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SY-310115-2022-70895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4-28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相关附表。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pudo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邮箱:pdxxgk@pudong.gov.cn)。

一 、概述

2018年,新区各级行政机关继续深入贯彻《条例》与《规定》,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重点围绕《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2018年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8〕16号)以及《2018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浦府办〔2018〕29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努力构建发布、回应、解读“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明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领导分工并对外公布。将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政务公开目录建设情况等纳入新区“四个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有效增强工作实效。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新区人大常委会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2018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通过集中调研座谈、现场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 根据国务院与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新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布了《2018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浦府办〔2018〕29号),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5周年、“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机制创新等重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明确各领域重点公开的内容与要求,深化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制度体系。 巩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全面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开展全区规模的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培训内容包括政务公开的法规政策、工作规范、最新口径、应诉技巧、注意事项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以及依法行政培训的必修课程。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根据各阶段、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区别式制定和实施培训方案。区环保局、财政局、规土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积极自发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研讨会,有力地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结合标准化建设,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公文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公用共享、信用状态动态调整等工作规范和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工作制度体系。其中,区政府于2018年发布了《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浦东新区关于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区人社局、民政局、建交委、城管执法局等单位也分别出台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

(四)整合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建设。 始终坚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主平台的作用,配合“一区一网”建设,开展集约化整合,显著增强了区政府网站的集群效应,有效降低了政府网站运行成本,实现政府网站“内容集中、服务集聚、功能共享、应用互通”。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浦东发布”微信公众号致力于打造“没有围墙的政府”,逐步形成了“深耕浦东、紧扣热点、回应关切、服务民生”的特征,“浦东发布”政务微信号(pdnews)在权威信息发布、民生信息互动、突发事件舆情引导等方面都形成了有效的运营管理体制,始终在全市政务新媒体排行榜上名列前茅,2018年度发布阅读量10万+的文章达12篇。灵活运用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等公开媒介,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目前全区共设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42个,2018年度编印政府公报5期共3万册,公众可至公共查阅点免费查阅或通过门户网站下载阅读。

(五)配合国家试点,探索工作创新。 2017 年5 月,国务院将浦东新区列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100 家县(市、区)之一。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8个试点领域,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依据本部门权责清单,共梳理事项3287项,形成标准化的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目录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探索政务公开区镇村三级联动,通过村居“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公开村居“家门口”服务事项告知4万余项。探索依申请公开新机制,针对部分建设项目申请数量大、申请周期长、行政纠纷多发的现象,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群众申请数量、次数较为集中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2018年下半年,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验收检查。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0118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3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0043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9233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6075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638 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7件。

(一)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信息公开。 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5周年,开展以“一二三四”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活动,即举办一场主题发布会、举行两项宣传活动、组织三个系列报道、开展四项配套宣传,形成既突出重点、又兼顾日常的五周年宣传局面。会同市新闻办、市发改委召开了自贸试验区建设五周年新闻通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办、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部门领导出席并系统介绍了自贸区五周年建设成果,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和地方40余家媒体参加,并陆续推出了相关报道。举办自贸试验区主题车站及第四期自贸区通才培训班两项宣传活动,将地铁2号线上海科技馆站打造为上海自贸试验区主题车站,集中展示自贸试验区五年建设成果,方便广大市民及时有效了解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情况;自贸区通才培训班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小组调研”的形式,加大对自贸区五周年制度创新成果的宣传。组织三个系列报道:一是开展“自贸改革回头看”系列宣传报道,该报道联合解放日报、文汇报、上海电视台、上海东方广播等多家媒体,回顾五年来上海自贸区在投资、贸易、金融、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的制度创新。报道内容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方式集中推出,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开展“自贸改革在片区”媒体专访活动,该专访活动以“领导专访+企业案例”为形式,聚焦上海自贸区各片区的改革历程,凸显了各片区作为改革创新举措的承载地和试验田,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改革精神和五年来所取得的不凡成绩。该专访活动吸引了中央驻沪、上海市主流媒体等40余家参与;三是推出“数读自贸区”宣传报道。该报道将以自贸试验区五年评估报告为蓝本,通过自贸试验区五年来不同领域、方面重点数据的对比,直观展现自贸试验区在各个方面取得的创新成就,并在纸媒、新媒体、微信等多种渠道上进行报道宣传。开展四项配套宣传:一是汇总整理五周年改革成果。策划制作了“前行之路——上海自贸试验区五周年宣传报道掠影”视频,并整理形成《五周年大事记》、《五周年重要媒体汇编》等文字材料;二是开展回顾五周年建设历程的专题片摄制工作,通过镜头语言从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角度全景式展现投资、贸易、金融、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全面总结回顾上海自贸试验区五年来的建设成就;三是自贸区五周年标语征集及公益广告投放,组织自贸区五周年宣传语征集活动,共收到投稿近700条,从中评选出20条充分展现自贸试验区形象、主题鲜明、易懂易记、富有感染力的优秀宣传标语。以这些标语为素材,制作完成一批公益广告,在新区280座公交站台、自贸区各片区局、新区各办公点及自贸区企业服务中心等位置进行投放;四是推出自贸区五周年专版英文报道推广,借自贸试验区建设五周年及进口博览会开幕之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对外联络局与上海日报社合作推出上海日报自贸试验区成立五周年专版英文报道。《自贸区英文报》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每月推出1期,每期四版。其中两期随上海日报在进博会期间推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会刊”及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IBLAC)期间推出的大会英文特刊一同发行。

