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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2015)》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4-07-20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2015)》的通知


浦府〔2014〕 6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浦东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201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对照文化部、财政部颁布的《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创建基础

浦东新区位于东海之滨,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上海现代化建设的缩影”。随着开发开放的深入推进,浦东正努力构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等、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浦东新区投资40多亿元,先后兴建了上海东方艺术中心、浦东图书馆新馆等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发挥4个区级文化馆、3个区级图书馆、15个民营美术馆博物馆及社会公共文化场所、37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31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服务功能,每年累计服务1500多万人次,形成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规模效应;1135个综合文化活动室覆盖了全部1107个村(居)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的龙美术馆、震旦博物馆、证大喜玛拉雅艺术中心等场馆已成为文化新地标。持续打造“桃李杯”国际标准舞大赛、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上海桃花节、  “三林塘”上海民俗文化节、浦东文化艺术节、浦东陆家嘴金融文化节等国家级、市级、区级文化品牌,不断扩大“百场文艺巡演”等文化民生实事项目的影响力;  2011年起,浦东承接了文化部“高雅艺术走进百姓的运作模式”示范项目的创建任务,探索形成了高雅文化引领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了“需求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的工作模式,顺利通过了评审验收。

伴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推进,浦东已率先投身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肩负着国家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浦东已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统一于“人文浦东,文化兴区”的建设进程,举全区之力,汇各方智慧,积极打造“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实样本与创新典型,努力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排头兵。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文化体制改革为驱动力,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推动市场化手段在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强化和突出公共文化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地位,结合浦东区情与阶段发展特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民多层次多样性文化需求为导向,着力破解在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完善、不协调、不均衡、不可持续的瓶颈问题。把握文化发展的新格局、新变化、新趋势,探索在高度国际化区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所必备的现代理念、现代体制机制、现代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现代管理模式。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引导、制度创新、人才资金保障、法治健全、环境优化上。健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功能定位,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内在动力,适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发展。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让开放、竞争的市场化手段在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服务供给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全面提高社会化参与水平,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调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科学布局,均衡配置

对照国际一流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水平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大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城郊地区延伸;根据人口导入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大型居住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体现特色化、差异化的需求;促进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广场、村(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和功能提升。推动高雅艺术等各类文化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构建“城乡互通,优势互补”的双向合作流动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速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

(三)融合发展,重点突破

充分发挥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的公共服务、展示交易、文化交流等功能,把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迪士尼乐园建设的有利契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事业的相互融合。发挥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作为主要服务资源提供者的骨干作用;整合教育、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服务资源,充分满足各类群体的多样性文化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现代化,导入优质社会资源,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中引入竞争机制,尊重公众的创造性,培养和提升公众的公共文化参与意愿。

(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

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运营机制,以专业化品牌项目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功能开发,健全理事会、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等管理制度,吸纳各方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完善文化需求意愿表达渠道,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适应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重点提升公共文化活动管理能力、公众文化需求汇总能力、服务绩效评估监督能力。健全市民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现代化,更加强调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的深入应用,重视文化与科技的融合,综合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发展需要,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服务保障机制、管理运行机制、效能评估机制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提升城乡文化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水平,形成更加均衡的城乡一体化服务网络;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形成更加繁荣的社会化态势;导入更多国际文化要素资源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形成更加开放的国际化氛围;加强数字化传播手段的应用,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形成更加便捷的数字化服务环境。重点在高度国际化区域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和工作实践探索。

(二)主要创建指标

文化部、财政部于2013年颁布的《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所涉及的76项指标中,浦东已达到“优秀”的有65项,占86%,达到“达标”标准的11项,占14%,已实现全面达标。在创建周期中,浦东将进一步巩固现有的创建成果,全方位提升服务效能,完善技术、资金、人才队伍保障和公众需求征询、服务评价机制。对照国际先进水平,已经达到“优秀”标准的指标进一步巩固提高;对目前未达“优秀”的11项指标,针对性地加大财政投入,增设服务项目,完善工作机制,力争全部指标达到“优秀”标准,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具体目标任务为: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全区图书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法,确保全区“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达到1.5册,达到示范区创建考核“优秀”标准。

二是针对“村(社区)文体活动室设置率100%,建设面积达标”的要求,目前全区村(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实现了100%设置,总体达标率为49%,其中居委会38%,村72%。创建期间,将在第三方社会机构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颁布村(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和管理服务标准,开展建设管理规范化评比,结合上海市颁布的相关建设标准,力争村(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面积达标。

