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浦东新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769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3-08-02 |
浦府办〔2013〕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2013年浦东新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2013年浦东新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3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浦东“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 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通过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各单位年内组织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结合《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充实报告内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效果评估,通过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高制度执行效果。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依法治市办〔2012〕13号)文件精神,加强协调,做好示范单位申报、确认、创建、评估工作,以及已创建成功单位的复查评估,以点带面推进本区依法行政。
(四)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 结合新区实际,修改完善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建立季度工作通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提高日常工作成效在年终考核中的比重,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估各委办局、开发区、街镇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法制保障,积极推动新区改革创新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制度,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分析论证,完善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六)积极提供法制保障服务。 围绕“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区、国家改革示范区建设以及综合配套改革等新举措,积极提供法制保障服务。积极推动陆家嘴金融城立法事宜,加快金融中心建设;认真开展政府职能转移、事权下放、综合保税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等的法制保障研究,推动建设高效政府。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积极贯彻落实区政府《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浦府〔2012〕39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法律审核、廉洁性审核、集体审议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推动浦东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评估、清理及有效期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
(八)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准确、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维护公平竞争,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者委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做到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九)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选择部分试点单位组织编制行政执法操作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依据、权限、流程等。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
(十)强化执法培训和管理。 坚持新进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专业法律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在岗执法人员执法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管理。
(十一)加强执法监督。 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具体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围绕本区重点项目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执法行为的渠道。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执法信息交流。
(十二)严格行政问责。 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各类责任追究规定,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三)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区法制办《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浦府法发〔2012〕18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复议接待、申请受理、答复、审理、决定等环节的各项要求,推进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
(十四)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 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及相关建议书、意见书的备案工作,落实建议书、意见书的办理情况反馈机制。开展《浦东新区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复议应诉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浦府〔 2010〕415号)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复议、应诉机制建设。
(十五)建立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 研究建立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五、加强法律审核与分析,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十六)完善和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 修改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类文件管理规定,规范行政机关合同行为。加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合同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十七)依法办理法律事务。 加强重大事项、重大事件、疑难案件处理中的法律分析与协调工作,依法稳妥办理行政法律事务。继续指导、有效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规章,有力推动新区重大工程、重点工作依法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