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113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9-01-28 |
浦府办〔2018〕6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浦东新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4日
浦东新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上海市统一部署,浦东新区通过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源头防控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全社会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特制订《浦东新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开放、创新、高品质的浦东”为主线,突出生态优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绿色发展,为建设成为上海“五个中心”和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风貌的核心功能区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把环境保护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把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2.坚持质量核心,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和系统治污。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分领域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源头预防、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坚持预防为主,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监管执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从严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4.坚持建管并举,更加注重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郊区农村延伸,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实现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
5.坚持全民参与,更加注重全社会协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态文明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总体目标
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核心目标,重点突破,强化治理,管建并举,进一步完善环境服务体系,强化生态安全格局建设,为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提供环境助力,群众的感受度得到明显提升。到2020年,浦东新区实现如下目标:
1.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数,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80%以上,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0%(扣除上游来水影响),国考、市考断面水质全面达到考核标准,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2.绿色发展水平有效提升。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单位GDP综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在2015年的基础上削减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到14%左右。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3.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化学农药化肥亩均施用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25%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4.生态安全格局持续优化。以“增数量、提品质、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以“滨江滨海、五道七带、多片多点”为重点,构建“一核、双环、三网、多点”的生态网络结构,形成多层次、功能复合的生态开放空间。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生态资源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5.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区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机制不断优化,市场化治污机制不断健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力量不断增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水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饮用水安全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完善、中小河道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完善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改善。
(一)持续加大饮用水源安全保障
新建南汇北水厂,提高浦东南片区供水能力,缓解全区供水压力。开展郊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改善居民用水水质。
(二)加快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建管养并举、泥水同治”的原则,完善全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体系,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到2018年,基本完成潍坊新村街道等7个街道旧小区污水治理工程,完成祝桥镇等5个镇污水治理工程。到2019年,建成川沙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和浦东污水厂污泥永久性处理处置工程(一期),新建2条污泥处理处置生产线。到2020年,完成海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临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第一阶段),污水处理规模分别从20万吨/天扩容到40万吨/天和8万吨/天提高至14万吨/天。完成锦绣东路等5条段约11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三)加大城市面源治理力度
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在对建成区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大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区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及企事业单位混接。到2019年,完成规模为34立方米/秒的Y6雨水泵站建设工程,全面完成96个积水点整治。
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规划引领,按照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编制浦东新区海绵城市专业规划。全面完成浦东新区临港地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四)持续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持续强化全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断头河整治,到2019年完成566条断头河整治任务。推进消除劣V类水体综合整治,到2018年完成区考1020条段、425.8公里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到2019年完成39个考核断面所涉及的川杨河、浦东运河、周浦塘等47条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落实河道生态修复治理措施,到2019年完成盐船港、咸塘港、白莲泾、马家浜等4条骨干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景观河道创建工作,完成中涟(E港-S10)和迪士尼围场河等11条河道景观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河道管养全覆盖,按照“河道名录、河道管养、河长责任、水质监测、监督考核”五个全覆盖的要求,落实“河道设施、水面保洁、河道绿化、河道轮疏”四位一体河道综合养护工作,确保所有河道水体(含小微水体)管养全覆盖,最大限度遏止和监控影响河道水质和水环境问题,最大程度保证和巩固中小河道整治成果。全面实施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立河湖管理监测体系,科学评价水环境质量。
三、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分类管控要求,构建多层次、功能复合的生态开放空间,大力推进绿地林地建设和管理,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宜居浦东。
(一)大力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加快基本生态网络规划落地,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围绕构建“一核、双环、三网、多点”生态网络结构,完善“滨江滨海、五道七带、多片多点”绿地结构布局,重点推进生态廊道及公益林、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建设,到2020年,实现新增森林面积6万亩。2018年底前,完成金科路(川杨河—科苑路)及张衡路(罗山路—张东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锦绣东路(顾唐路—川沙路)及科苑路(小张家浜—金科路)两侧绿带及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新建华东路(景雅路—龙东大道)两侧绿化5万平方米。到2019年,完成豆香园、塘桥公园及华夏公园综合改造。到2020年,完成碧云(张家浜)楔形绿地120公顷,森兰(东沟)楔形绿地130公顷,三林外环70公顷,合庆郊野公园20平方公里,老港郊野公园30平方公里,G10、G11生态间隔带40公顷,华夏路南侧(磁悬浮-申江路)绿地项目25公顷,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北片区生态休憩和生态防护绿地110公顷以及张江南片区门户景观工程8公顷。建设完成华夏中路两个路段南侧高压走廊绿地,临港开发区黄沙港绿化工程(二期)、2.5产周边绿化H36-01、H36-04地块绿化、春花秋色景观工程(一阶段绿化景观工程),张江开发区智慧河两岸景观提升等工程(一期)等。推进“农林水”行动农田林网建设,对已经建成的黄浦江滨江绿地形成长效管理工作试点机制。
积极提升生态资源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立体绿化、绿道、林荫道等建设。
(二)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做好重要滩涂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保护和管理。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持续提升生态示范建设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不断提升建设水平和成效,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风尚。推进国家级和市级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建设,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四、大气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突出产业和交通等重点领域,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持续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到2020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5%以上,煤炭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0%以内,天然气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到14%左右。到2019年底前全面实施老旧住房天然气配套工程,完成90个小区7600户的老公房天然气改造。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NOX排放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全区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二)全过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重点企业升级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完善本区VOCs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到2019年,全面完成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和行业控制。按照“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对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减量替代。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
