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康桥镇城中花园居民委员会建立新的城中花园居民委员会和康湾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653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4-05-05 |
浦府〔2014〕35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撤销康桥镇城中花园居民委员会建立新的城中花园居民委员会和康湾苑居民委员会的的请示》(浦民〔2014〕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康桥镇城中花园居民委员会,建立新的城中花园居民委员会和康湾苑居民委员会。
城中花园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规划路、南至秀浦路、西至咸塘港、北至秀沿路。
康湾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含两块区域:(一)康湾苑小区,东至周园路、南至秀浦路、西、北至沿船港;(二)沿南自建房小区,东至康达路、南至张家浜、西至周园路、北至川周公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