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10115-2022-70898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4-28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浦府规〔2019〕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按照《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在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区政府决定,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企业设立、开业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细则>和<浦东新区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并联审批制度的细则>的通知》(浦府〔2001〕175号)。

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制止和查处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浦府〔2014〕202号)。

三、《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浦府综改〔2016〕2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