次文化创意人才培养体系,通过适当调整财政政策、加大项目扶持力度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加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视文化创意领军人物对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研究制订并实施高端文化创意人才的激励政策。大力吸引海外高端文化创意人才来新区发展事业,研究制定完善各类优惠政策。创新文化创意领军人物和高端文化创意人才服务机制,为其发展事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便利条件。探索建立新区文化创意人才荣誉制度,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机制,对为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并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六)完善产业统计和评价体系

加强产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分析研究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产业统计在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评价体系”,通过年度定期评估比较,合理评价资金投入绩效、企业外部环境、文化发展活力、技术研发创新等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的构成因素,适时调整和改进文化创意产业领导推进工作,确保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各项发展目标实现。

 

 

 

浦东新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