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汇新城镇海尚居民委员会和海汇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新建海滨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420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7-07-30 |
浦府〔2017〕114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汇新城镇海尚居民委员会和海汇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新建海滨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7〕1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南汇新城镇海尚居民委员会和海汇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新建海滨居民委员会。
海尚居民委员会调整后的管辖范围由两块区域组成:第一块为明月苑小区,东至潮和路、南至芦云路、西至港辉路、北至大芦东路;第二块为明徕苑小区,东至潮和路,南至江山路,西至港辉路、海尚明徕苑西围墙,北至芦茂路、芦云路。
海汇居民委员会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东至潮和路、南至随塘河、西至港辉路、北至芦安路。
海滨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由两块区域组成:第一块为海滨国际花园小区,东至潮和路、南至芦安路、西至港辉路、北至江山路;第二块为紫菁庭小区,东至紫菁庭东围墙、南至芦茂路、西至港辉路、北至芦云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