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浦东新区金融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764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3-08-02 |
浦府办〔2013〕 3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2013年浦东新区金融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2013年浦东新区金融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的精神,按照区委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和区政府工作报告对新区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出2013年浦东新区金融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契机,不断提升金融集聚辐射和资源配置功能。抓住国家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重大机遇,大力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业务创新,加快培育新型金融市场,强化金融战略招商,重点吸引重大功能性、总部型金融机构落户,加快新兴金融业态规模化发展。
以建立新型管理体制为突破,进一步增强陆家嘴金融城的活力和软实力。引入业界自治的理念,探索陆家嘴金融城法定机构运作模式,加快重点楼宇建设,完善商业、文化、娱乐和交通配套设施,加强与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与合作,营造更具活力、更加开放、更富效率的发展环境。
以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目标,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和效果。充分利用金融资源集聚优势,创新多元融资方式,为新区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的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成长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进一步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提升金融业对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1、提升国家级金融要素市场的规模和影响力。服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快债券交易产品创新,扩大ETF交易规模。服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国债期货。服务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原油期货和建设能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基于人民币的新交易产品。争取中国保险交易所落户。
2、加快新型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完善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交易融资功能。探索建立融资租赁物权登记中心。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融资租赁资产、消费积分等非标准化金融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
(二)大力提升金融机构集聚水平
3、继续保持高能级金融机构集聚态势。积极引进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上海总部和业务总部。吸引异地大型金融机构在浦东设立业务总部和专业子公司。争取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中证资信等证监会直属公司落户。争取一批新设的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券商资产管理公司及大型财务公司落户。支持大型保险中介集团的设立。鼓励引进台资金融机构到浦东发展。
4、加快新兴金融业态规模化发展。打造融资租赁企业的集聚高地,吸引国内外具有实业背景的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租赁企业到浦东发展。巩固浦东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的领先优势,重点引进创投基金、并购基金、养老基金以及各类大型基金会的资产管理机构。
5、吸引新兴经济体金融机构到浦东发展。继续推动中东银行机构集聚浦东发展。研究引入金砖国家等新兴经济体金融机构的途径和方法,争取其在浦东设立分支机构。
6、加快发展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吸引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财经媒体落户。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企业落户并发挥其引进高端金融人才的作用。发挥政策示范效应,吸引第三方支付、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到浦东发展。推动行业领先的基金后台服务机构落户。
7、规范发展地方管理金融机构。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积极稳妥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培育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
(三)着力争取金融创新先行先试
8、探索推进机制创新。探索建立陆家嘴金融城法定机构,争取市级层面的立法和授权,构建业界共治的法人治理机制,促进金融创新。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争取更多浦东企业参与试点。推进货物贸易外汇集中收付和净额结算试点。推动服务贸易外汇集中收付汇和额度管理试点,简化服务贸易审批流程和手续。开展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试点。
9、积极争取机构创新。加快商业保理业务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支持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社区化商业银行。试点汽车经销商和贸易商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探索票据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化,支持规范的民营机构获得货币经纪牌照。支持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规范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在浦东设立村镇银行资金管理总部。支持大型资产管理集团设立小贷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推动全国中小银行的金融交易部门集聚浦东。
10、着力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人民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 RQFLP)试点,积极吸引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浦东。配合市有关部门出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 QDLP)管理办法,适时启动试点,吸引国际知名另类投资机构落户浦东,探索以人民币参与QDLP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深化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试点。争取浦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首批跨境支付业务试点。推广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四)加快推进金融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11、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研究外资、民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区域开发的模式。推动保险资金、境外人民币资金、基础设施产业基金、融资租赁等多元化方式参与新区开发建设。
12、探索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模式。深化银政合作,探索多银行银政合作模式,引导银行优化服务流程和审批机制。组建新区功能性担保公司,发挥功能性担保的引领作用,促进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服务。鼓励银行针对在不同层级资本市场挂牌的新区企业的特点,开发专属融资产品。推进上海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加强金融服务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大力发展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探索投贷联动、保单质押等新型融资模式。
13、支持新区企业挂牌上市。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加强上市扶持政策的落实。完善与监管审核部门的沟通平台,争取更多企业上市。开展宣传推广和培训辅导,推动一批企业在不同层级的资本市场挂牌。研究在企业上市无异议函、挂牌资格确认函等方面设立区级预审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协调服务机制。
14、推动股权投资企业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建立股权投资企业可投项目数据库。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将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被投企业迁入浦东发展。争取更多机构参与QFLP试点工作,推动获得试点资格的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在浦东落实具体投资项目。
15、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和民生发展力度。推动涉农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做好农企与银行的融资服务对接。推动保险公司扩大新区种植业、养殖业的保险覆盖率。配合市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配合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五)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16、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加快金融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机构集聚和发展的政策环境,做好存量机构安商稳商工作。推进浦东金融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办公楼宇和土地信息监测平台,探索建立新区基金销售服务平台。研究建立融资租赁公共服务平台。
17、拓展金融发展空间,推进金融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上海中心、世纪大都会、塘东总部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推进金融城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完工。加快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区二期2.1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推进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区三期规划调整,为后续发展预留空间。探索金融新业态的空间集聚模式。
