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60280202100835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2013-2015年)》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4-01-18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2013-2015年)》的通知

 

浦府〔2013〕2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浦东新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2013-2015年)

 

为统筹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促进浦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沪府发〔2012〕103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

履行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组织的作用,凝聚力量,关注重点,突破瓶颈,突出制度创新。依托信息化技术,在加大政府投入,强化行业监管,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补偿、运行、考核与收入分配机制等领域完善制度。坚持维护公益性与保持可持续相结合的原则,顶层设计、分步实施,平稳、有序推进浦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进一步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通过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投入机制,研究建立区属公立医疗机构财政性资金补助的良性机制,以及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等,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的体现和绩效改善,加强政府投入资金监管。

(二)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完善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功能布局,推进区域医疗资源上下联动、整合共享,建立、完善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深化联合体服务内涵。

(三)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和管理新体制

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责权关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严格有效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集约高效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四)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推进改革和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紧密结合的工作思路,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三、实施范围

浦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区属二、三级公立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实施内容

(一)加快信息化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

按照新区卫生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构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基本框架,突出综合管理、医疗服务、新农合、药品供应保障以及公共卫生五大领域在此架构下的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明确监测指标、评价指标、监管指标、考核指标,建立面向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以及辖区居民的卫生信息系统,提供全方位、动态化、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和管理。同时,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实现数据采集自动化,进一步强化数据的管理和应用。(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二)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机制

1.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机制

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结果性指标为导向,以上海市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导,结合新区实际,建立涵盖公共服务、基本医疗、中医药发展、医院管理、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公立医院不断改善服务,加强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效率,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人保局、区财政局)

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拨付机制,引导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的办院方向,促进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牵头部门:区人保局、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评价机制

在完善现有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对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管理、功能实现、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机制,形成较为科学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履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人保局、区财政局)

(三)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机制

制定新区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投入资金下拨的重要依据,由政府财政统筹安排公立医院经核定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等经费。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实行项目管理,按考核结果拨付补助经费;对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给予核定补助,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卫生计生委)

(四)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和基于考核结果的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考核分配机制,制定浦东新区卫生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分配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对医务人员完成各类医疗卫生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建立基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收入分配机制,将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患者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的直接依据。推动各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区人保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

(五)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新区医疗服务监管指标体系,并将监管结果应用到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及机构领导的绩效考核中。依托区域卫生信息网,建设并启动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的实时、全程、智能化监管。建立处方审核制度、医院用药评价系统和临床医师处方分析系统,建立针对高额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贵重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的回溯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人保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

(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完善新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收支分离。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药品加成收入,并将评价指标纳入政府拨款机制。制定供应链优化成本分摊收入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药品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全程信息公开和全程监管。统一药品数据标准,建立新区药品智能化管理系统和政府药品供应监管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推进医院药品库存信息和供应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医院药品库存最小化,探索医院药房引入社会化、专业化管理,降低药品配送、库存等管理成本。(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区食药监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委)

(七)完善急慢病分流诊治的医疗资源利用机制

根据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制定新区完善急慢病分流诊治的医疗资源利用机制实施办法,通过扩大增量和盘整存量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举办相结合的方式,增加老年护理和康复医疗机构设置,建立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等多种形式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至2013年末,至少有1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至少50张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到2015年,新区综合医院平均设置50张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其中每所综合医院不少于20张(含3-5张临终关怀床位),并实行医保单独结算和业务运行指标单独考核。(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人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编办)

(八)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区域心电诊断、影像诊断中心,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集约化服务。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以居民健康为中心,采取签约服务、团队式服务的方式,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提供防治一体、全程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卫生适宜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研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在收入待遇、岗位设置、进编落户、教育培训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等卫生紧缺人才倾斜,提高相应岗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人保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委)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3年7-9月)

成立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制度,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分解落实责任,部署启动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3年10月-2015年10月)

全面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其中,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每年度制订具体工作推进方案,做好目标考核任务分解,接受市有关部门的中期考核及评估。

(三)总结阶段(2015年11-12月)

对新区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开展以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进行总结,接受市有关部门对新区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的联合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计生委主任任副组长,区府办、区发改委(物价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医保办)、区编办、区民政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浦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计生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责任,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例会、督查评估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评估。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明确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相关改革措施。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培训,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改革。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改革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积极引导社会的合理预期,获取居民的理解与支持。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加强舆情监测与研究,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附件:1、浦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2、浦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浦东新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2013-2015年)任务进度表


附件1

 

浦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毓敏        副区长

副组长:孙晓明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沈立新        区府办副主任                 

               王顺国        区编办副主任     

               李俊兰        区发改委副主任

               张爱平        区经信委副主任               

               张惠安        区财政局总经济师             

               王德宝        区人保局副局长

               葛四平        区人保局副局长               

               范金成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顾建钧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韩解兵        区民政局副局长                

