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灶社区16-01地块出让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0872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4-28 |
浦府〔2017〕183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灶社区16-01地块出让方案〉的请示》(沪浦规土地〔2017〕3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川沙新镇六灶社区16-01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吉灿路,南至宝溪路,西至16-02、16-03地块边界,北至崇溪路,土地面积4830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动迁安置房。地块已经区规土局核提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区发改委、建交委、环保市容局已分别出具相关意见,并经新区土地招拍挂主任会议审议同意挂牌出让。现同意你局编制的《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灶社区16-01地块出让方案》,请你局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