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560280202100746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3-04-20

 

浦府办〔2012〕7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解表》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关于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实施意见》

重点任务分解表

 

主要措施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一)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建设

1、鼓励微电子、软件、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的龙头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

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

科委、经信委、发改委

2、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设无线射频识别(RFID)、半导体照明、微创介入与植入医疗器械、移动通讯等一批以终端应用带动为特征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企业与境外研发机构、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共同开展国际化研发创新与产业化合作。

支持企业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科委

出台科技合作专项政策,支持企业与境外研发机构、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共同开展合作。

科委、张江管委会

3、扩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受益面,深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效应;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等认定政策落实力度;推动下一代信息技术、网络购物、新媒体等新兴业态企业享受浦东新区研发创新财税激励政策。

落实对张江核心园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加大研发教育投入奖励措施。

张江管委会、财政局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受益面,深入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税务局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等认定政策落实力度。

科委、经信委

 

 

(二)坚持高端引领,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4、建立重大项目战略招商综合配套支持机制,加快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大飞机、重大新药创制、集成电路、核高基等国家和上海市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落地。

经信委、发改委、科委、规土局、环保局

推进国家和上海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

经信委、科委

5、实施针对工业物联网、抗体药物、海洋科技等领域的“创新热点”计划;推进建设生物医药、下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高科技产业集群;择优扶强,聚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领军企业。

继续推动实施“创新热点”计划。

科委

落实新区新一轮财政扶持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择优扶强,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支持力度。

科委、经信委、财政局、文广局

6、推动政府采购、首购创新产品,组织实施新能源、科技民生等示范工程,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应用;支持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拓展国内外市场。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局、经信委、新区采购中心、相关委办局

推动新产品示范应用,支持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经信委、发改委、科委

与街镇合作,组织实施一批民生科技及科技示范工程。

科委

7、制定浦东新区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探索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

制定高技术服务业资助资金操作细则,开展浦东新区高技术服务企业认定,加大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

科委、经信委、财政局、发改委

 

探索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文广局

(三)优化产业布局,推动重点产业基地协调发展

8、深化落实浦东新区《关于推进张江核心园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若干配套政策》(浦府﹝2011﹞218号,即“张江创新十条”),以加快实施“张江代持股计划”、“张江聚才计划”、“研发创新奖励计划”等为契机,加大先试先行股权激励、人才服务、财税支持、管理创新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吸引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张江;提升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国家微电子产业基地、国际医学园区等产业发展能级,促进张江园区研发优势向产业实力转化。

深化落实“张江创新十条”,提升国家级产业基地发展能级。

张江管委会

9、推进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桥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国家级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金桥网络视听和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基地、南汇工业园区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陆家嘴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综合保税区临空功能服务创新基地的建设。

加快推进相关产业基地建设。

陆家嘴管委会、金桥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10、加快功能性项目和创新要素集聚,支持临港、前滩、迪士尼地区等重点区域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临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临港航空配套产业化基地、国际旅游度假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前滩“跳变型”企业总部集聚区。

加快推进相关重点区域或产业基地建设。

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陆家嘴管委会

(四)加强创业孵化,完善创新创业的服务环境

11、鼓励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等积极参与专业孵化器建设,力争张江高科技园区标杆孵化器、浦东软件园专业孵化器、南汇工业园区新能源孵化器、康桥先进制造技术创业园、临空科技创业园、临港海洋科技创业中心等成为国家级孵化器,推动交大金桥科技园、张江创星园等一批民营孵化器做大做强。

支持孵化器建设,鼓励申报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孵化器。

科委、张江管委会、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金桥管委会

12、引导孵化器为企业提供投融资、创业辅导和市场开拓等服务,加强孵化器核心功能建设;在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临港地区等产业基地集中建设一批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进一步完善科技创业载体链。

支持孵化器提升核心服务功能。

科委

集中建设一批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

张江管委会、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金桥管委会

13、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专业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专业服务组织诚信档案,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专利服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和科技咨询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科委

 

14、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科学技术经费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带动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

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

财政局

(五)激发资本动力,健全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

15、创新国有创投资本监管方式,在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探索试行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优化国有创投资本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建立适应市场化要求的国资监管机制。

创新国有创投资本监管方式,试行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资产估值管理办法。

国资委、科委

16、鼓励科技企业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探索通过行业龙头企业搭建跨境并购平台,引进境外核心技术、产业资本、管理模式等战略资源。

鼓励和推动科技企业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探索搭建跨境并购平台。

金融局、国资委、科委

17、推动建设私募股权投资集聚地,设立浦东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组建科技金融服务联盟,实现银行、保险、担保、投资等各类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的有效对接。

设立浦东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组建科技金融服务联盟。

科委

(六)聚焦人才资源,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18、深入实施浦东新区“1116”人才引进工程;加快集聚海内外高端人才,鼓励张江、陆家嘴、临港等园区制定实施区域性引才计划。

深入实施浦东新区“1116”人才引进工程;加强国家、上海人才基地建设。

组织部、人保局、张江管委会、陆家嘴管委会、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

成立浦东科技领军人才俱乐部。

科协

19、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予以奖励;深入实施创新领导力计划,形成涵盖初创期、成长期和扩张期科技企业的企业家培训体系。

按照新区自主创新人才财政扶持办法,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予以奖励。

科委、财政局

深入实施企业家创新领导力计划。

科委、科协

 

20、以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导向、项目为纽带,重点建设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等一批院士企业工作站,促进院士高端科研团队与浦东高端产业的双向对接,支持其科研项目在浦东实现产业化。

重点建设一批院士企业工作站。

科协

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

21、探索推进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专利、商标、版权)行政管理体制和综合执法模式;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深化浦东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推动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开展区域知识产权“三合一”(专利、商标、版权)行政管理体制和综合执法模式的课题研究。

科委、编办、文广局、工商局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深化浦东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推动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科委

22、推动亚洲太平洋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建设,争取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功能性机构落户浦东;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评估、交易等增值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价值实现。

争取高端知识产权功能性机构落户浦东。

科委、陆家嘴管委会,张江管委会,金桥管委会

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评估、交易等增值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价值实现。

科委

23、深化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推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多种形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鼓励更多商业金融机构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深化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

科委

24、制定企业标准化建设专项政策,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

制订企业标准化建设专项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化制订工作。

经信委、质监局

(八)深化制度创新,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

25、深化集成电路保税监管、入境生物材料便捷通关等重要产业促进政策,落实分类通关、无纸化通关等便利化措施,加快探索张江新药审批协调服务机制。

深入推进集成电路保税监管。

张江管委会、海关、税务局

深入推进入境生物材料便捷通关。

张江管委会

深化落实便捷通关政策。

张江管委会、海关

26、进一步简化科技项目审批流程,改进项目评审机制,突出过程监管和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基于诚信的后评估机制和基于市场发现的竞争性评估机制。

进一步简化科技项目审批流程,改进项目评审机制。

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