全面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2018年起,全区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在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金属制品、通用和专用设备、交通设备、电子原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低VOCs含量产品的源头替代。其中,整车制造企业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到2020年,VOCs排放量较2017年削减30%以上;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的应用;包装印刷行业到2019年,全部采用低VOCs含量油墨;船舶制造行业到2020年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的比例达到65%以上;工程机械制造和钢结构制造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分别达到30%和50%以上。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强公交优化、慢行友好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不断提高公共出行比重,同步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提升道路机动车辆污染治理水平。加大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在外环内区域公交车和校车力争实现新能源化。到2020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50%。鼓励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外环以内区域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继续深化老旧车辆淘汰和治理工作。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加强非道路机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排放标准,强化执法检查。
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推进港口岸电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到2020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开展集装箱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油改气工程。
(四)持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全区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全区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率达到40%以上或装配率达到60%以上。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到2020年,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
推进绿色工地建设。在符合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工地推进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结合工地扬尘在线监测,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到2020年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全区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运输单位的相关运输许可;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到2020年,全区道路冲洗率外环内达到82%,外环外达到52%。
(五)进一步深化社会生活源整治
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含涂料,到2020年,力争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产品的替代。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五、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目标,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治理,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一)推进土壤环境状况排摸
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根据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通过详查,基本掌握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及其分布,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抽选浦东新区涉及668家重点行业企业中的10%进行取样分析,完成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8年底前完成浦东新区曹路等镇保障房及配套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到2019年,完成滨江森林公园二期B地块土壤环境调查。
(二)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
强化从环境污染治理角度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关停并转迁等各项工作,实质性完成工业用地减量任务。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优先调整工业园区周边、市政设施周边、河道两侧、交通干线两侧农用地用于生态林地建设。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强化工业企业源头管理,防范企业拆除过程引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对于优先保护类耕地实现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实施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落实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方案。持续推进“198”区域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复垦农用地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3个。
(四)推进场地污染防控和治理
有序推进土壤治理修复,推进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3个以上,并强化治理修复工程监管。严控工业污染排放,防止地面污染渗入土壤,从源头防止污染源的产生。至2020年,完成全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核心,巩固无害化成果,突破减量化瓶颈,打通资源化渠道,完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现代化固废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到2020年,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渣土和建筑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98%以上,工业危废依法安全处置率100%,医疗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达100%。
(一)系统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
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结合浦东实际,实施固废“全口径统计、全领域覆盖、全过程监管”,到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深化“大分流、小分类”机制,优化和创新分类减量模式和政策体系,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覆盖区域,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到2020年,完成浦东湿垃圾处置工程二期(700吨/日处理能力)及陈行生活垃圾分流转运中心(800吨/日转运能力)。
(二)建立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处置体系
落实《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减量管理体系,完善转运网络,强化建筑垃圾流向管理。拓展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快推进建筑垃圾中转分拣消纳场所及资源化设施建设,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科学消纳平衡系统、长效监管机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到2020年,完成浦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70万吨/年处理能力)。
(三)推进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
规范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活动;加快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建设,依托104地块、现有固废设施等场所,探索固废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四)继续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到2019年,推进完成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的收集中转平台建设工作,解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以最严的环境标准,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拓展综合利用途径,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行业监管,规范其服务行为。到2020年,配合推进完成上海市老港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作。
七、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严格产业环保准入标准,完善产业环境政策体系,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产业结构和区域转型,加强工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严格产业准入
落实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继续推进规划环评和战略环评。在全区禁止新建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控石化化工和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持续加大劣势产业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完成低端污染行业整体退出。到2020年,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任务。推进黄浦江沿岸化工行业调整,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企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调整,加大排查和落后产能调整力度。继续推动高桥等重点地区结构调整,启动高化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104”工业地块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加快推进“195”区域转型和“198”区域减量化,到2020年,完成“198”建设用地减量化315公顷。
(三)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
以“聚焦行业、突出重点”为主线,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开展在用工业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继续推动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
(四)加强园区环境建设和管理,完善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体系
