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等三部门关于浦东新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560280202100914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2-10-30

 

浦府办〔2012〕3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祝桥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制订的《浦东新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浦东新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

 

浦东新区(含原南汇区)通过前两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硬件条件得到改善,工作网络初步搭建,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新区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2. 57岁,婴儿死亡率2.9 5‰,孕产妇死亡率4.84/10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88. 80/10万,维持在历史较低水平。

2009年原南汇区划入浦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半径进一步扩大,服务人口持续导入,南北之间服务水平与管理方式存在差异等,进一步增大了公共卫生服务压力。公共卫生体系发展与浦东新区的城市功能定位、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公共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存在差距,公共卫生资源配置、规划布局、内涵建设尚待完善。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在前两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区公共卫生工作全局,深入贯彻国家、市医改精神和卫生“十二五”规划,坚持公共卫生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健康服务的导向,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构建与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在前两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基本建设、能力建设、学科与人才建设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布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到2013年末,初步建成布局合理、机制健全、运行高效、反应迅速、服务规范,基本满足民众身体健康、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安全保障需要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以协调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基本建设

1、加强区级协调和支持系统建设

优化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专项工作委员会功能,完善公共卫生多部门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区公共卫生专家库,为公共卫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与能力保障。

2、加强专业部门工作机制建设

调整完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资源规划和布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6个疾病预防控制分中心、8个卫生监督分所和2个医疗急救分中心的功能和内涵,新建2个献血小屋,完成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工程项目立项,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反应速度,缩短应急反应时间,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以工作协作体为纽带.推进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眼牙病防治等薄弱领域体系建设,形成专业站所牵头、医疗机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的工作协作机制。以信息化为手段,加大信息化的推广和应用,实现公共卫生信息在专业站所和医疗机构之间互联共享。建立并完善公共卫生绩效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全面实施公共卫生绩效考核。

3、加强属地公共卫生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发挥街(镇)政府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协调、宣传、发动、保障等重要作用,明确责任,落实职能,通过逐步组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员队伍等方式,织密网底。

(二)以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1、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以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为抓手,逐步完善《浦东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浦东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健全区、街(镇)两级应急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2、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1)深化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

以妇女儿童、学生和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城乡结合部和流动人口聚居地为重点地域,着力开展传染病防控。继续深化国家“十一五”重大专项“传染病症状一疾病—病原谱综合监测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的病原学监测网络,提升病因快速鉴定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能力、监测网络和诊治能力建设,在基础研究、实验室检测、临床诊治等方面形成优势。建立浦东新区国家耐多药示范基地,提升耐多药结核病控制与诊治能力。加强梅毒的防治网络建设及内涵建设。

 (2)提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能力

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有效控制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减少和控制慢性病的发生与发展,最大限度降低慢性病造成的危害。关注天气事件和大气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建立气象相关疾病预警技术研究监测点,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病、流行性感冒等主要气象相关疾病预报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健康生活提供实时、实用信息。

 (3)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

围绕新区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结合保障浦东“两个中心”建设需要,对照国内一流公共卫生实验室能力,开展浦东新区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一期建设。一期建设以传染病病原谱检测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慢性病生化检测实验室为主,在分子生物学技术、质谱技术方面有所突破,重点建立和应用分子溯源和基因测序技术,提升传染病等疾病的检出能力。

3、加强卫生监督预警和干预能力

不断强化信息技术在监督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卫生监督技术含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预警和干预能力。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控体系,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建立计量认证现场监测质量控制系统,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测程序,完善后台质量控制,实现数据自动分析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监控力度,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控系统。加强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的医源性感染规范化管理。

4、优化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能力

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可持续发展的妇幼卫生管理体系和行动策略。推广应用孕产期适宜的保健和干预技术。完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管理网络和规范,重点加强早孕期唐氏综合症的筛查和诊断。进一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和规范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泌尿系统疾病和视力障碍等出生缺陷的筛查和管理体系。建立儿童生长发育综合评价标准与体系,全面提升新区儿童系统保健水平。

5、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关注日益严重的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加强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基于不同机构、人群的心理健康促进网络。在部分地区进行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了解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为后期干预提供依据。针对老年人群,开展轻度认知障碍社区干预与评估,探索适宜新区的干预模式,提高老年人群精神健康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的内涵建设,做细、做实康复技术指导工作,创建市、区日间康复机构示范点。

6、提高眼牙病防治指导能力

开展学龄儿童近视综合防治,建立屈光发育档案并实施干预。聚焦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为200名新区贫困老人提供全口义齿免费修复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7、加大学校卫生工作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医教结合”工作精神,整合公共卫生资源,依托医疗联合体成立“医教结合”专家指导团队,深入开展“一校一医”活动,不断提高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升学生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8、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理念,将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融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眼牙病防治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中。建立全人群健康素养监测指标体系和网络,探索全人群健康素养综合干预模式。以慢性病人管理、母婴健康保健等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康教育传播资料库,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增强健康意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三)以多层次、可持续为方向,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建设

根据新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建立与公共卫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学科人才梯队,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瞄准国内先进的研究领域与方向,发挥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相关学科优势,打造一支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卫生专家队伍。加强薄弱和重要领域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吸引优秀人才投身社区公共卫生工作,通过招聘公共卫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等措施,充实社区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加强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年行动计划对于深化医改、实施卫生“十二五”规划有关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目标的重大意义,切实发挥三年行动计划在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以及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和推进作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浦东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将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纳入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中,落实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进一步分解任务,制定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阶段性目标和完成时间节点,扎实、有序的推进项目实施。对未按要求推进落实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规范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督导,特别是要加强对项目执行进度、执行质量、经费管理、目标效益等完成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完成质量。

(四)合理配置,落实保障

财政部门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生行政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为项目实施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项目实施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项目执行能力和水平,做好宣传与后勤保障工作,推进各项任务和建设项目的全面完成。

 

附件:1.浦东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2.浦东新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浦东新区卫生局

浦东新区财政局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


附件1

 

浦东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毓敏    副区长

副组长:孙晓明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宋占义    区卫生局副局长

               范金成    区卫生局副局长

               李荣华    区卫生局副局长

               顾建钧    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惠安    区财政局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白云同志担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