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533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祝桥镇航城居民委员会、东港居民委员会和邓镇居民委员会并建立航城第一居民委员会等六个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6-07-10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祝桥镇航城居民委员会、东港居民委员会和邓镇居民委员会并建立航城第一居民委员会等六个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浦府〔2016〕65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撤销祝桥镇航城居民委员会、东港居民委员会和邓镇居民委员会并建立航城第一居民委员会等六个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6〕9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祝桥镇航城居民委员会建立航城第一居民委员会和航城第二居民委员会;同意撤销东港居民委员会建立东港第一居民委员会和第二居民委员会;同意撤销邓镇居民委员会建立邓镇第一居民委员会和第二居民委员会。新建居民委员会管理范围如下:
航城第一居民委员会管辖四至:东至川南奉公路,南至施湾港,西至红星河,北至航城路。
航城第二居民委员会管辖四至:东至施湾二路,南至施新路,西至凌空路(在建),北至航城三路。
东港第一居民委员会管辖四至:东至施湾路,南至航城七路,西至施湾二路,北至航城五路。
东港第二居民委员会管辖四至:东至施湾路,南至远航路,西至凌空路,北至航城七路。
邓镇第一居民委员会管辖四至:东至川南奉公路,南至航城七路,西至施湾四路,北至石码头河。
邓镇第二居民委员会管辖四至:东至川南奉公路,南至远航路,西至红星河,北至航城七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