强化工业园区属地化管理责任,落实规划环评管控要求。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到2020年,“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
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严格推进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五)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绿色制造
围绕“创新融合、智慧节能、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组织推进第三方治理示范项目2个,探索建立服务规范,营造规范、有序、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绿色(生态)制造体系建设,到2020年,根据全市绿色(生态)制造体系建设标准,推进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园区5个,推进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工厂6个,打造绿色示范供应链1个。引导企业开发绿色(生态)产品10个。
八、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化肥农药减施、畜禽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
(一)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
贯彻实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落实《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全区畜禽养殖业布局和污染防治规划,大幅削减总量,优化养殖业布局;完成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退养工作。到2020年,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在26.6万头标准猪(出栏)以下。对规划保留畜禽养殖场开展污染治理,到2020年,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95%以上。
(二)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防控、过程拦截、末端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化肥农药减施、节水节肥等为重点,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35万亩;持续推广使用有机肥,三年推广有机肥10万吨,测土配方施肥75万亩次,缓释肥3.3万亩次;开展实施菜田土壤保育和改良,三年改良设施菜田土壤7500亩;实现水肥一体化3.6万亩次。推进粮食作物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每年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30个。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巩固2万亩已建成的绿色防控示范区,减少农药使用量。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50万亩次。
(三)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结合蔬菜园标准园建设,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完成3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配套。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于体系,2018年底前,按照本市要求,建立和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回收利用网络。持续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辖区内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到2020年,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达100%。
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展机械化还田技术的示范、提升。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措施,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
加强渔业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放流,内河培育和放流鱼苗,每年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40000公斤,片子340万尾。
(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污水纳管和分散式处理,完善运维管理机制,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九、循环经济和绿色生活
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产业体系,加大先进技术在循环经济领域的应用,引领、加快形成绿色、生态、低碳的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绿色转型。
(一)强化循环经济示范引领
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上海临港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等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到2020年,完成全部国家级和50%以上市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编制方案,梳理和推进完成循环化改造项目。
(二)发展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到2020年,推进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协同”回收处置服务点建设,建立法治化、制度化处理流程,建立健全市场运行体系。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品使用。
(三)推进绿色生活方式转变
加强“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宣传引导,将绿色生活内容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小区、文明村和文明单位等创建指标体系,坚持创建引领。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餐厅、绿色旅游饭店、绿色医院、绿色学校、安静小区等创建行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广泛传播绿色生活理念。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鼓励倡导绿色采购、推广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2018年完成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及世纪大道景观灯光提升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黄浦江沿岸景观灯光提升,持续推进公厕设施改造提升,对公共厕所进行大中修改造,提升公厕硬件水平。
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和环境监督网络建设,切实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有效提升环境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能力,以及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加快实现环境管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根据市环境监督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推动环境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属地环境执法,强化环保专业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联动,健全环境监督网络。围绕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等目标,专项执法与“双随机”相结合,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黑臭河道、纳管企业、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垃圾违法违规转运处置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
(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试点,开展固定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开展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管平台(一期)建设,通过持续打造绿色金桥智慧生态低碳云平台,进一步提升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生态服务能级。推进完成金桥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开展土壤中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特征因子包括土壤中SVOC和土壤中新农药12种有机氯。完善全区空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应急预警网络,持续推进空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子站网络建设。到2020年,建成电磁辐射在线监测试点。
(三)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强化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应急防范和响应能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持续增强辐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健全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
十一、综合保障机制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体制、机制、法制以及费制、科技、政策等改革创新,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着力提升新区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推进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体制机制改革方面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改革措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委办局、开发区和街镇的环境保护职责,并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促进各开发区、街镇积极承担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
(二)政策科技方面
以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为目标,完善价格、税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补偿等政策机制。以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破解环境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为重点,完善科研平台建设,加大环境科技支撑力度;积极引导全社会对环保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的研发,以环境科技助推产业绿色转型,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业的发展。
(三)财政资金投入方面
加大环保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加大在节能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大气、土壤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绿化林业建设、农村污染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并建立长效投入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环境建设和管理资金投入,全面提升企业研发清洁技术和污染防治的能力。
(四)社会共治方面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低碳节约、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各类新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并进一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示,完善企业环境诚信体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畅通环境信访与投诉渠道,形成政府主导推进、企业自觉守法、公众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