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18年节能降碳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303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8-28 |
浦府〔2018〕6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2018年节能降碳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浦东新区2018年节能降碳重点工作安排
2017 年,浦东新区各职能部门、开发区、街道及镇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节能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推进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浦东新区区属企业(考核口径)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比2016年下降3.99%,能源消费总量769.44万吨标准煤,比2016年增长2.14%,顺利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2018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十三五”节能指标的约束,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按照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本市下达的节能降碳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部署,促进新区低碳绿色发展。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浦东新区2018年节能降碳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一是注重低碳发展,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技改、建筑节能等重点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是注重循环利用,着力推进资源节约使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积极推进节能低碳产业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
三是注重政府引导,着力促进企业节能降碳。完善政府调控手段,加强在节能规划、政策推进、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全社会节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分类制定各领域节能降碳扶持政策,调动企业节能降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工作目标
2018 年新区节能降碳主要目标是:新区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考核口径)同比下降3.5%左右,碳强度下降率为3.5%,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控制在3.6%以内,完成市下达的产业结构调整、节能技改、建筑节能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任务。
2018年全区节能降碳主要目标
全区及各领域 |
节能降碳目标 |
责任部门 |
|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 |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5%,碳强度下降率为3.5%,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控制在3.6%以内 |
浦东新区节能降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
工 业 |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 |
科经委 |
|
商业、旅游饭店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 |
商务委 |
|
公共机构 |
教育系统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上升1% |
教育局 |
卫生系统 |
床日综合能耗下降率2% |
卫计委 |
|
区级机关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 |
区府办(机管局) |
|
超大型公共建筑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 |
建交委 |
二、重点工作安排
1.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责任主体,将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落实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建立健全区、镇两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体系,重点开展对标管理、能效监测和节能监察。(责任部门:发改委、科经委、商务委、各开发区、各镇)
2. 推进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持续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工作,前滩、世博、旅游度假区按照创建市低碳发展实践区的要求,开展试点实践活动,推进区域能源供应、慢行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积极创建上海市低碳社区。(责任部门:发改委、各开发区)
3.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发挥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等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示范项目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国家和本市“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深入推进上海临港地区“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光伏项目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4MW。(责任部门:发改委、环保局、各开发区)
4. 加强节能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切实做好新增重大用能项目“双控”目标影响分析,严把项目准入关,强化投资项目节能验收闭环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继续做好能耗核算工作,提高预警预测能力水平。(责任部门:发改委)
5.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同步考虑转型发展与调整淘汰”为基本出发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专项、重点企业”,紧密结合土地减量化、中小河道治理、五违治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加大区域调整力度,启动600项工作任务,完成周浦镇、合庆镇区域调整专项的市级验收工作。(责任部门:科经委)
6. 推进绿色(生态)制造体系建设。推行建立绿色(生态)制造体系培育库,推进建设5个绿色(生态)示范园区、6个绿色(生态)示范工厂,引导开发10项绿色(生态)产品、打造1条绿色(生态)示范供应链。(责任部门:科经委)
7. 实施工业节能重点项目。积极开展市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做好区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受理、审核等工作。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市里下达的淘汰高耗能落后电机任务。开展对重点用能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责任部门:科经委)
8. 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积极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示范应用。组织节能产品技术对接会,推广企业购买使用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或者2级及以上能效水平的高效电机,重点支持电动机、风机、水泵、高压机、变压器等高效工业机电产品项目。(责任部门:科经委)
