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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4-10-20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浦府〔2014〕11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规划是指导浦东新区未来五年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是地方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浦东新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方针,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二次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4年是“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启动之年,按照国家和全市的统一部署,现制定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方针,围绕“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区、国家改革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紧紧抓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历史机遇,通过规划研究和编制,确定2016—2020年的总体目标、发展主线和战略举措,使“十三五”规划成为引领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编制要求

(一)把握时代特征,突出区域特色

一方面,按照全市的总体要求,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要与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相衔接,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相衔接,与“十二五”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总方针相衔接。另一方面,又要体现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对浦东的发展定位,体现浦东“二次创业”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要提出高于国家和全市基本标准的具体目标,既体现国家和全市的要求,又突出浦东的区域特色。

(二)深化改革创新,转变规划思路

要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改革创新,转变规划思路。一要把改革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手段、保障和途径,将改革的内容充分融入到规划中。二要充分体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减少对市场起主导作用领域的过度干预,突出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细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任务和举措;三要更突出“以人为本”,反映公众期待,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养老、保障、教育、医疗等问题;四要更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应对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强化制度安排,明确重点举措。

(三)完善编制方法,规范编制程序

“十三五”规划要积极推进编制方法创新,体现出更高的研究能力和规划水平。一要坚持“开门编规划”的理念,要以国际视野、全球眼光谋划浦东长远发展,同时积极创新社会公众参与方式,开展全过程、多渠道的公众讨论和建言献策,提高规划编制的开放度、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编制成为凝聚各界智慧、协调各方利益、形成社会共识的过程;二要在工作机制方面要强化部门之间的统筹协作,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对接,努力实现“三规合一”;三要在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立项、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随意性。

(四)制定务实目标,突出可操作性

“十三五”规划目标制定要突出求真务实,强调可操作性。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好高骛远。要从实际出发,聚焦新区必须做、最想做、最难做的事项,制定可望又可及的有限目标,不盲目确定不合实际的过高目标。二要坚持抓主要矛盾,避免面面俱到。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着力研究一批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课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预期性、导向性指标体系,推动各区域、各行业、各专业协同发展。

三、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和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新区“十三五”规划体系由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成,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启动、形成基本思路、形成规划纲要三个阶段。

(一)规划编制前期启动阶段(2014年6月底前)

1、制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提出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总体安排,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和专题研究选题,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分工。

2、召开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 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形成基本思路阶段(2014年7月—2014年底)

1、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抓好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协调推进,同步开展广泛调研。8月底前,社会研究机构形成重大课题中期成果;9月底前,形成最终成果。

2、相关单位开展基本思路研究。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各自领域、区域的基本思路研究,9月底前形成报送稿。

3、新区领导开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专题调研。 8月至9月,新区领导根据分工,按重点领域、重点专题开展基本思路调研,听取部分重点领域基本思路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4、组织起草“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10月底前,新区发改委组织起草形成规划基本思路初稿;11月底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年底前,形成基本思路送审稿,报区委、区政府审议。

5、开展全区“十三五”发展大讨论。 为集中民智、听取民意,根据全市安排,于第四季度启动新区“十三五”发展大讨论工作,以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听取社会诉求,形成社会共识。

6、确定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根据全市的部署和要求,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立项工作。

新区各街道原则上不要求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各镇“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各镇自行组织开展,有关规划思路请于2014年12月底之前送区发改委汇总,有关规划文本请于提交本镇人大审议前二个月送区发改委备案。

(三)形成规划纲要阶段(2015年1月—2015年底)

1、组织起草《关于制定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建议》”)素材稿。 在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深化细化各重点领域,按照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于2015年6月底前,形成《建议》的素材稿。

2、组织开展新一轮重大问题研究。 2015年3月底前,根据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明确新一轮重大研究课题选题,确定承担单位;6月底前,各承担单位形成课题成果。

3、组织开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2015年6月底前,形成初稿;9月底前,基本形成文本,并与规划纲要充分衔接;12月底前,基本完成编制工作,原则上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衔接、审批和发布工作。

4、区领导专题听取重点领域情况汇报。 2015年6月至8月,新区领导开展“十三五”规划调研,听取部分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5、组织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 2015年9月底前,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10月底前,根据区委《建议》,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开展研讨、座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十三五”规划专家咨询会进行论证,形成送审稿;12月底前,完成新区区委、区政府审议程序,正式提交新区人大,于2016年初由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四、组织分工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新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周亚副区长任组长,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新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委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发改委、规土局、经信委、商务委、科委、金融局、教育局、卫计委、人保局、民政局、建交委、环保局、改发院等部门作为主要成员单位。

请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明确“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反馈至区发改委(回执见附表3)。

五、前期研究

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决定规划编制的质量。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由两部分组成。

(一)重大课题研究

主要围绕总体思路、空间人口、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城市环境、综合改革等六个方面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选题(详见附表1)。由区发改委为主(部分课题由相关业务部门牵头)委托社会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同时,根据规划思路研究进展、相关课题研究成果,以及宏观形势发展的最新变化等,及时增加需要研究的新课题,滚动开展研究。

在具体组织方式上,注重内外结合,更好地发挥社会研究力量作用,对于一些带有综合性、战略性的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通过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规划基本思路专题研究

