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浦东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更名及组成成员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476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1-30 |
浦府办〔2017〕5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浦东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更名为浦东新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并调整其组成成员。调整后的浦东新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主 任: 管小军 副区长
副主任: 苏锦山 区农委主任
殷珏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
成 员: 严 伟 区农委副主任
潘美仙 区规土局副局长
包 蕾 区司法局副局长
徐璧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办副主任
陈 联 区农委集管处副处长
王常雄 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站长
严春峰 合庆镇副镇长
范建平 川沙新镇会龙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刘芹弟 书院镇塘北村村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
邵 华 大团镇果园村村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浦东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中心合署办公)。今后,仲裁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