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536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高桥镇高桥新城第二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6-07-10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高桥镇高桥新城第二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浦府〔2016〕47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高桥镇高桥新城第二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6〕7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高桥镇高桥新城第二居民委员会,其管辖四至范围为:东至张扬北路,南至航津路,西至春晖路,北至张扬北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