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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5-07-20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浦府办〔2015〕2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浦东新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浦东新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00年以来,浦东新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滚动实施了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分阶段地解决了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计划实施以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成效初显,环境管理体系日臻完善,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城市功能布局逐步朝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在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新区在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的同时,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各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2014年,全区城镇地区污水处理率达88.82%,20个保留工业区块(已开发区域)污水纳管率基本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36%左右,人均公共绿地达24平方米;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率保持在100%,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增强,全面完成基本农田区域内的村庄改造任务,惠及全区57%的行政村。河道水质污染有所遏制,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改善,区域降尘量有效控制。

与此同时,对照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目标,浦东“二次创业”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发展要求,以及市民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殷切期望,浦东的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仍面临以下主要环境问题:一是风险企业环境问题多发,重污染行业监管压力巨大。“三高一低”企业仍占较大比重,涉及化工、电镀、印染、铸造、锻造等行业。二是园区外企业污染问题严重,环境信访矛盾突出。这些企业往往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环保设施不健全,偷排、漏排现象严重,给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形势非常严峻。三是环境基础设施滞后,污染减排形势严峻。部分区域污水收集的管网存在盲区,不少污水直排河道;个别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低于设计标准,无法充分发挥其污染减排功能。四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刻不容缓,超过五成地表水为劣五类重度污染。必须要加快对畜禽养殖业污染等面源污染的防控和治理。五是环保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浦东区域面积广、流动人口多、污染源多,百姓环境诉求多,环境问题多而复杂,要应对和处置众多的环境矛盾和污染问题,新区环保在队伍建设、装备配置等软硬件环保综合能力上要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之以恒地推进浦东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推动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订《浦东新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生态文明引领和生态保护优先,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以“提升环境质量、促进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大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加强能源、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等源头防控,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发展,以发展转型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提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为大力推进浦东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环境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聚焦全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格局,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监管从严,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转型发展。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从严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更加注重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郊区农村延伸,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实现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更加注重全社会协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态文明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考核追究机制,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控,强化环保工作合力。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环保投资融资机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

(三)总体目标

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的核心目标,进一步完善环境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生态安全格局建设,重点突破,强化治理,管建并举,为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环境助力,持续提升浦东环境保护综合水平。到2017年实现如下目标:

一是持续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泥得到有效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全面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建立源头预防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环境应急能力,着力解决市民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有效提高资源环境效率。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农药化肥施用强度下降10%,循环经济发展有所突破,资源回收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

三是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全面实现供水集约化,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城市生态结构不断优化,自然生态更加和谐,城市环境更加优美,城乡环境显著改观。让群众明显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全社会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二、水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改善水质为核心,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着力控制河道富营养化等污染问题;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完善、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及其运营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区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以镇村级中小河道整治、雨污混接改造、雨水泵站改造为重点,持续改善河道环境质量和面貌。

(二)行动目标

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到2017年,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能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有效处置。进一步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

(三)主要任务

1、保障饮用水安全。建成供水规模为20万吨/天的南汇南水厂,大力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G1501高速公路东侧(大治河-临港大道)给水管排管工程。

2、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推进完成临港新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0万吨/天)和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由二级提升至一级A;加强对海滨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有效处理处置。完成中环线浦东段东段、下盐公路、航三公路、华洲路、港建路等5条段,约3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积极推进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白莲泾、春塘河、东沟、张江集电港等雨污水泵站改造。

3、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力度。深入推进100公里镇村级中小河道整治;完成长界港等河道整治工程;完成临港新城北护城河(九四塘-东引河)沟通水系工程。

三、大气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着力控制雾霾、臭氧等大气污染问题。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推进高污染燃煤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规范建筑和餐饮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和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

(二)行动目标

全面完成中小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到2017年,完成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取消分散燃煤。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促进挥发性有机物、细颗粒物的排放量进一步下降。规范建筑行业管理,继续推进区域扬尘污染控制,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三)主要任务

1、加快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2015年底前,完成中小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完成张江热力2台锅炉清洁能源替代;2016年底前,全面取消经营性小茶炉、小炉灶等分散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2017年底前,完成美亚金桥、中隆纸业等14台集中供热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

2、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等6个行业重点企业按照规程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和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控制措施。推进汽车涂装、船舶涂装、涂料生产、印刷等行业VOCs废气达标排放治理,完成20家重点排放企业VOCs综合治理。

