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老港镇宏港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532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6-07-10 |
浦府〔2016〕80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老港镇宏港苑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6〕1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老港镇宏港苑居民委员会。其管理四至范围为:东至五尺沟,南至港怡路,西至建中路,北至沪南公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