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597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5-07-20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浦府办〔2015〕2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浦东新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浦东新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就浦东新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国家战略为指导,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贸区建设推动政府改革的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理顺职责关系,改进履职方式,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
二、目标任务
本次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做到“清单以外无权力”,对权力责任开展严格的目录管理,大幅度减少束缚市场发展的事权,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和强化“用权”和“管权”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全面“清权”,在浦东新区已梳理出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张清单”)1.0版的基础上,对浦东新区政府及各部门当前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的清理,摸清权力底数,形成2.0版;二是率先“减权”,向“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改革目标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三是强化“制权”,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价值取向,坚决反对和惩处乱作为、不作为等现象;四是适时“晒权”,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三、工作机制
为保证本次清理和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充分利用前阶段梳理工作的重大成果,继续发挥各相关部门的核心职能作用,根据工作内容的变化,对原专项调研领导小组适当调整,成立“浦东新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四、节点安排
(一)第一阶段:清权(3月中下旬——6月底)
清权阶段,主要是根据本市确定的清理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对区级部门和街镇的行政权力、行政责任的清理,为“减权”和“制权”阶段打下扎实的基础。
具体安排如下:
1、4月中旬前:完成领导小组和推进工作组组建;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邀请市编办、市审改办有关业务领导指导培训;开发完成“两张清单”的编报信息化系统。
2、5月底前:各委办局和街镇完成“两张清单”的编制。其中,区级层面,按照市编办、市审改办要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工商、质监、食药监)、税务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的编制工作由市级对口条线部门负责。为确保浦东新区政府行政权力信息大数据平台的完整性和集成性,以上四家部门需在市条线部门审定后一个月内,将信息录入统一平台。街镇层面,由川沙新镇和陆家嘴街道先行编制,经审核后推广到其他街镇。
事项依据方面,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以上依据设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需报经市级相关对口部门核实后再报工作组;由浦东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浦东新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以及无依据但实际在操作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统一报送工作组核实。
3、6月15日前:工作组完成初核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查。
4、6月底前: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同意后报市审改办。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统一要求公布。
(二)第二阶段:减权(7月——10月)
减权阶段,主要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取消、转移、整合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减权清单”是浦东新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依法行政的关键性举措,是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
具体安排如下:
1、加快以“不批、少批”为目标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举措的探索研究,梳理出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等的行政职权。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许可类行政审批的要求,对由规章设定并超过一年期限未上升为法规的,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评估,重点选择经济领域的、影响市场活力的事项进行改革。由于这部分事项绝大部分为市级以上依据,因此将依托自贸区建设的改革平台进行突破。
2、对于依据浦东新区政府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以及无依据又实际操作的行政权力,原则上一律取消。
3、对于市级部门以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权力,按照市统一规定提出改革建议,报市审改办统一处理。
4、对于浦东新区政府自主有权改革的行政权力,以及通过合适途径取得上级部门认可的事权改革,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率先发布浦东新区首张“减权清单”。
(三)第三阶段:制权(10月份之后)
制权阶段,浦东新区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突破重点难点,依法制约权力运行全周期,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具体安排如下:
1、以加强制度建设求实效
建立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未进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探索浦东新区行政审批人员的专业化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行政审批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绩效考核、晋升奖惩等管理制度,促进审批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2、以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求实效
(1)以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管理方式创新。探索建立集成型审批信息化平台体系,在原来由手工审批改为信息化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以“规则透明、业务协同、大数据运用”三级架构为中心的集成型审批信息化平台体系。突出规则集成,在审批要素(材料、时限、地点等)集成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审批标准(具体要求、技术指标等)集成,促进审批规则信息准确及时、公开透明;突出业务集成,以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实现所有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并探索通过电子签章、城建档案“项目化归档”等实现审批资料互通共享,真正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的“业务协同”;突出数据集成,通过整合各类审批信息系统,建立以“法人库、自然人库、建设项目库”为核心的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大数据平台,并充分开发各类数据的利用价值,创新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的行政审批新机制。
(2)以制度创新再造审批流程。以简政放权深化自贸区和开发区综合审批服务模式改革。充分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按照综合受理、综合服务、统一办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强化自贸区和开发区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在企业准入领域和建设项目领域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有效缩短整体办理周期;全面开展建设项目专项评估评审分类管理等改革。
(3)以人为本切实提高社会满意度。强化事前服务,有效解决材料报送难问题;强化综合服务,提升政府服务形象;强化反馈跟踪,开展满意度调查和回访。
3、以抓信用建设为重点,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多个部门的处罚、监管等数据和信息的对接共享,探索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信用预警、事后联动奖惩的监管体系。以企业诚信为基础,探索企业综合指标体系制度,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严格监管,营造“守法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的监管环境。特别是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率先创新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和制度。
(四)第四阶段:晒权(2016年)
