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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培育工作方案(2017-2019)》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7-30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培育工作方案(2017-2019)》的通知

 

浦府〔2017〕9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培育工作方案(2017-2019)》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

 

 

 

浦东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培育工作方案(2017-2019)

 

为巩固浦东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工作成果,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87号)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浦东“2+2+2+1”工作布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以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5〕49号),按照《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办发〔2016〕106号)的要求,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突破口,以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着力提升浦东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区和高度开放的自贸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示范培育,使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将浦东新区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的排头兵,强化和实践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先行者,高水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开拓者,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的聚集地。

(二)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商标、专利、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深度融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2.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显著提升。形成更加完善的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调解仲裁、社会监督“四轮驱动”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体系。

3.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等大幅增加,截至2019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8件,上海市著名商标数量达到255件,软件著作权新增登记量达到1.8万件。

4.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不断推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加强。专利示范试点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参与贯标工作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6.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机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力度显著加强。

三、重点工作

聚焦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功能性平台。继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深化完善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调解仲裁、社会监督“四轮驱动”的保护模式,深化完善投、贷、保、易、服“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体系,为浦东承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1.推动设立“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立足浦东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的产业门类,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快保护”的工作格局,努力打造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高效运营于一体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功能性平台,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将保护中心的效用辐射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

2.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方面,完善商标、专利、版权“三合一”的工作机制。

3.完善知识产权主动执法机制,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模式;落实知识产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行政检查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探索新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动态监管和协同监管的办法和模式,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级标准,推动行业监管从面上监管向信用监管、分类监管的转变。

4.明确知识产权执法权力清单和管理责任清单,明晰知识产权行政机构内设部门的职权范围和责任事项,建立协调机制。

5.建设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综合运用和综合保护平台,逐步打通专利、商标、版权等基础数据获取渠道,明确区域内知识产权发展的整体状况,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涵盖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品牌等的综合性政策体系。

(二)深化完善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调解仲裁、社会监督“四轮驱动”的大保护、快保护模式

1.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降低权利人维权的时间成本、提高侵权人的侵权成本,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对假冒专利、商标侵权和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聚焦迪士尼等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持续开展“双打”等专项整治。

3.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基本形成区内侵权纠纷处理和违法行为查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电商平台线上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快速处理平台。

4.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发挥行业协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积极作用,优化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调解对接和行政司法对接机制,形成高效顺畅的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第三方调解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5.依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多发易发的商品市场、专业市场管理机构,建立维权保护基层联动工作站,合作搭建密集监管、协查配合、长期沟通的知识产权保护基层单位联动平台,探索构建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地图,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群众共同监管、共同保护的模式。

6.完善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监管模式,探索由行业规范、中介服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行政监管的协同监管模式,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查处的快速处理机制。

7.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以新国际博览中心和世博展览馆为重点,探索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新机制,采取展会知识产权监管新手段,建立展会知识产权备案、知识产权承诺等制度,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三)深化完善投、贷、保、易、服“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体系

1.建设浦东“1+X”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体系,“1”即建设一个综合性、实体化的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国际知识产权贸易做好服务支撑;“X”即在重点行业领域布局若干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加强对本产业领域上下游产业链的融合与技术对接。

2.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卡、知识产权投贷联动基金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发动并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经验。

3.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合理设计受理、审查、出单、续保、理赔等业务流程,编制保险服务手册;建立保险机构与企业的对接平台,促进企业和保险机构需求对接,规范投保、定损、理赔等业务流程;支持企业通过购买知识产权保险来提高维权意识、促进交易转化。落实知识产权保险的引导政策。

4.加强对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

1.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形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作用,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建立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长效沟通会商机制。

2.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归集整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基本服务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综合解答,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集约化和高效化;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审批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服务延伸,简化服务流程。

3.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培育本地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评议等专业业务,形成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高端服务机构;加强与认证机构合作,争取引进认证机构在浦东设立分支机构,构建本地的认证服务体系;加强“国家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和“上海市商标代理服务规范”的告知推广,提高专利、商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建立对中介服务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提高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水平。

4.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展现浦东知识产权良好形象;在国家、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统筹协调下,积极争取国内外重要知识产权资源落户浦东。

(五)深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1.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的培育,提高企业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增强企业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水平。

2.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将知识产权管理贯彻生产经营全流程。

3.鼓励、引导企业加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区域布局、行业布局和海外布局,形成技术的专利保护体系和产品(服务)的商标保护体系。

4.选择具有明显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发挥有关方面资源(审查员、律师、学者)作用,提供符合企业发展特点、阶段和需求的专利、标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定制式”服务。

5.发挥现有知识产权评议等政策的引导作用,支持一批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提高创新水平。

6.鼓励、支持以行业领先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牵引,组建浦东新区相关行业的专利联盟、技术标准联盟,推动专利技术的标准化。

7.深化张江审查员实践基地建设,推动国家专利审查资源与浦东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全方位对接,帮助企业更好的推进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等工作。

(六)加强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探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的合作,通过实地考察、专业培训等方式,不断强化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2.推进与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等的合作,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

3.依托上海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专业机构,推进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工作者、专利价值分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及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等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的培养。

(七)促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推动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诚信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2.推动在街镇、高校等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建立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加强园区、街镇、高校等的知识产权宣传推广活动。

3.支持各类社团组织、服务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的沙龙、论坛、年会等活动;定期以新闻发布会、专题交流会、“白皮书”等形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保障。继续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提高执行力度和工作效率,共同推进、完成国家知识示范城市(城区)培育的各项任务。

(二)财政资金保障。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发挥政府资金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逐步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

(三)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定期督查,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部门和职责分解落实,并实行年度考核,确保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培育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