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川沙新镇赵行村友谊队等20个村民小组(队)建制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804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3-10-20 |
浦府〔2013〕221号
区民政局、区农委、区规土局:
你们《关于撤销川沙新镇赵行村友谊队等20个村民小组(队)的请示》(浦民 〔2013〕18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川沙新镇赵行村友谊队、五一队、沙金队、劳动队、戈东队、戈北队、吊船队、长堰队,学桥村1队、3队、4队、5队、6队、7队,金家村新港队、三省队、东吴队、大德队,棋杆村韩家队,陈桥村14队建制。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