三是制定和实施“浦东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目录和服务标准”,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入户调查、拦截问卷等评估手段检查标准执行情况,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服务,在“制定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四是在浦东图书馆、浦东群艺馆等机构推出公共图书流动服务车、文艺演出流动服务车,并根据全区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实际需求确定流动服务内容、服务线路、服务时间和服务场次,使流动服务取得实效,达到“图书馆、文化馆流动服务车配置率”、“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流动展览”两项指标的验收要求。

五是在各区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立和实施群众意见征询制度,健全读者和公众参与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大居文化中心运行服务的制度、组织和资金保障,力争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方面提炼经验,取得实效。

六是推进浦东图书馆等文化单位法人治理改革试点,提炼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改革实施成果,制定规范制度,出台相关文件,“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七是加大财政投入,力争“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人均文化支出”达到上海市先进水平。

八是完善浦东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平台,提升对各街镇和相关社会机构的远程服务能力,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组织保障和工作队伍。充分利用网络、声讯、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系统,“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九是深化文教结合,探索公共艺术教育实践,整合文体服务资源,充分实现共建共享,力争“健身场地和设备配备”100%达标。

(三)创建突破点

浦东作为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度国际化区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主动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升现代化公共文化治理能力,满足国际化区域多元文化需求,提高市民文化素养,扩大和深化国际文化交流。与发达国家国际大都市同类地区相对照,浦东的公共文化服务在服务理念、主体培育、社会参与、传播方式和平台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差距,需要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加以重点突破:

一是推进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国际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通行规则,以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实现文化权益均等化为出发点,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量化标准。建立并实施推广覆盖浦东区、大居、街镇和村(居)委各级公共文化阵地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内容配置标准和绩效评估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细则,推动浦东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

二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与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改革,发布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清单。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文化非营利组织参与设施运营管理、资源配送服务、品牌项目打造、人才队伍培养和专项绩效评估等。逐步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团体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建、共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浦东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三是引导民间公益文化基金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对浦东民间公益性文化基金的引导和支持,逐步规范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支持建立现代化基金运作模式。采用国际通行理念,在政策环境、项目扶持、内容孵化、效能评估等方面创设条件,拓宽民间公益性文化基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探索政府基金和民间基金的互补机制,带动提升资金运行效能,扩大基金的服务面、覆盖面和受益面,推动民间公益文化基金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的现代传播体系。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浦东公共文化服务的传播方式,以建立“浦东新区公共文化网”为抓手,加快全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的数字化建设,构建信息流畅对接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发挥“张江数字园区”、“三网融合”等数字化、智能化软硬件优势,积极整合、运用浦东社会各行业数字资源,为浦东市民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数字文化产品,逐步形成覆盖浦东的“数字文化空间”。积极探索“体验式”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加快推进社区影院数字化改造、虚拟文化体验区等现代文化服务项目,激发市民参与文化生活的广泛兴趣,让城市文化真正“活”起来。

五是推动国际文化品牌活动和交流平台体系化发展。建立健全浦东与世界各地友好城市的文化共建交流机制,设立浦东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文化交流展示基地,引入世界一流的文化品牌、文化大师、文化项目和文化活动,推动区内优秀文化项目和文化团队走向世界,开展高雅艺术走进国际社区和国际优秀文化走进社区农村活动,建立国际通行的公共文化服务视觉标识系统,形成更加国际化和开放包容的现代文化格局。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迪士尼乐园等国际化区域的建设,注重培育具有国际化元素的区级文化单位和品牌,探索国际化社区的文化建设机制和模式,提升全区市民的现代文化素养,在世界文化的交流中展示浦东文化魅力,在城市文明的进步中推进浦东国际化进程。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1、加快重点文化设施开馆运营。推进谢稚柳陈佩秋艺术馆、吴昌硕纪念馆新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艺术中心、浦东工人文化宫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在上海中心、国际金融中心等建设项目增设公共文化相关功能,释放更多文化服务空间。

2、推进大居文化中心建设。建成曹路大居文化中心并开放运营;推进航头拓展等大居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3、完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洋泾、沪东、张江、高桥、合庆、万祥等街镇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改扩建项目,实现上海市标准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全覆盖。在三林、洋泾等街镇增加图书馆设施服务面积,增建图书馆分馆。