3、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辖区内黄标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工作,启动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加快充电桩建设,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4、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2015年,在本区域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2017年起外环线以外在50%的基础上逐年增加。

5、推进绿色工地和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监管,符合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工地和大型市政工地推进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继续加强拆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到2017年全区拆房工地须按要求采取降尘措施。加强内港散货(煤炭、灰渣、砂石料)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与复验。

6、加强道路和工业扬尘污染控制。推进渣土运输车辆、船舶密闭防漏改造,实施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中心城区、郊区道路冲洗率于2015年分别达75%、45%以上,到2017年分别达到78%、48%。加强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落实降尘措施。

7、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规范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强化喷涂、干燥作业规范和执法监管,禁止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开展干洗行业设备改造、淘汰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无溶剂回收装置的开启式干洗机更新改造。加强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管理,到2017年,城市化地区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四、固体废物、噪声与土壤污染防治

(一)实施原则

以保障市民健康生活和提升环境意识为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以提升能力和完善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渗滤液安全处置和达标排放。按照“完善体系、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强化监管”的原则,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噪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城市噪声监控体系,加强交通、工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依法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

(二)行动目标

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实现“全过程分类和减量”,全区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医疗废弃物收集和处置率保持在100%。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和土壤污染防治。

(三)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基本建成浦东新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2、完善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体系。积极推进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实验室废物收集示范,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确保安全有效处置。

3、积极推进噪声污染控制。完成中环线浦东段东段声屏障工程,新建声屏障12.6公里。推进道路白改黑工程80万平方米,降低道路噪声。创建2个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

4、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污染场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

五、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思路,把促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工业区块外企业的结构调整。继续推进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区可持续发展。

(二)行动目标

按照“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要求,结合浦东新区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2015年-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三)主要任务

1、推进产业转型和企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198”土地减量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三年推进完成1000项(包含市规定任务和浦东自选项目),积极推进工业落后产能以及涉汞、VOCs、二 英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风险企业的结构调整。

2、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康桥工业区、国际医学园区等污水管网建设约9.5公里,河道整治约15.8公里,完成张江高科技园区绿地建设12公顷。

3、完善工业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完成18个工业区块规划环评(张江高科技园区〈微电子基地〉、临港重装备产业基地、临港主产业基地、金桥出口加工区〈环内〉、外高桥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环外〉、合庆经济发展园区、机场镇临空产业园区、川沙经济园区、康桥工业园区〈和东区、南区合并做〉、康桥工业园区〈医学园区〉、南汇工业园区、祝桥空港工业园区、老港化工工业园区、曹路城镇工业地块、北蔡城镇工业地块、宣桥城镇工业地块、六灶城镇工业地块)。

4、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按《上海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要求,2015年推进完成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五大行业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五大行业重点企业按照推行方案要求推进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推进农业污染减排和发展生态农业为目标,倡导种养结合模式,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以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化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为抓手,推动郊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二)行动目标

以推进农业污染减排,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农业与农村环境为目标,利用物理、生物结合化学的防治手段,降低化学农药的使用,大力推动生产方式的转变。

(三)主要任务

1、推进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编制落实本区畜禽规模养殖布局规划,推进不规范中小养殖场(户)淘汰关停。完成6家以上规模化畜禽场污染减排治理。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成推广使用有机肥13万吨,水肥一体化1.9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4.9万亩次、缓释肥1.125万亩次,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48万亩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9.05万亩次,完成绿肥种植21.5万亩次、深耕晒垡6万亩次,完成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63万亩次,新增1个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综合示范点,推广新型植保机械。

3、建设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立蔬菜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利用示范点,结合蔬菜标准园艺场建设,完成6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配套。

4、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建立1个生态农业示范点,示范推广平衡施肥、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种养结合、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治理技术。

5、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推进田间窝棚整治。

6、加强渔业生态保护。每年完成各类水生生物增殖放流4万公斤,片子340万尾。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一)实施原则

以提升城市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加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基本生态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绿地、林地、耕地、湿地的综合生态功能,加强生态保护、维护生态安全、营造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继续推进各级生态绿色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二)行动目标

构建与生态宜居城市相匹配的绿地、林地、湿地基本生态网络空间系统。保持绿地总量的每年稳步增长,公共绿地的数量和质量同步上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36%,人均公共绿地保持在24平方米。

