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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关于开展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3-10-20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关于开展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府办〔2013〕4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镇政府:

区农委、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制定的《浦东新区关于开展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浦东新区关于开展新—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2012年,浦东新区通过实施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初步改变了全区畜禽养殖密度高、规模小、分布散、污染重的状况,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促进了生态文明、保障了食用畜产品安全、提高了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由于部分地区还存在一定数量的不规范畜禽养殖量,有必要在巩固前三年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实现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全覆盖。为规范畜禽养殖管理,促进我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给全区居民创造一个“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生活环境,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浦东新区“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浦东新区“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畜牧水产业实施意见》及新农村建设要求,以畜牧业与环境质量协调发展为目标,切实增强广大养殖户环境保护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深入开展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消除环境污染,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在前三年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2013-2015年),完成全区(南片)1064家中小型养殖户的退养还耕工作,计划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棚舍面积70万平方米,退养生猪20万头、家禽300万羽,还耕土地1000亩,实现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全覆盖,使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高,食用畜产品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达到与浦东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祝桥、大团、航头、新场、书院、宣桥、川沙新镇等镇。

覆盖区域:惠南、泥城、老港、万祥、周浦、康桥、南汇新城镇等镇及部队周边和农场区域。

重点对象:农田违章搭建、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中小规模畜禽养殖户。

四、保障措施

按照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目标,在认真梳理前三年治理工作结束后的剩余不规范畜禽养殖总量的基础上,列出新一轮治理工作计划,全面实施拔点、退养还耕工作。根据养殖户的实际情况,政府将继续给予一定补贴,补贴资金预计1.35亿元,按原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由区、镇两级财政负担,其中区级财政负担80%,镇级财政负担20%,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浦东新区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要在建立健全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队伍、网络和组织保障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区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按照“镇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是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的工作要求,从充实队伍、健全制度、明确目标、保障经费等方面落实各项措施,保障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

各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利用告知书、倡议书及广播、标语、横幅等形式,深入宣传开展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目的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工作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

重点区域镇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辖区内存量较多、难度较大的现状,既要突出以“农田违章搭建、污染环境严重”的不规范畜禽养殖户为重点对象,又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畜禽养殖户的关闭退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相关村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确保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四)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镇要在已形成联动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规土、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污染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等现象的联合执法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保证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加强长效管理,维护治理成果

前三年的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果,各镇要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从领导层面、队伍层面、经费层面、工作机制上确保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工作有考核、责任有追究,防止部分不规范养殖户在利益驱动下出现回潮、新增的现象,切实维护治理成果。

 

附件:1、浦东新区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场(户)情况汇总表

       2、浦东新区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一三年八月

 


附件1:

 

浦东新区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场(户)情况汇总表

 

序号

户数

砖混结构面积(m2

简易棚面积(m2

治理畜禽数(头)

治理资金额
(元)

公母猪

肉猪

蛋种禽

肉禽

1

康桥

2

190

62

3

155

 

 

49540

2

周浦

31

13761.54

4595

223

9364

27270

19200

3974131

3

航头

109

55319.22

41779.71

950

40975

161700

293700

20475063

4

川沙新镇

114

29468

24807.1

415

20386

129600

186200

11794897

5

新场

54

65720.25

14172.82

832

54493

78500

42000

18145735

6

宣桥

60

29382.6

20690.35

697.55

19708

92964

114850

10418795

7

祝桥

202

86541.4

15650.3

2095

45533

137350

35500

21812281

8

惠南

57

29321.35

10464.46

883

24225

0

122300

8884814.7

9

老港

4

21151

2774

200

15500

0

32000

5252830

10

书院

69

19508.66

4292

802

9373

30000

47900

5318039

11

大团

294

54593

154397.04

1386

29309.21

61550

1647553

36585777

12

万祥

22

7971.22

2943.04

187

2122

0

37000

1984695.8

13

泥城

36

11351.17

11405.05

207

9165

0

137500

4600329

14

芦潮港

8

17238.5

8584

174

4206

0

70000

4236855

合计

1062

441518

3116617

9055

284514

718934

2785703

153533782

    注:按照表中治理面积测算大约还需1.5亿元治理资金,但分析第一轮治理面积与拆除面积比例,估算下一轮治理工作需要资金1.35亿元左右(区镇二级。)


附件2:

 

浦东新区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陆   鸣    副区长

副组长:王正泉    区农委主任

              曹亚中    区环保市容局局长

              许   健    区规划土地局局长

组   员:唐龙辉    区农委副主任

              金志强    区环保市容局副局长

              陈会润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王   凯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奚永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韩可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各相关镇分管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