4、提升村(居)委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级。制定建设和服务标准,推进村(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的标准化建设。加强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做好做实基层15分钟文化服务圈的内容供给和资源整合。2014年启动农村地区下一代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化改造,2015年实现城市地区有线网络数字化改造和整体转换全覆盖。

5、增设文化活动广场。新增曹路大居文化中心、周浦公园文化等13个文化活动广场,全区常年开展活动的文化广场增至80个。建设并命名电影广场,全区开展公益数字电影放映的广场增至50个。确保各街镇文化活动广场全面达标。

(二)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能

6、提升公共图书资源服务效能。加快构建资源共享、协同采编、统一检索、一卡通用、覆盖城乡的全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实现全区公共图书馆互通互联、资源共享,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法,确保公共图书馆建设相关指标达到“优秀”标准,为全体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提升公共图书延伸服务能级,深化216个公共图书延伸服务点的规范化管理,增设图书流动服务车。推进19家公共图书延伸服务点“一卡通”建设工程;在陆家嘴街道31个居委会实施社区图书室“一卡通”管理试点工程,实现通借通还;持续推进陆家嘴金融贸易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白领阳光阅读驿站”等便民项目建设,使服务网点覆盖产业园区、商务楼宇、重大建设工地、基层农村,服务惠及各类群体。与社会机构合作推进“爱知书店地铁随手阅”项目,探索公共图书资源服务地铁乘客的新模式。

7、加大文化民生实事项目服务力度。加大区级配送工程力度,每年配送“百场文艺巡演”不少于450场、  “万场公益电影”不少于2万场;注重分众化配置,加大服务资源对商务集聚区域、产业园区、重大市政建设工地的有效覆盖;发挥阵地功能,加强对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农村数字影院、农家书屋等惠民工程阵地设施的管理和评估;服务辐射各类群体,持续开展“南腔北调职工才艺擂台赛”、  “青年创意汇”、  “农民工电影放映专场”等服务项目。

8、扩大文化品牌项目影响力。提升“桃李杯”国际标准舞大赛、WDC世界舞蹈大赛、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上海桃花节、国际钢琴大师班、国际大师雕塑展、爵士上海音乐节、上海世界音乐季、国际龙狮大赛、国际民间舞蹈大会、国际藏书票展、  “翰墨新象”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上海市民文化节、  “三林塘”上海民俗文化节等落户浦东的国家级、市级重点文化品牌项目知晓率、影响力;持续扩大浦东文化艺术节、陆家嘴金融文化节、东方名家名剧月等特色文化品牌项目的参与率、覆盖面;各类品牌活动项目力争每年吸引市民群众突破1000万人次。

9、推动“高雅艺术走进百姓的运作模式”持续发展。深入拓展示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推进东方市民音乐会等高雅艺术惠民工程。上海东方艺术中心、证大喜玛拉雅艺术中心高雅艺术演出每场推出8%的公益票。引进专业机构,在浦东新舞台等剧场推出小剧场话剧、优秀儿童剧专场,以免费提供场地等方式降低演出成本,每场推出公益票100张。根据浦东新区文化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鼓励龙美术馆、震旦博物馆、喜玛拉雅美术馆等专业民营场馆,向公众实施公益性开放,试点增加面向学校、青少年的公共艺术教育功能。开展高雅艺术进国际社区、进校园、进金融城、进自由贸易区、进农村等服务项目;举办各类高雅艺术门类的培训辅导和交流展示活动。

10、加强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深化与芬兰库奥皮奥市等国外友好城市之间的公共文化交流共建机制,积极探索与英国伦敦、法国巴黎皮托等城区建立文化交流共建关系。建立浦东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在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三林老街、新场古镇等区域建立国际文化交流展示基地。开展“浦东国际社区文化周”、  “中外家庭闹元宵”等国际文化交流品牌项目。鼓励社会机构、团体和个人参与国际文化交流。

11、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浦东公共文化服务网和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剧场、数字“非遗”馆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在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和有条件的民营美术馆等服务阵地营造数字化环境,提供更多数字化体验服务内容。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加强图书馆、文化馆资源供给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

12、深化文化对口援助、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加强面向新疆喀什等对口支援地区和青海西宁、甘肃天水、贵州遵义和安徽大别山区的文化援助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加大针对性文化服务资源共享力度。立足浦东,服务全国,拓展与国内各友好城区在服务理念、制度创新、品牌项目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水平

