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60280202100612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15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5-07-20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15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浦府〔2015〕6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2015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浦东新区2015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根据国家和本市对“十二五”期间做好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发展等任务要求,现制定浦东新区2015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十二五”规划目标及目前完成进度,2015年新区节能减排主要目标是:新区单位增加值能耗(考核口径)同比下降3%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削减8%、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2%,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2010年水平(4711吨/年),完成市下达的产业结构调整、大型公建分项计量安装、清洁能源替代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任务。

表1:2015年全区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全区及各领域

节能减排目标

责任部门

       节能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左右,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控制在6.7%以内

浦东新区节能降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

经信委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

商务委

旅游饭店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

商务委

公共机构

教育系统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

教育局

卫生系统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量下降1.2%

卫计委

区级机关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以上

区府办(机管局)

减排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下降8%

环保局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下降2%

环保局

氮氧化物排放量

控制在2010年水平(4711/年)

环保局

氨氮排放量

下降2%

环保局

 

注:有多个部门为责任部门的,排在第一位为主要责任部门,下同。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工业节能降耗

1、加大落后产能整体性淘汰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浦东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和2015-2017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力度,创新产业结构调整方法机制,自上而下推动调整。加强价格调控,严格落实对限制类、淘汰类装置及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生产装置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专项、重点企业”,推进104区块提升、195区域转型及198区域调整加大新区淘汰落后产能、危化项目调整工作,力争完成“三高一低”企业项目关停并转迁400项左右。

2、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深化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全年替代335台的任务,组织开展40台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做好锅炉改造方案技术对比及管道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引逼结合,建立完善锅炉排放监管体系。

3、稳步推动工业节能降耗。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节能专项扶持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实施一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继续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工业系统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评价,将绿色环保理念融入工业化全过程。

表2:工业节能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

1

完成年内产业结构调整400项的任务

年内

经信委、环保局、相关镇政府、开发区

2

推进印染、金属压延企业专项调整,启动四大工艺企业专项调整,研究合庆区域专项调整方案

年内

经信委

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3

组织实施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关停)335台,组织开展40台工业锅炉能效测试

年内

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镇政府

推动工业

节能降碳

4

实施工业节能技改20项,节约0.5万吨标准煤

年内

经信委

5

实施4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年内

经信委、环保局

6

探索建立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年内

经信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

4、完善项目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积极落实市节能环保准入制度,建立有效的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产业或项目不予审批和备案。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能评环评管理制度,优化审查流程,强化能效环保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发改委、建交委、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动协管体系,对能耗总量大的项目加强节能审查和投产后的运营监管。

5、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公布新区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监测,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工作,深化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潜力研究。推进管理创新,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探索建立工业企业能耗信息化监测平台,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源审计跟踪检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执法监察力度。

6、进一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继续加大市、区两级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积极引导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共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的节能标准化示范示点,积极组织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表3:重点用能单位管理与合同能源管理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节能环保

准入评估

7

完善产业节能环保准入评估和节能评估审查机制,加强运营监管

年内

发改委、经信委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8

公布2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名单

上半年

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建交委、机管局

9

组织上报重点用能单位2014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加强节能执法监察

年内

10

选择重点企业试点开展对标达标活动

下半年

能源计量管理

11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对30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年内

市场监管局

合同能源

管理

12

组织开展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宣传和推广

上半年

发改委、经信委、建交委、商务委、财政局

13

推进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年内

 

(三)强化综合性管理,推动商业旅游节能

7、实施商业旅游节能综合性管理。依据《上海市大型商业设施用能指南》及《上海市星级饭店合理用能指南》,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能耗数据统计分析,积极推进重点企业实施对标管理。大力推行综合性节能改造,积极推进节能产品在商业旅游设施中的应用,继续推进能源审计和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工作。

