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60280202100656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高东镇先锋、新高苑、楼夏景园居民委员会管理范围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4-05-05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高东镇先锋、新高苑、楼夏景园居民委员会管理范围的批复

 

浦府〔2014〕23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高东镇先锋居民委员会管理范围的请示》(浦民〔2014〕3号)、《关于调整高东镇新高苑居民委员会管理范围的请示》(浦民〔2014〕6号)、《关于调整高东镇楼夏景园居民委员会管理范围的请示》(浦民〔201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高东镇先锋居民委员会、新高苑居民委员会和楼夏景园居民委员会管理范围。上述居民委员会调整后管理范围如下:

先锋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高桥港、南至金光村边界、西至保税区、北至刘家湾桥。

新高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高设路、申江路,南至高宝路、赵家沟,西至高建路、新高苑三居,北至东靖路、高宝路。

楼夏景园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北新园路、南至洲海路、西至光耀路、北至高东二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