9. 积极推进航运节能。加强重点航运企业船只数量和能耗统计管理,建立完善覆盖全区的航运企业节能管理体系,逐步降低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责任部门:商务委)
10. 实施商业节能综合性管理。依据《上海市大型商业设施用能指南》,做好能耗数据统计分析。积极推进重点企业实施对标管理,完成10家商业企业对标管理,推进节能技术改造2家。在全区大中型餐饮企业中积极开展“绿色厨房”创建工作,以炉灶节能环保技术改进为抓手,推进餐饮行业节能工作。(责任部门:商务委)
11. 推进旅游企业节能管理。积极推进旅游重点企业实施对标管理,持续推进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工作。大力推行综合性节能改造,鼓励旅游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完成2家旅游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责任部门:商务委)
12. 全力完成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落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15万平方米;进一步加强既有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落实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10栋,落实建筑能耗公示10栋。(责任部门:建交委)
13. 有效推进绿色建筑工作发展。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和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强化绿色节能示范工程引领作用,推进绿色建筑由设计向全生命周期和绿色建筑运营化发展,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责任部门:建交委)
14. 积极推进全装修住房、装配式建筑发展。2018年起,大型居住社区内,已列入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规划用地两万平方米以上的,设计总套数70%应采用标准化户型设计,并鼓励采用多样灵活的模块化房型组合。在保持新建建筑装配率要求的基础上,加快建筑工业化发展,以加大租赁住房供应为契机,加快推进全装修住宅和内装工业化。(责任部门:建交委)
15.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年度计划,落实新能源公交车补贴,实现新能源公交车占新投放公交车的比例不低于70%。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落实专项规划配建标准,推进新、改(扩)建各类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已建建筑增建充电设施,计划完成11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责任部门:建交委)
16. 积极推进内河绿色交通建设。有序推进内河码头岸电改造工作,计划实施20家港口经营企业岸电改造任务。按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对到港船舶按一定比较进行燃油取样检测,做好船舶防污染含油污水回收。(责任部门:建交委)
17. 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督促公共机构认真做好2018年能耗数据统计工作。发挥公共机构节能低碳表率作用,创建2家全国第三批节约型示范单位,完成19家公共机构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大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责任部门:机管局)
18. 做好教育体育节能工作。继续开展上海市节水学校的创建工作,完成8所学校的上海市节水学校创建,并筹备节水型学校在新区全面推广工作。从组织保障、多渠道宣传、推进节能技术应用、加强用能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体育系统的节能降耗工作,推进节约型体育场所建设。(责任部门:教育局)
19. 做好卫生节能工作。加强卫生系统各单位能源统计及用能监测分析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继续在新建改建建筑工程建设中使用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打造节能型医院。(责任部门:卫计委)
20. 持续推进城市碳汇能力建设。滨江森林公园二期基本建成、外环绿带开天窗补绿工程、南汇生态专项工程持续建设;碧云、三林、森兰、北蔡等楔形绿地加快建设、老港郊野公园、合庆郊野公园有序推进,确保生态建设持续发展。完成绿地建设400公顷,完成立体绿化建设4万平方米。(责任部门:环保局)
21. 做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加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管理,继续开展浦东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提升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推进节能降碳技术基础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要求,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采集工作,以加大能源计量大数据在节能挖潜等方面的分析应用。(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22. 倡导全员参与节能减排。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组织好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评价,支持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各开发区、镇要围绕新区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制定本区域2018年节能降碳重点工作安排计划,抓好目标对接和措施落实工作。大力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培训和宣传表彰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责任部门:区节能降耗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和镇)
附件:2018年浦东新区各开发区、镇能耗指标分解任务表
附件
2018年浦东新区各开发区、镇能耗指标分解任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能耗总量增长率(%) |
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 |
1 |
临港地区 |
4.5 |
-1.5 |
2 |
世博地区 |
3.5 |
/ |
3 |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
3.5 |
/ |
4 |
外高桥保税区 |
4 |
-0.5 |
5 |
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
4 |
-0.5 |
6 |
张江高科技园区 |
4 |
-0.5 |
7 |
川沙新镇 |
2.5 |
-1.5 |
8 |
祝桥镇 |
3.5 |
-0.5 |
9 |
高桥镇 |
2.5 |
-1.5 |
10 |
北蔡镇 |
2.5 |
-1.5 |
11 |
合庆镇 |
2.5 |
-2.5 |
12 |
唐镇 |
3.5 |
-0.5 |
13 |
曹路镇 |
2.5 |
-1.5 |
14 |
高行镇 |
2.5 |
-1.5 |
15 |
高东镇 |
2.5 |
-2.0 |
16 |
三林镇 |
2.5 |
-2.0 |
17 |
惠南镇 |
2 |
-3.5 |
18 |
周浦镇 |
3.5 |
-0.5 |
19 |
新场镇 |
2.5 |
-3 |
20 |
大团镇 |
1.5 |
-4 |
21 |
康桥镇 |
3.5 |
-0.5 |
22 |
航头镇 |
3.5 |
-0.5 |
23 |
宣桥镇 |
2 |
-3.5 |
24 |
老港镇 |
1 |
-4 |
注:1.各镇、开发区考核基数为区域范围内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能耗量和三产重点相关单位能耗量。
2. 世博地区包括周家渡街道、南码街道头、上钢街道、东明路街道;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包括陆家 嘴街道、潍坊街道、花木、洋泾街道、塘桥街道;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金桥镇、南汇工业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包括张江镇、康桥工业区、国际医学园区;临港地区包括南汇新城镇、万祥镇、泥城镇、书院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