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北蔡镇鹏海第八居民委员会和海东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481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1-30 |
浦府〔2017〕230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北蔡镇鹏海第八居民委员会和海东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请示》(浦民〔2017〕18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北蔡镇鹏海第八居民委员会和海东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调整后的鹏海第八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为:东至沪南路、南至陈春路、西至大寨河、北至川杨河。
调整后的海东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为:东至白莲泾、宏莲馨苑东围墙、北蔡中学、大寨河,南至紫竹轩南围墙、新云台中学,西至博华路,北至高科西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