13、探索机制创新。针对部分商务楼宇建设项目,搡索在功能分布上向公共文化项目倾斜;在证大喜玛拉雅中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释放更多文化空间和服务面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兴建公共文化设施;培育和引进文化非营利组织,在吴昌硕纪念馆新馆、谢稚柳陈佩秋艺术馆和大居文化中心推进社会化专业化运营;进一步开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剧场功能,与专业院校、艺术家工作室合作,探索错时社会化运营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浦东文化艺术节”等各类公共文化项目。

14、发挥基金作用。扩大“浦东宣传文化发展基金”的杠杆效应,对民办非企业组织建设并实施公益性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给予资助,对社会力量推出的优质文化项目给予资助;完善名家大师工作室落户浦东的保障措施和资金补贴机制。对文化类社会公益基金推出的服务项目给予更多指导和激励,探索行之有效的基金管理运作机制;引导支持“真爱梦想基金会”、  “上海回向文化发展基金会”等机构参与浦东公共文化建设。

15、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健全“低门槛、快审批、多扶持”的服务机制,鼓励支持具有公共文化工作经验的组织和个人注册成立文化非营利组织,参与新增大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营、品牌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创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运营服务方式,探索“政府采购、服务外包”新机制。加大对文化类社团注册登记服务和行业管理力度,通过完善标准、项目扶持、扩大宣传,促进其健康发展。制定针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活动的资金扶持办法。营造良好文化生态环境,加大对文化非营利组织优秀文化项目的购买力度。支持基层文化团队参与政府文化品牌服务项目竞标,鼓励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文化志愿者团队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阵地运营管理服务。

(四)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

16、落实资金保障。力争文化建设投入与支出达到示范区创建验收“优秀”标准。在区委宣传部(文广影视局)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专款用于示范区创建工作。健全“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补贴激励引导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1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区、街镇文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遵循“存量优化、增量优选”的工作思路,按照创建指标的相关要求,试行在文化专业人才招聘中提高专业成绩比重,加大公共文化工作者队伍在职培训力度;通过优化文化事业单位工作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做到人尽其用;对新进员工严格准入标准,建设一支富有朝气、充满活力、具备专业知识背景和岗位技能、熟悉基层文化业务工作规律、能够掌握现代技术手段的工作队伍。

18、壮大业余文艺团队和志愿者队伍。加大基层业余文艺团队建设力度,完善规范化引领、星级评比、交流展评、资金扶持等机制,力争全区各类文艺团队数量增至6000支,常年参与团队活动的基层文艺骨干人数达到15万。加大基层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将基层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对各街镇文化工作考核指标,积极引进青年和大学生,将其充实到文化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专业文化队伍的有益补充。加强对社会文化人才的培训,提升社会文化人才水平。

(五)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

19、完善满意度测评反馈机制。以市民实际文化需求为导向,建立市民群众对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完善读者、市民对图书馆、文化馆服务运行参与机制。有序推进“高雅艺术走进百姓的运作模式”示范项目实施的知晓率、满意度测评。加强“百场文艺巡演”、“万场公益电影放映”等惠民实事工程的观众满意度测评。

20、深化第三方专业绩效评估。以服务效能为导向,完善第三方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深化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和专业调查服务公司的合作,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年度运行服务情况绩效评估。对社会化运营的新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绩效评估。开展街镇文化广场、村(居)委文化活动室运营管理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估。

(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

开展以“高度国际化区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研究”为题的制度设计课题,以研究成果指导创建实践,以创建实践丰富研究成果,将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为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的推进提供理论支持和制度保障。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深入探索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浦东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府办、区文广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区建交委、区农委、区规土局、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以及各街镇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推进综合协调、项目实施、媒体宣传、资金保障、后勤服务等创建日常工作。各街镇建立示范区创建协调推进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文化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本单位创建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推进创建相关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将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咨询机制。完善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例会机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创建工作。

(二)健全推进机制

明确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形成创建任务落实推进情况的督查机制。健全示范区创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编发创建示范区工作简报,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三)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加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制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中国文化报》等中央媒体刊登专版和深度报道,保持市级媒体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持续报道;拍摄反映浦东文化发展的专题片;在《浦东时报》设文化专栏,在《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投放浦东文化信息,在各相关重点区域营造社会宣传良好氛围。组织好创建重要时段、重点任务的集中宣传,把握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色亮点集中发布、重点访谈、深度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微直播”、“微访谈”、“微现场”、“微感言”、“微讨论”等新媒体宣传方式,拓展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发布、互动交流渠道,全方位、深层次推进示范区创建媒体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