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相关信息公开。一是持续开展自贸区制度创新主题新闻发布会,推出“四个集中、一次办成”新闻发布会、上海海关创新科创服务监管新闻发布会等自贸区主题新闻发布会19场次,第一时间宣传解读了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提升了社会和企业感受度。二是做好相关采访报道工作,先后协调安排央媒及地方媒体共50多家、20多批次的记者(团)对自贸区的采访报道,其中包括中宣部组织的“大江奔流——来自长江经济带的报道”、“壮阔东方潮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大型采访活动及媒体的单独采访。三是日常持续推进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手机报的宣传推广,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宣传阵地,多角度、全方位展示自贸区改革成果。截至目前,自贸区公众号关注人数约3万人,较去年增加近1万人,微博与微信公众号保持同步。官网平台保持每天1-2篇的更新频率,单日平均点击量3000余次,处理网上咨询信息200余条。

(二)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区级部门权责清单集中展示与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编办的统一部署,于2018年8月通过“上海浦东”门户网站首页同步公布最新版本的权责清单,并根据《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做好行政权力、行政协助、政府服务增加、取消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深化“三个一批”改革,先后公布了《浦东新区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浦东新区提前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及《浦东新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以新区综改文件形式发布了《关于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在全国自贸区范围内率先试点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改革。发布《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推行企业登记“1+1+2”办理模式(对变更类企业登记事项1日内当场办结;对使用可选用名称的企业设立登记1日内当场办结;对使用非可选用名称的企业设立登记2日内办结)。深化“政银合作”服务模式,在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四大银行浦东网点推进市场准入代办服务全覆盖。继续推进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制发《浦东新区关于贯彻<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允许从事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经营活动的企业,在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场所内进行集中登记。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了2017年度区政府决算,2018年度区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情况等。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完善公开内容,区政府的预算增加建设财力支出预算、区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增加名词解释、部门决算增加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开;二是细化公开信息,细化公开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用途等信息,选取10个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支出项目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三是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评估,研究设计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多项预决算公开评估指标,将具体的检查结果转化为量化的分值,通过更合理的评估指标、更细化的打分标准、更及时的意见反馈,使财政部门和各区级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的优化,建立财政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四是推进预算公开考核监督制度化,将预决算公开情况列为对各部门和镇政府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管理办法,加大预算公开考核力度。

(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制定并公布了《浦东新区“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实施办法(暂行)》,运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及时公开浦东新区空气质量信息,包括:五个分区评价点(浦东监测站、张江、川沙、周浦、惠南)和全区平均6项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实时浓度数据、实时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等;同步进行健康指引,每小时发布一次空气质量对健康的影响情况和建议采取的防护措施,为市民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同时公开这些分区评价点的历史信息,包括最近24小时6项污染物浓度变化、空气质量指数变化、滑动AQI变化和最近30天AQI数值等。对于3个国控点(浦东监测站、张江、川沙)的空气质量信息,还通过手机软件、网站、微博、电视、广播进行发布。二是持续做好水厂出厂水水质公开工作:根据《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区环保市容局自2014年10月起通过新区环境网对外公开浦东新区区属供水企业(即南汇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水质。每季度第一个月公布上季度出厂水常规42项指标及合格率;每季度第一个月公布上季度管网水7项指标及合格率;每年底公布本年度出厂水非常规64项指标及合格率。三是及时全面公开河长制工作信息:根据《2017年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浦东新区共有河道(湖泊)16474条(个),其中市、区、镇、村各级河湖12839条(个),其它河湖3635条,现状河湖面积136.78平方公里,河湖水面率11.30%。浦东新区区级层面及36个街镇均已经成立了河长办,建立起区、街镇两级河长制工作体系;16474条河道对应管理等级,设置区级、街镇级、村居级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截至2018年底,浦东新区共有河长1350人。河长全年巡河 989498次,平均巡河率达到94.5%(12个月),平均每日2711人次、每月82458人次,覆盖新区河湖16474条段,实现河长巡河全覆盖。四是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上海浦东”门户网站设有“环境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内容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已动态更新了“浦东新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第一批)和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名单”、“2018年度浦东新区重点排污单位”、“国家重点监控废水企业名单”等信息。五是推进环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并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价受理信息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建设项目报批前环境信息公开的网站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本案信息公示”等内容。

