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航头镇长泰东郊居民委员会等12个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0889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4-28 |
浦府〔2018〕31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航头镇长泰东郊居民委员会等12个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8〕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航头镇长泰东郊居民委员会、聚航苑居民委员会、汇康锦苑居民委员会、昱星家园居民委员会、金沁苑第一居民委员会、金沁苑第二居民委员会、东茗苑居民委员会、汇善嘉苑居民委员会、汇仁馨苑居民委员会、瑞馨苑居民委员会、汇诚佳苑居民委员会和和美苑居民委员会。上述十二个居民委员会具体管理范围如下:
1 .长泰东郊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学诚路、南至航南公路、西至航鹤路、北至航定路。
2 .聚航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航梅路526弄68号-125号未命名道路、南至航浦路、西至航梅路、北至航定路。
3 .汇康锦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航瑞路、南至下盐路、西至咸塘港、北至鹤涛路。
4 .昱星家园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航瑞路、鹤沙路,南至鹤雷路,西至咸塘港,北至周家浜。
5 .金沁苑第一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鹤永路、南至鹤雷路、西至鹤恒路、北至鹤沙路。
6 .金沁苑第二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鹤永路、南至鹤沙路、西至鹤恒路、北至鹤亭路。
7 .东茗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航春路、南至张家港、西至呈祥港、北至北横河。
8 .汇善嘉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轨交16号线、南至鹤雷路、西至航昌路、北至鹤涟路。
9 .汇仁馨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轨交16号线、南至张家港、西至航昌路、北至北横河。
10 .瑞馨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航昌路、南至鹤雷路、西至航春路、北至鹤沙路。
11 .汇诚佳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航春路、南至鹤涛路、西至鹤恒路、北至鹤波路。
12 .和美苑居民委员会管理四至范围:东至吉祥港、南至下盐路、西至鹤韵路、北至鹤涛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