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码头社区Z0003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4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826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4-01-18 |
浦府〔2013〕272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码头社区Z0003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4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方案)>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3〕58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码头社区Z0003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4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方案)》。规划范围:东至浦三路,南至白莲泾河,西至南码头路,北至东方路。
二、原则同意地块规划参数。规划总建筑面积9.30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商办建筑面积9.18万平方米,规划其它建筑面积0.12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在街坊内新增2条公共通道。
四、下一步深化方案应处理好与周边地块的关系、处理好滨河一侧的公共界面。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