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府〔2015〕37号
区民政局、农委、规土局:
你们《关于撤销张江镇秦镇村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请示》(浦民〔2015〕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张江镇秦镇村村民委员会建制。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