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川沙新镇六灶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888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2-08-15 |
浦府〔2012〕132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灶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2〕29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川沙新镇六灶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吉秋路,南至焙灶港,西至南六公路,北至六灶港。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功能布局、公建配置等相关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2.3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49.93万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2.54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面积约12.53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面积约17.30万平方米。规划人口约3.5万人。
三、原则同意土地使用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14.2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188.38公顷:住宅组团用地约83.30公顷,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3.15公顷,基础教育设施用地约12.5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约10.72公顷,道路广场用地约36.19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约0.90公顷,绿地约28.84公顷,城市发展备用地约12.75公顷。
四、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