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行镇海弘、中冶尚城、金地居民委员会更名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792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3-08-02 |
浦府〔2013〕70号
区民政局、区地名办:
你们《关于高行镇海弘、中冶尚城、金地居民委员会更名的请示》(浦民〔2013〕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高行镇海弘、中冶尚城、金地居民委员会更名为森兰海弘、森兰尚城、森兰金地居民委员会。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