晒权阶段,主要根据市编办、市审改办的要求,完成“两张清单”材料的市级审核后,将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事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批准后以适当形式依法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强化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也是突出浦东特色,推动政府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举措。各部门、各街镇要进一步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按时高质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级部门、各街镇主要负责人是开展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指定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争取上级指导。 根据市编办、市审改办的要求,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区县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并对区县条线部门“两张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评估。为此,浦东新区各条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四)加大改革力度。 各部门、各街镇要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开展认真梳理,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漏”。自觉树立改革的主体责任意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认真研究提出取消、调整、保留的建议。
(五)认真审核把关。 各部门、各街镇要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审核流程,明确审核标准,统一审核口径,提高审核质量,确保符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同时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
附件:浦东新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任务分解表
附件:
浦东新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改革任务分解表
推进阶段 |
具体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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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权 |
(一)筹备 |
1、组建推进工作组 |
4月中旬前 |
组织部(编办) |
2、召开动员大会 |
区审改办、区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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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填报工作业务培训会 |
区审改办、区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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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编报信息化系统,建成政府行政权力信息大数据平台。 |
区审改办、区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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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 |
5、编制“两张清单”,提出取消、调整、保留的建议。其中,川沙新镇、陆家嘴街道先行编制,经审核后推广到其他街镇。 |
5月底前 |
各委办局、各街镇及授权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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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各委办局、各街镇填报情况进行初核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查。 |
6月15日前 |
推进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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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报 |
7、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同意后报送市审改办。 |
6月底前 |
区审改办、区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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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权 |
(一)评估和改革 |
8、对于市级部门以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权力,按照市统一规定提出改革建议,报市审改办统一处理。对依据新区政府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以及无依据又实际操作的行政权力进行评估和改革。探索研究以“不批、少批”为目标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举措,重点选择经济领域的、影响市场活力的事项进行改革。 |
7月-10月 |
区审改办、区编办、区法制办, |
(二)发布 |
9、对于浦东新区政府自主有权改革的行政权力,以及通过合适途径取得上级部门认可的事权改革,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率先发布浦东新区首张“减权清单”。 |
区审改办、各委办局、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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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权 |
(一)加强制度建设 |
10、建立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
10月以后 |
区审改办、区编办、区法制办 |
11、探索浦东新区行政审批人员的专业化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行政审批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绩效考核、晋升奖惩等管理制度。 |
区审改办、区人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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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运行机制 |
12、探索建立以“规则透明、业务协同、大数据运用”三级架构为中心的集成型审批信息化平台体系。 |
区审改办、区经信委、区电子政务中心,各相关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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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强化自贸区和开发区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
区审改办、相关审批部门、自贸区各片区管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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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在企业准入领域和建设项目领域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 |
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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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全面开展建设项目专项评估评审分类管理等改革。 |
区审改办、区建交委、 相关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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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强化审批服务,提高社会满意度。 |
区审改办、各审批部门、 区市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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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体系 |
17、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多个部门的处罚、监管等数据和信息的对接共享,探索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信用预警、事后联动奖惩的监管体系。 |
区审改办、区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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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以企业诚信为基础,探索企业信用综合指标体系制度。 |
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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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晒权 |
19、根据市编办、市审改办的要求,完成“两张清单”材料的市级审核后,将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事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批准后以适当形式依法予以公布。 |
2016年 |
区审改办、区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