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国际医学园区41-10地块出让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256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8-28 |
浦府〔2018〕55号
区规土局:
你局《关于报批〈上海国际医学园区41-10地块出让方案〉的请示》(沪浦规土地〔2018〕1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上海国际医学园区41-10地块四至范围:东至41-11地块,南至41-11地块,西至规划景观纵三河,北至41-07、41-08、41-09地块,土地面积4132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地块已经区规土局核提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区科经委、环保市容局、建交委、卫计委已分别出具相关意见,并经区土地招拍挂主任会议审议同意挂牌出让。现同意你局编制的《上海国际医学园区41-10地块出让方案》,请你局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