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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浦东新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3-08-02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浦东新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
浦府办〔2013〕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3〕 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新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工作,现制订如下调研工作方案:
一、调研的目的和要求
党的十八大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市委十届三次全会要求调整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浦东新区要继续努力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科学发展的先行者,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为此,我们要深刻认识本次新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课题调研的重要性,为确保调研成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突出职能转变。要结合中央和本市要求,将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要坚持“三个导向”。要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对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面梳理把握需要上级支持和下放的事项,为新区先行先试争取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要深入分析研究新区政府在职能配置和行政审批中亟待解决的瓶颈和难点问题,提出对策。三要坚持统筹兼顾。本课题的调研要将中央和市里的要求与新区的实际相结合,既贯彻中央和市里的总体要求,又体现新区的发展需求,统筹研究深化新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和本市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工作部署,结合新区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深入开展调研。
(一)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全面领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紧紧抓住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机遇,按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求,进一步加大新区的改革开放力度,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抓紧深化研究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具体操作措施,对需要取消或转移的职能和行政审批进行系统调研,进一步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等。明确政府在健全市场、培育市场、发展市场的职责定位,完善监管制度,继续努力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科学发展的先行者。
(二)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理顺政社关系。要在继续保持新区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发育优势的基础上,研究改革新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研究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等重点培育的社会组织,实行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制度等,率先建成与国际接轨、具有上海特点和浦东特色的服务型社会体系。
(三)理顺新区与市里、街镇的层级关系。 按照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一方面根据新区的功能地位和发展战略的要求,研究向市里申请下放的职责权限和审批事项;另一方面按照新区“强镇优街”的要求,研究向区内街镇下放的职能和审批事项,夯实街镇工作基础。推动陆家嘴金融城管理体制创新,优化开发区事权配置,理顺开发区管委会与开发公司、所在街镇的相互关系,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对特大型城区的有效管理,完善权、责、利相一致的扁平化、轻型化行政管理体制。
(四)理顺政府部门之间职责关系。 总结分析上一轮新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情况,按照优化部门职能配置的要求,重点解决部门间和部门内部职责不清、交叉扯皮问题,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或部门内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实现职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大部门制的体制优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五)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按照中央和市里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稳妥推进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合理划分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关系,研究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三、调研的任务分工
为更好地完成调研任务,按总报告研究、重点专项研究、部门专题研究三个方面开展调研。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总报告研究。 系统梳理当前新区政府职能配置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深入分析新区政府职能配置和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对比分析国务院、本市、外省市及国际发达都市有关改革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形成“新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新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由新区编办、新区审改办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二)重点专项研究
1、深化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研究。根据国务院和本市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比对国际大都市标准,重点探索浦东的引领性改革动作,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关系,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区级行政管理体制、开发区管理体制、街镇管理体制,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断完善大区域、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浦东二次创业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为全国同类型地区提供体制示范。(由新区编办负责,新区发改委、新区财政局及有关镇配合)
2、事权梳理专项研究。适应浦东构建大区域、扁平化管理体制的需要,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研究需向市里争取下放的具体事权,研究理顺新区与开发区、街镇等层级间的事权关系,探索建立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由新区发改委负责,新区编办、新区审改办、新区地区办、新区民政局及有关开发区、街镇配合)
