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高东镇楼夏景园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750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3-04-20 |
浦府〔2013〕45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高东镇楼夏景园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3〕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高东镇楼夏景园居民委员会,其管理四至范围为:东至北新园路、南至界浜河、西至光耀路、北至高东二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