               沈建华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范金成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2

 

浦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府办:

负责审核和印发相关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安排区政府有关领导参加市级会议,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对实施意见的重点工作进行督办。

区发改委:

确保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公立医疗机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区编办:

围绕医改要求和新区需求,审核新区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重点支持落实紧缺卫生人才的倾斜政策,在进编落户等方面提高相应岗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区经信委:

根据“智慧浦东”的总体发展战略,协调区域卫生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指导、支持卫生系统信息化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

区卫生计生委:

牵头起草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并征求意见,负责安排领导小组例会或专题会议,组织接受市有关部门的现场督导与考核。就加快信息化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机制、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和基于考核结果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急慢病分流诊治的医疗资源利用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等“规定动作”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举措,并推进落实。对完善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政策和机制提出需求分析。

区人保局:   

建立与实施以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政府投入保障政策和医保资金拨付机制。指导建立医务人员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工作量核定和人员成本核算为基础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以及与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绩效考核结果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保证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

推进建立和使用药品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对于康复和老年护理的机构、床位建设给予医保政策的倾斜。指导制定针对全科医生等卫生紧缺人才的激励措施。

区财政局:

研究建立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卫生事业发展的筹资机制,确保公立医院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统筹安排符合规划的大型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按绩效考核结果拨付补助经费。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实行项目管理,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政府投入资金监管,指导规范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管理,确保政府投入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综合预算管理办法。采取“统筹算账、综合核补”的方法,建立预拨结算机制。

区民政局:

联合建立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等多种形式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区食药监局:

根据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的要求,在推进医院药品库存信息和供应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医院药品库存最小化等方面予以技术支持。

各成员单位要设专人担任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联络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或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信息,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督办以及市级部门的相关考核。

 


附件3

浦东新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2013-2015年)任务进度表

 

改革任务

改革措施

主要责任部门

时间节点

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机制

整合政府各部门对公立医院的管理要求,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结果性指标为导向,涵盖公共服务、基本医疗、中医药发展、医院管理、社会满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体系,通过信息系统实时采集指标数据,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区卫生计生委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的拨付机制,引导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的办院方向,促进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医保办)、区卫生计生委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建立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管理、功能实现、服务模式和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机制,形成较为科学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监管和补偿机制。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保局、区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完善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补偿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投入机制。公立医院经核定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等经费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并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综合评价结果挂钩,确保公立医院正常运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卫生计生委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实行项目管理,按考核结果拨付补助经费,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

2013年完成

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和基于考核结果的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信息化绩效考核平台,对医务人员完成各类医疗卫生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改变按收支结余提取医院可分配总额的方式,结合绩效工资改革,建立以工作量核定和人员成本核算为基础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

区人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改变按业务收入提成的内部分配方式,建立基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收入分配机制,将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患者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的直接依据。

区人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机制

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手术质量、危重患者管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医疗费用、医保费用、服务成本、服务效率等运行情况的实时、全程、智能化监管。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结合临床路径管理和诊疗规范,建立医院用药评价系统和临床医生处方分析系统。

区卫生计生委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加大对高额医疗费用、抗生素及贵重药品使用的回溯检查力度。

区卫生计生委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加强公立医疗机构收支预算、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工资管理等方面的财务运行监管。

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将监管结果应用到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院长和科主任绩效考核。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保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建立医院药品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全程信息公开和全程监管。

区人保局(医保办)、区卫生计生委、区食药监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推进医院药品库存信息和供应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医院药品库存最小化,降低药品配送成本和库存成本。

区卫生计生委、区食药监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探索医院药房引入社会化、专业化管理,降低药品管理成本。

区卫生计生委、区食药监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完善急慢病分流诊治的医疗资源利用机制

按照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扩大增量和盘整存量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举办相结合的方式,增加老年护理和康复医疗机构设置,建立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等多种形式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医保办)、区编办、区民政局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参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二级医院也必须设立一定数量的康复、老年护理床位,实行医保单独结算和业务运行指标单独考核。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保局(医保办)

2013年完成

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建立区域性实验室诊断、影像诊断中心,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集约化服务。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2013年完成

全面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以居民健康为中心,采取签约服务、团队式服务的方式,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提供防治一体、全程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区卫生计生委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在收入待遇、岗位设置、进编落户、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提高全科医生岗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区人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编办、区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加快推进卫生信息 化建设

建设以电子病历系统和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网,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业务数据源头采集、监测数据自动生成,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2013年完成

深化信息化应用,建立涵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全科医生服务、医疗资源整合等业务应用功能和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监管、药品供应管理、临床用药监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等管理应用功能的信息化平台,为各项新机制的运行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