表4:商业、旅游节能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绿色旅游饭店创建

14

完成1-2家绿色旅游饭店创建相关工作。

年内

商务委

商业企业能源审计

15

组织实施重点企业能源审计(节能诊断)10家

年内

商务委

对标及节能技术改造

16

  完成重点企业对标及节能技术改造10家,积极推进一批餐饮企业实施厨房燃气、蒸箱及LED光照节能改造

年内

商务委

 

(四)深入推进建筑和交通领域节能

8、加强建筑节能综合管理。继续完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源计量统计和能耗定额管理,健全完善用能监管制度。规范建设行业污染防控,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大力推广屋顶绿化和立面绿化等立体绿化。

9、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发展和绿色示范城区创建,积极推广装配整体式住宅和全装修住房,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发展。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稳步推进既有公共建筑的用能系统节能改造。

10、深化推进分项计量安装工作。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分步推进多产权建筑分项计量安装工作,加快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11、公共交通、道路货物运输及水路交通节能。继续推进公交优先,统筹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大车辆设备更新。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油型车辆。加强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宣传和指导,降低能源消耗。建立完善重点航运企业节能管理体系,逐步降低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

12、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制定2015-2017三年推广计划,包括私人用车、公交、环卫、物流、租赁等应用领域。进一步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便利化。

表5:建筑交通节能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

17

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年内

建交委

建筑节能改造

18

落实15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年内

建交委

能源审计

19

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12栋

年内

建交委

分项计量安装

20

推进64栋多产权建筑分项计量安装任务,完善协调推进机制

年内

建交委、发改委、相关开发区管委会

能源公示

21

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公示10栋

年内

建交委

推广新能源

汽车

22

完成2015年底推广应用1500辆和建设600根充电桩的目标

年内

经信委、建交委、发改委、环保局

 

(五)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放大示范效应

13、提高政府机关节能管理水平。研究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浦东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浦东新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浦东新区公共机构能耗公示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各开发区、镇、街道等单位机关办公场所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推进名录库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辐射面。提高政府机关办公楼宇能耗计量监测水平,建立完善新区区级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加强能耗统计直报和能效数据定期公示,进行能源审计、能耗定额管理。

14、促进教育、体育、卫生系统节能。开展节能减排课堂教学和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开展“美境行动”和“绿色生活行动”系列环保竞赛,设计个体节能减排方案并进行实践。继续做好能源审计、能耗统计等基础工作,推进节约型体育场所建设。重点聚焦区属以下医疗机构,加强能源统计及用能监测分析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逐步推进实施中央空调水循环系统节能改造、空气源热泵节能项目的建设工作。

表6: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公共机构能耗统计

23

完成能耗统计员培训工作,建立本区域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直报工作

年内

区府办

(机管局)

政府机关节能管理

24

完善新区区级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

年内

区府办

(机管局)

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

25

完成14所上海市节水学校创建

年内

教育局

医院节能改造

26

实施中央空调水循环系统节能改造、空气源热泵节能项目的建设工作

年内

卫计委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低碳试点

15、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和源头减量工作,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工业、农业、城建等领域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城市矿产”、再制造试点等政策效应,挖掘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节水综合管理,全面推进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16、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加快推进东海大桥二期、临港海上风电、金桥沃尔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等项目的建设实施,引导带动一批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新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开展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和配合临港地区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服务协调,稳步推进国际旅游度假区、前滩地区应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项目;继续推进临港地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能力建设,探索开展低碳产品、碳足迹、碳标识等自愿标识和认证活动,实施一批低碳示范项目。

表7:循环经济和可再生能源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27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和源头减量工作

年内

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

28

组织实施一批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年内

29

积极推进节水型小区、企业、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年内

可再生能源和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

30

  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工程

年内

发改委、经信委、科委、临港地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31

  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工作

年内

 

(七)继续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强化监督管理

17、积极推进直排企业的污水纳管。督促管网覆盖区内企业的污水纳管,提高区域污水纳管率和处理率,充分发挥已建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确保“十二五”目标责任书中城镇污水纳管率/处理率(90%/85%)目标的如期完成。继续支持鼓励重点排污企业治理和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表8:污染减排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推进纳管企业规范排污