18、提升金融城配套功能。提升商业配套能级,加快商业配套面积建设,继续推进楼宇商业配套达标工程。增强金融城文化艺术氛围,推动翡翠滨江画廊项目建设营运;引进上海金融图书馆项目;推进大型金融文化专项活动长驻中心绿地。优化金融城交通环境,推进世纪连廊建设;推动陆家嘴滨江金融城天桥和地下通道项目落地;研究杨高路商务走廊建设方案。推进金融城无线网络建设,丰富无线金融城应用平台。
19、加强金融城品牌建设。配合举办陆家嘴论坛。举办第七届陆家嘴金融文化节。开展与重要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吸引国际金融组织在浦东开设分支机构。促进新区与国内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提升浦东金融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能级和水平。完善媒体合作机制,扩大陆家嘴金融城的国际、国内影响力。
(六)打造浦东金融人才高地
20、加快引进国际化高端金融人才。以陆家嘴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载体,探索高效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千人计划”、上海金融领军人才计划和浦东“百人计划”,推动国际化高端金融人才集聚浦东。
21、大力培育本土紧缺金融人才。以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引进国外一流金融教育资源.开展定制化、市场化高端金融教育培训。新建一批人才基站并积极发挥其作用。支持教育培训机构引进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能力资格认证和培训项目。探索建立证券、基金行业人才培养服务平台。
22、改善金融人才发展环境。配合市有关部门细化落实支持高端金融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新区金融人才奖励政策的执行落实。设立一门式金融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推进金融人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进境外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加快推进金融人才公寓建设。
(七)切实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23、探索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做好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地方准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强对私募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行业的规范管理。配合市金融办健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密切关注民间金融、金融新业态的潜在风险,配合驻沪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24、培育现代金融法治环境。配合金融法庭、金融仲裁院和金融同业公会增强金融审判、仲裁和调解的专业性、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金融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探索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在浦东设立分支机构或办公场所。
25、推进金融知识普及和投资者教育活动。以金融知识进社区、进课堂活动为抓手,普及金融常识,增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意识。与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及保险业同业公会密切合作,深入推进投资者教育活动。
附件:2013年浦东新区金融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13年浦东新区金融重点工作分工表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路径 |
牵头部门 |
参与部门 |
一、加快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
提升国家级金融要素市场的规模和影响力 |
服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快债券交易产品创新,扩大ETF交易规模 |
金融局 |
|
服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国债期货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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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原油期货和建设能源交易中心 |
金融局 |
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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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基于人民币的新交易产品 |
金融局 |
|
||
争取中国保险交易所落户 |
金融局 |
陆管委 |
||
加快新型金融要素市场建设 |
完善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交易融资功能 |
张江管委会 |
金融局 |
|
探索建立融资租赁物权登记中心 |
金融局 |
工商分局 |
||
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融资租赁资产、消费积分等非标准化金融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 |
金融局 |
工商分局 |
||
二、大力提升金融机构集聚水平 |
继续保持高能级金融机构集聚态势 |
积极引进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上海总部和业务总部 |
金融局 |
陆管委、工商分局 |
争取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中证资信等证监会直属公司落户 |
金融局 |
陆管委、工商分局 |
||
争取一批新设的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券商资产管理公司及大型财务公司落户 |
金融局 |
陆管委、工商分局 |
||
吸引异地大型金融机构在浦东设立业务总部和专业子公司 |
金融局 |
陆管委、工商分局 |
||
支持大型保险中介集团的设立 |
金融局 |
陆管委、工商分局 |
||
引进台资金融机构到浦东发展 |
金融局 |
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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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新兴金融业态规模化发展 |
打造融资租赁企业的集聚高地,吸引国内外具有实业背景的企业集团在浦东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租赁企业到浦东发展 |
金融局 |
陆管委,经信委、综保委、商务委 |
巩固浦东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的领先优势,重点引进创投基金、并购基金、养老基金以及各类大型基金会的资产管理机构 |
金融局 |
陆管委、商务委 |
||
吸引新兴经济体金融机构到浦东发展 |
继续推动中东银行机构集聚浦东发展 |
金融局 |
陆管委 |
|
研究引入金砖国家等新兴经济体金融机构的途径和方法,争取其在浦东设立分支机构 |
金融局 |
陆管委 |
||
加快发展金融专业服务机构 |
吸引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财经媒体落户 |
金融局 |
陆管委、工商分局 |
|
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企业落户并发挥其引进高端金融人才的作用 |
金融局 |
陆管委、工商分局 |
||
发挥政策示范效应,吸引第三方支付,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到浦东发展 |
金融局 |
陆管委、商务委、张江管委会、工商分局 |
||
推动行业领先的基金后台服务机构落户 |
金融局 |
陆管委 |
||
规范发展地方管理金融机构 |
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
金融局 |
相关街镇 |
|
积极稳妥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培育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 |
金融局 |
相关街镇 |
||
三、着力争取金融创新先行先试 |
探索推进机制创新 |
探索建立陆家嘴金融城法定机构,争取市级层面的立法和授权,构建业界共治的法人治理机制,促进金融创新 |
发改委、金融局、编办 |
陆管委,法制办 |
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争取更多浦东企业参与试点 |
金融局 |
商务委 |
||
推进货物贸易外汇集中收付和净额结算试点 |
商务委、金融局 |
税务局 |
||
推动服务贸易外汇集中收付汇和额度管理试点,简化服务贸易审批流程和手续 |
商务委、金融局 |
税务局 |
||
开展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试点 |
商务委 |
金融局 |
||
积极争取机构创新 |
加快商业保理业务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
商务委 |
金融局、工商分局 |
|
探索支持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社区化商业银行 |
金融局 |
工商分局 |
||
试点汽车经销商和贸易商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 |
金融局 |
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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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票据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化,支持规范的民营机构获得货币经纪牌照 |
金融局、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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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规范发展 |
工商分局、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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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商业银行在浦东设立村镇银行资金管理总部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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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型资产管理集团设立小贷公司资金管理总部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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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国中小银行的金融交易部门集聚浦东 |