(三)主要任务

1、推进外环生态专项和公园建设。完成开天窗补绿、滨江森林公园二期、南汇生态专项等浦东外环生态专项建设工程104公顷。完成金桥、南浦广场等公园改造。

2、积极推进绿地林地建设。完成张家浜楔形绿地40公顷,周康航大型居住社区结构绿地35公顷,川杨河生态绿廊张江段、北蔡段44公顷。完成张江罗山路三八河三角防护绿地22公顷,商飞总装基地西侧防护绿地10.6公顷,商飞总装基地配套防护绿地10公顷,迪士尼配套绿化唐黄路-航城路景观提升19.7公顷、唐黄路-S1空白带绿化建设16.8公顷,曹路大型居住区配套集中绿地和配套公共绿地3.5公顷、13.7公顷,金科路(中科路-科苑路段)两侧10米绿化带3.27公顷。完成滴水湖一号码头公共绿地工程。按市相关部门要求,推进完成郊区林地建设、立体绿化建设和上海市林荫道建设。

3、积极开展生态绿色创建。推进完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推进绿色医院创建12家,绿色学校创建20所,绿色旅游饭店3-5家,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区)创建30所,环境教育基地创建2个,绿色社区创建12个。

八、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

(一)实施原则

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导向,推进废弃物源头减量,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能力,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为抓手,强化市场化机制,积极扶持环保产业。

(二)行动目标

引导企业和工业园区树立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示范引领,开展国家级低碳示范园区建设,督促企业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积极推进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第二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推进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第一批)工作。

2、深化发展环保产业。推进完成生物质泵送设备及液压抓斗制造项目。积极开展中小电镀企业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试点。推进完成康佳绿色照明及节能环保产品研制项目和长江新纶洁净产业新材料研制项目。

九、环保能力建设

(一)实施原则

紧紧围绕清洁空气、水等专项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阶段性环境质量目标,完善科研平台建设,加强基础和应用研究。监测方面,以资源整合、水平提升为目标,构建复合型大气污染监测网、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土壤、地下水监测体系和机动车污染监测监控体系。监管能力方面,扩大在线监测监控应用范围和管理水平,强化基层执法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应急防范和响应能力。

(二)行动目标

结合浦东实际,着力提升环境日常和应急监测、监察能力,落实辐射监管标准化建设,健全应急处置体系。

(三)主要任务

1、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环境应急处理指挥体系平台建设。

2、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三期)建设。

3、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完善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体系。完成南汇工业区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站建设,合庆镇空气站在线监测实时监控系统建设。

4、进一步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空气γ辐射剂量率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辐射快速应急监测系统建设(含应急监测车辆及配套仪器装备);购置辐射日常监测车辆等。

十、保障机制

(一)完善协调推进责任体系

着力完善新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委办局、开发区和街镇的环境保护职责。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负责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日常推进、协调和督促工作;相关委办局对照任务目标,各司其职,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明确推进政策,加强行业指导。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开发区、街镇切实履行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积极承担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的推进实施,建立健全污染源分级管理体系,明确环保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环境管理作用,合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建立良好的推进机制,在联络员制度、月报表制度、例会制度、通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督查制度、督办制度等7项推进制度基础上,积极推行区级领导联系重难点项目制度,借助于人大、政协、区政府监察部门的力量,实施联合督查监管。

(二)完善评估考核体系

注重成效,完善计划推进实施成效评估,抓好中期评估和后评估,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其是否实现预定目标,从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计划做全面、综合评价。重点深化环境效益监测评估方案,将环境效益监测评估作为科学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有效手段,定期公布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区域河道水环境质量和重点整治河道水质变化情况。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执行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完善法制建设

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决策进行环境影响论证,从宏观决策上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境准入机制。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污染。加大执法力度,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企业。

(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结合落实基层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环境执法力量向基层、向郊区和城乡结合部倾斜,强化环保专业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联动,构建环境监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实施范围,完善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责任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应用,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包括辐射污染)的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细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应急预案,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响应和处置能力。

(五)依靠科技支撑,加强资金保障

以科学为依据,以技术为先导,加大科技攻关力度,为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环保激励机制,各级公共财政的环境保护支出要保持逐年增长,并重点向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倾斜。进一步发挥新区“环境保护基金”引导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加大对污染减排、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