32

组织联合执法,加强对污水纳管企业预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纳管工业废水达到接管标准

年内

环保局

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33

2015年底前总磷(TP)出水水质力争达到一级B标准以上;强化污泥稳定化处理和垃圾渗漏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年内

环保局

推进直排企业的污水纳管

34

完成城镇污水纳管率/处理率(90%/85%)的目标

年内

环保局

支持鼓励重点排污企业的深度治理

35

通过环保基金补贴,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深度治理和节水等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排污量

年内

农委、环保局

 

(八)注重能力建设,优化完善节能减排市场机制

18、深化完善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支撑体系。做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和项目认定工作,落实差别电价、税收优惠和绿色信贷政策。积极推进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发展,加强技术服务支撑,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做好能源计量标准实施工作,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及能源效率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围绕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问题,开展“十三五”节能低碳规划研究。加强能源消耗、非化石能源开发、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

19、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市场机制建设。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加强节能减排降碳科技研发和技术产品推广活动,构筑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大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努力提升新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

表9:节能减排能力建设与市场机制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能力建设和市场机制

36

推进专业节能机构发展,加强技术支撑

年内

经信委、发改委

37

开展能源效率标识专项执法检查

年内

市场监督管理局

38

做好差别电价调控、节能节水项目认定

年内

经信委、环保局、财政局

39

加强政策聚焦,构建节能减排创新体系,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年内

发改委、科委、经信委

 

(九)加强宣传推广,促进条块联动

20、加大节能减排宣传与推广力度。全面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积极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包括:加强节约用水,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减少塑料购物袋和宾馆饭店一次性用品使用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重点推广应用面广、节能效应强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做好2015年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水日、城市无车日等宣传活动。

表10:节能减排宣传与推广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节能减排宣传与推广

40

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做好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工作

年内

浦东新区节能降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41

做好2015年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水日、城市无车日等宣传活动

年内

42

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和低碳消费宣传教育,积极倡导低碳生活

年内

 

21、统筹推进开发区、镇节能减排工作。围绕新区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制定本区域2015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计划,抓好目标对接和措施落实工作(能耗指标分解任务见附表)。重点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大型公建能耗分项计量安装等区政府明确的工作任务,大力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培训和宣传表彰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表11:开发区、镇节能减排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开发区、镇节能减排工作

43

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制定本区域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上半年

各开发区、镇

44

强化措施,落实市、区条线下达各项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

年内

45

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培训、教育和宣传表彰工作

年内

 


附表:2015年浦东新区各开发区、镇能耗指标分解任务

 

序号

单位名称

能耗总量增长率(%)

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

1

临港地区

6

-2.5

2

世博地区

5

/

3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4

/

4

外高桥保税区

3

-1

5

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5

-0.5

6

张江高科技园区

5

-1.5

7

康桥工业区

5

-0.5

8

南汇工业园区

4.5

-2

9

国际医学园区

5

-0.5

10

川沙新镇

5

-1.5

11

祝桥镇

4

-1.5

12

高桥镇

4.5

-1.5

13

北蔡镇

4

-1.5

14

合庆镇

3.5

-3.0

15

唐镇

3

-0.5

16

曹路镇

4

-1.5

17

金桥镇

5

-1.5

18

高行镇

4

-2.0

19

高东镇

4

-0.5

20

三林镇

4

-0.5

21

惠南镇

2.5

-0.5

22

周浦镇

4

-4.0

23

新场镇

4

-0.5

24

大团镇

2

-1.5

25

康桥镇

3.5

-3.0

26

航头镇

4

-1.0

27

泥城镇

3.5

-1.5

28

宣桥镇

4

-4.0

29

书院镇

4

-2.5

30

万祥镇

4

-2.0

31

老港镇

3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