金融局 |
张江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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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 |
推进人民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 RQFLP)试点,积极吸引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浦东 |
金融局 |
|
|
配合市有关部门出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 QDLP)管理办法,适时启动试点,吸引国际知名另类投资机构落户浦东,探索以人民币参与QDLP试点 |
金融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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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
金融局 |
|
深化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试点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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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浦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首批跨境支付业务试点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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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
商务委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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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推进金融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 |
研究外资、民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区域开发的模式 |
金融局、发改委、国资委 |
商务委 |
推动保险资金、境外人民币资金、基础设施产业基金、融资租赁等多元化方式参与新区开发建设 |
金融局、发改委、国资委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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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模式 |
深化银政合作,积极探索多银行银政合作模式,引导银行优化服务流程和审批机制 |
金融局 |
科委、经信委、财政局、各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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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新区功能性担保公司,发挥功能性担保的引领作用,促进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服务 |
国资委,金融局 |
财政局、张江管委会,综保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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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银行针对在不同层级资本市场挂牌新区企业的特点,开发专属融资产品 |
金融局 |
相关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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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上海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 |
金融局 |
相关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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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服务窗口建设 |
金融局 |
相关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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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 |
科委 |
张江管委会、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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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 |
金融局 |
张江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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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投贷联动、保单质押等新型融资模式 |
科委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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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新区企业挂牌上市 |
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 |
金融局 |
相关开发区 |
加强上市扶持政策的落实 |
金融局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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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与监管审核部门的沟通平台,争取更多企业上市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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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宣传推广和培训辅导,推动一批企业在不同层级的资本市场挂牌 |
金融局 |
相关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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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在企业上市无异议函、挂牌资格确认函等方面设立区级预审机制 |
金融局 |
|
||
探索建立跨区域协调服务机制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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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股权投资企业支持产业发展 |
探索建立股权投资企业可投项目数据库 |
金融局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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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将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被投企业迁入浦东发展 |
金融局 |
财政局、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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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更多机构参与QFLP试点工作,推动获得试点资格的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在浦东落实具体投资项目 |
金融局 |
发改委、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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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和民生发展力度 |
推动涉农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 |
农委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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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企与银行的融资服务对接 |
农委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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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保险公司扩大新区种植业、养殖业的保险覆盖率 |
农委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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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市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
农委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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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
税务分局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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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
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 |
加快金融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机构集聚和发展的政策环境,做好存量机构安商稳商工作 |
财政局、金融局 |
陆管委 |
推进浦东金融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办公楼宇和土地信息监测平台,探索建立新区基金销售服务平台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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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建立融资租赁公共服务平台 |