3、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专项研究。按照国务院和本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要求,重点研究新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具体方案。(由新区民政局负责,新区编办、新区发改委、新区审改办、新区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问题专项研究。继续着眼“开放”和“发展”两大主题,围绕“行政审批数量更少”、“行政审批速度更快”、“行政审批质量更好”三个方面,下更大工夫,谋更大成效。进一步精减经济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及认定,精简行政审批要素。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及行政审批人员专业化管理。(由新区审改办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三)部门专题研究
研究本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形成本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见附件1、2)。(由新区各委、办、局分别负责)
四、调研的组织实施
成立区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陆鸣副区长担任;新区编办、新区审改办、新区发改委等作为成员单位。新区各委、办、局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开展调研,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调研联络。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启动调研工作,明确联络员,于通知下发一周内将名单报送新区编办、新区审改办。
(二)5月上旬—5月中旬,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调研工作。
(三)5月下旬,各单位向新区编办、新区审改办报送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四)6月上中旬,研究形成深化新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和重点专项调研报告,并向新区政府领导汇报。
(五)6月下旬—7月,完成调研总报告及相关实施意见,向新区政府领导汇报后,适时上报区委、区政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紧安排各项工作,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提纲
2、XXX(部门名称)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格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提纲
一、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本市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应的新区改革情况
对照国务院和本市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及任务分工,全面梳理本部门相应承担的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事项,研究细化本部门下一步对应调整的工作措施。
二、关于部门职能转变情况
(一)系统梳理主要职责
1、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取得了哪些成效,职责履行方面是否存在“越位”、“缺位”、“错位”情况,具体表现如何。
2、部门职责交叉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存在职责不清、交叉扯皮等问题,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原因是什么,涉及哪些部门(包括区级机关、内设机构),以及对策建议等。本部门对应的市里和区里的条线部门是否存在职责交叉等问题,有何对策建议。
3、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对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和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理顺政事、事企关系,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职能转变方面有何具体措施。
(二)研究提出本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的具体方案
与国务院和本市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应的本部门职责事项,应明确相应调整意见;对上级改革方案中未直接涉及,但从新区改革发展实际出发,有必要、有条件推进的政府职能转变事项,要力争突破。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取消、职责下放、职责整合、职责加强”四个类别分别提出进一步转变职能的具体方案。
1、职责取消。主要包括取消和转移的具体职责内容、职责去向、承接单位、具体措施及相关依据等。
2、职责下放。主要包括职能下放的具体职责内容、具体措施及相关依据等。
3、职责整合。主要包括职能整合的具体职责内容、涉及的部门、具体措施及相关依据等。
4、职责加强。主要包括职能加强的具体职责内容、具体措施及相关依据等。
三、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新区各审批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所辖行业的现状、所实施的行政审批及日常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并提出改革目录和实施方案。
(一)研究形成本部门简政放权改革目录
根据十八大和全国两会对深化政府改革提出的要求,以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和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数量更少”的目标,按照以下几点改革要求,对新区242项社会类行政审批事项中本部门实施事项的设定依据、操作依据进行梳理,逐项研究提出取消、调整、向市级部门争取下放、委托开发区实施、转行业协会等改革建议。
1、对行为许可类审批事项,按照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设立审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以及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审批;
2、对准入类审批事项,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能不批的就不批,能备案的就备案,加强日常监管;
3、对技术类审批事项,采取“标准告知、先行备案、合格发证”的方式,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
4、对于资质资格类审批事项,结合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情况,逐步转移由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承担,并同步研究和开展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管理方式改革;
5、对于资源配置类的事项,采用招投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作,取消审批。
(二)研究形成本部门审改工作细化实施方案
围绕“行政审批速度更快”、“行政审批质量更好”的目标,按照《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审改办制订的2013年浦东新区审改工作任务安排方案的通知》(浦府办〔2013〕13号)确定的任务分工和改革要求,结合对审批事项、审批要素的梳理和改革研究,从管理内容、申请材料、管理条件、管理权限、管理范围,以及流程、环节、时间等方面,研究制度性创新举措,逐项细化工商登记制度、投资项目预审制、开发区综合服务机制、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人员专业化管理等改革实施方案。
附件2
XXX(部门名称)职能转变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格式)
一、调研工作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市民等行政相对人反映的具体问题)
二、关于国务院和本市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应的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三、关于部门职能转变情况
(一)系统梳理主要职责
1、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2、部门职责交叉情况
3、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情况
(二)本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的具体方案
四、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一)研究形成本部门简政放权改革目录
(二)研究形成本部门审改工作细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