主要为形成《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提供支撑,由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开展研究,于9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送交区发改委汇总(详见附表2)。基本思路专题研究的要求:一是问题分析。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和评估本领域、本区域“十二五”时期发展总体情况,进一步明确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或瓶颈约束;二是目标指标。对接基本建成“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国家改革示范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区等目标,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研究提出本领域、本区域到2020年(可展望至2030年)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三是重点举措。根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提出发展重点和重要措施。同时,提出建议列入市和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要内容。

六、经费安排

“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按照工作专项经费予以安排,主要用于重大课题和专题研究、基本思路研究和编制、规划《纲要》编制、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等方面。具体预算规模和使用方式,由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研究提出方案,报新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附表:

1、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重大课题

2、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专题研究

3、“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回执


附表1:

 

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

 

类别

序号

课题名称

牵头部门

备注

总体思路

1

“十三五”国内外环境变化趋势及其对浦东新区发展的影响 研究       

发改委

 

浦东新区对接“两带一路两廊”等国家战略研究*

发改委

 

2

“十三五”浦东新区发展主要瓶颈问题及战略重点研究

发改委

 

3

“十三五”浦东新区发展目标和相关指标体系研究

发改委

 

空间人口

4

“十三五”浦东新区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思路和举措研究

规土局

结合总规修编

5

“十三五”浦东新区人口发展规划思路研究

发改委

 

经济发展

6

“十三五”浦东新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思路研究

发改委

市级“十三五”  专题

浦东新区促进“四新”产业发展的重点及路径研究*

发改委

 

7

“十三五”浦东新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全球创新网络节点研究

发改委

 

社会民生

 8

“十三五”浦东新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研究

发改委

已在推进

  9

“十三五”浦东新区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研究 

发改委

 

 10

“十三五”浦东新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研究

发改委

市委2014重点课题,已在推进

城市环境

11

“十三五”浦东新区深化“生态浦东”建设思路和举措研究

环保局

 

12

“十三五”浦东新区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城市建设研究

建交委

 

 13

“十三五”浦东新区提升城市软实力研究

发改委

 

浦东新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城区综合服务能力研究*

发改委

 

浦东新区完善城市综合环境,建设开放型国际化城区研究*

发改委

 

综合改革

14

“十三五”浦东新区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制度竞争力研究

发改委

已在推进

15

浦东加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承接自贸试验区溢出效应研究

发改委

已在推进

 

说明:“*”为子课题


附表2:

 

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专题研究

 

序号

研究内容

牵头部门

一、关于核心功能提升与产业发展

1

浦东新区深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基本思路

金融局

2

浦东新区深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基本思路

经信委

3

浦东新区深化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基本思路(含商业、旅游、会展、总部等相关行业)

商务委

4

浦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本思路

发改委

5

浦东新区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基本思路

经信委

6

浦东新区促进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基本思路

科委

7

浦东新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基本思路

科委

8

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本思路

文广局

9

浦东新区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经信委

10

浦东新区优化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基本思路

经信委

二、关于重点区域发展

11

黄浦江沿岸开发基本思路

改发院

12

“三高”地区发展基本思路 

发改委

13

沿海岸线发展基本思路

经信委

14

中部城镇带发展基本思路

发改委

15

祝桥航空城建设基本思路

改发院会祝桥镇

16

周康地区发展基本思路 

发改委

三,关于开发区发展

17

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基本思路

自贸区管委会

18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发展基本思路

陆家嘴管委会

19

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基本思路

张江管委会

20

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基本思路

金桥管委会

21

临港地区发展基本思路

临港管委会

22

国际旅游度假区发展基本思路

度假区管委会

23

世博地区发展基本思路

世博办

 

序号

研究内容

牵头部门

四、关于社会事业发展与加强社会治理

24

浦东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教育局

25

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卫计委

26

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卫计委

27

浦东新区人才发展基本思路

组织部会人保局

28

浦东新区文化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文广局

29

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基本思路研究

宣传部

30

浦东新区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思路

人保局

31

浦东新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思路

建交委

32

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发展基本思路(含老龄事业、社区发展等)

民政局

33

浦东新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思路

综治办会公安局

34

浦东新区推进“三农”发展基本思路

农委

35

浦东新区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基本思路

市场监管局

36

浦东新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思路

经信委

37

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基本思路

妇儿委

38

浦东新区青(少)年发展基本思路

团区委

五、关于城乡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提升

39

浦东新区深化“智慧浦东”建设基本思路

经信委

40

浦东新区促进低碳发展和节能降耗基本思路

发改委会经信委、建交委等

41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建设基本思路(含环境保护、污染减排、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绿化林业建设等)

环保局

42

浦东新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基本思路

环保局

43

浦东新区旧区改造基本思路(包括城中村、厂中村等)

建交委

44

浦东新区综合交通发展基本思路

建交委

45

浦东新区市政管线建设基本思路

规土局

六、关于改革开放和政府职能转变

46

浦东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审改办会编办

47

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基本思路

国资委

48

浦东新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基本思路

财政局

49

浦东新区完善投融资体制基本思路

发改委

50

浦东新区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基本思路

合作办

51

浦东新区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基本思路

外办

 


附表3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回执

 

牵头单位(盖章):

 

专题研究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联络员

 

 

 

专题研究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联络员

 

 

 

专题研究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联络员

 

 

 

 

1、此表可复制,负责专题研究个数3个以上的单位可复制分页反馈。

2、请各相关单位接通知后3日内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反馈至区发改委综合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黄雄、宋旭阳,电话:28282442,传真6854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