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北蔡镇紫叶第一居民委员会和紫叶第二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紫叶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697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4-10-20 |
浦府〔2014〕133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撤销北蔡镇紫叶第一居民委员会和紫叶第二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紫叶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4〕1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北蔡镇紫叶第一居民委员会和紫叶第二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紫叶居民委员会,紫叶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沪南路,南至莲安西路,西至大寨河,北至北中路、紫竹轩小区。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