商务委、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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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金融发展空间,推进金融重点项目建设 |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上海中心、世纪大都会,塘东总部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
陆管委 |
陆家嘴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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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金融城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建设 |
陆管委 |
陆家嘴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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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区二期2.1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 |
张江集团 |
张江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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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区三期规划调整,为后续发展预留空间 |
张江集团 |
规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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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金融新业态的空间集聚模式 |
金融局 |
陆管委、张江管委会,综保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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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金融城商业配套功能 |
提升商业配套能级,加快商业配套面积建设,继续推进楼宇商业配套达标工程 |
陆管委 |
陆家嘴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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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金融城文化艺术氛围,推动翡翠滨江画廊项目建设营运;引进上海金融图书馆项目:推进大型金融文化专项活动长驻中心绿地 |
陆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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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金融城交通环境,推进世纪连廊建设;推动陆家嘴滨江金融城天桥和地下通道项目落地:研究杨高路商务走廊建设方案 |
陆管委 |
建交委、陆家嘴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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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金融城无线网络建设,丰富无线金融城应用平台 |
陆管委 |
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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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城品牌建设 |
配合举办陆家嘴论坛 |
金融局 |
陆管委、公安分局、食药监局等 |
举办第七届陆家嘴金融文化节 |
金融局、陆管委 |
文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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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与重要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吸引国际金融组织在浦东开设分支机构 |
金融局 |
外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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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区与国内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提升浦东金融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能级和水平 |
金融局 |
合作交流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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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媒体合作机制,扩大陆家嘴金融城的国际、国内影响力 |
文广局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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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打造浦东金融人才高地 |
加快引进国际化高端金融人才 |
以陆家嘴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载体,探索高效的人才引进机制 |
陆管委 |
人保局,金融局 |
积极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千人计划”、上海金融领军人才计划和浦东“百人计划”,推动国际化高端金融人才集聚浦东 |
人保局 |
陆管委、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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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本土紧缺金融人才 |
以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引进国外一流金融教育资源,开展定制化、市场化高端金融教育培训 |
金融局 |
教育局,人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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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一批人才基站并积极发挥其作用 |
陆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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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教育培训机构引进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能力资格认证和培训项目 |
教育局 |
金融局 |
||
探索建立证券、基金行业人才培养服务平台 |
金融局 |
人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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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金融人才发展环境 |
配合市有关部门细化落实支持高端金融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 |
金融局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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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新区金融人才奖励政策的执行落实 |
财政局 |
金融局 |
||
设立一门武金融人才综合服务窗口 |
陆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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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金融人才服务平台建设 |
金融局 |
卫生局,教育局、陆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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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进境外高端医疗服务机构 |
卫生局 |
金融局、陆管委、商务委 |
加快推进金融人才公寓建设 |
陆家嘴集团 |
建交委,陆管委 |
||
七、切实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
探索地方金融监管模式 |
做好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地方准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 |
金融局 |
法制办 |
加强对私募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行业的规范管理 |
金融局 |
法制办 |
||
配合市金融办健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非法金融活动 |
金融局 |
法制办 |
||
密切关注民间金融、金融新业态的潜在风险,配合驻沪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
金融局 |
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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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现代金融法治环境 |
配合金融法庭、金融仲裁院和金融同业公会增强金融审判.仲裁和调解的专业性,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金融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
金融局 |
司法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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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在浦东设立分支机构或办公场所 |
司法局 |
金融局、陆管委 |
||
推进金融知识普及和投资者教育活动 |
以金融知识进社区、进课堂活动为抓手,普及金融常识,增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意识 |
陆管委、金融局 |
相关街镇 |
|
与银行业、证券业、期贷业及保险业同业公会密切合作,深入推进投资者教育活动 |
陆管委、金融局 |
相关街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