(六)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招生入学、基础教育等事项,及时发布新闻及服务信息。2018年,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高考学考信息13条、中招中考信息33条、义务教育信息33条、学前教育信息4条以及寒暑假转学管理服务信息5条,按时发布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各基础教育机构通过浦东教育门户网站“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2055条。2018年,浦东教育体育网站主页共发布公示公告31条,教体新闻123条,积极向社会公众显示浦东教育教学的活动风采及取得成果。

(七)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等媒体,及时发布浦东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十三五”规划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更新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名录,保证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公开《浦东新区医学学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及项目管理办法等信息。配合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继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做好辖区内医院公示栏的设立及日常维护等工作,编制院务公开内容目录,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推进二次供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常态化,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开展22个二次供水监测点的34项监测指标全覆盖采样监测,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上季度的采样监测结果和监测小结。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 每月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各环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守信超市名单,供消费者参考。在全区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公示栏公示监督检查结果。每月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开药品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产品抽检及企业飞行检查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宣传,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上发布风险预警提示以及相应的预防、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定期通报制度和典型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和新区安全生产报,每季度将新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特点和原因分析、阶段性的重点事故预防措施,以及一些典型事故案例向社会主动公开。

(九)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一是在区人社局网站的公告栏内定期发布各类就业创业公告,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公示、职业培训补贴公示、创业补贴公示等信息。在政策法规栏内,主动公开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二是在区就业促进中心网站设置创业、培训等与就业创业相关的专栏,公布相关政策、活动信息等内容。三是通过“浦东就业”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招聘会信息、就业政策、就业服务、业务查询等信息。浦东就业订阅号会定期发送招聘信息,提供活动报名通道等服务。四是通过“浦东新区人才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人才业务相关政策。

(十)推进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做好“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工作,公示了辖区内152家各类养老机构、18家长者照护之家、8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0家老年人助餐服务点、242家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的联系地址,打造可知、可选、可用、可及的养老服务公共平台。基于人口、产业、城市空间要素,实现对公共服务供给进行前瞻性评价,有预判、有准备、有节奏地推动各类公共服务的供需平衡、全区均衡。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信息公开、公示公布、备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预警发现、需求评估、信息发布、服务转介和资源对接等服务水平,强化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优化核对项目业务审核流程、推广使用可视化审核技术、提高专线数据交换质量和效率。

(十一)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通过区国资委门户网站、《浦东国资报》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介绍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进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工作动态;积极发布浦东新区国有企业在转型、改革、发展的成果;公开浦东新区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浦东新区企业国有资产委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及选聘结果、浦东新区国有企业经营情况、统计信息等。持续加强国资监管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及配套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十二)推进农业农村建设信息公开。 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措施,加大解读宣讲力度。及时公开《浦东新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浦东新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浦东新区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公开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推进“美丽庭院”、“美丽乡村”建设相关信息公开,通过简报、工作提示等多种渠道公开发布有关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浦东新区各级行政机关2018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00余次。参加或举办新区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50次,其中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8次,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新区政策解读稿件500余篇,微博微信回应热点事件80余次,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方式回应热点事件60余次。

(一)优化回应公众关切机制。 强化政务舆情监测机制建设,不断提升舆情的监测、研判、报送、处置、应对工作能级,形成和完善舆情应对处置闭环流程。同时,高度重视国办、市政府办公厅转办的舆情处置单的办理,加强工作的及时性。浦东新区网信办被评为2018年度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强化重大政策配套解读工作。 举办或参与多场新闻发布会,做好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报道落地,中央及本市主流媒体数次在重点版面、重要时段刊发重点报道。如:2018年10月10日举行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新闻通气会,人民日报、经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媒体都在头版刊发重点报道,央视新闻联播刊播了1期重点报道。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新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27件。其中,当面申请1006件,占比19.6%;网络申请数3291件,占比64.2%;信函申请数830件,占比16.2%。申请内容主要集中于征收补偿、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五违”整治等领域。

2018年,新区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87件(含上年结转数,另有部分申请按规定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67件,依申请同意公开答复数282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0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80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数55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565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71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653件。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0元。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新区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结209件,较去年下降了34.3%;其中维持164件,纠错26件,其他情形19件;纠错率为12.4%,较去年上升约4个百分点。

2018年,新区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审结236件,较去年下降了45.6%;其中维持或驳回原告诉请177件,纠错6件,其他情形53件;纠错率为2.5%,较去年下降约2.3个百分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如:政务公开平台的集群效应有待进一步整合,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考核监督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新区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响“四大品牌”和浦东“四高战略”建设,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11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3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004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923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607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63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5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57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1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8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6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5127

     1.当面申请数

1006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291

     4.信函申请数

830

  (二)申请办结数

5687

     1.按时办结数

4648

     2.延期办结数

1039

  (三)申请答复数

568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67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82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8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4

        涉及商业秘密

7

        涉及个人隐私

2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7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5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6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71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653

四、行政复议数量

20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64

  (二)被依法纠错数

26

  (三)其他情形数

19

五、行政诉讼数量

23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77

  (二)被依法纠错数

6

  (三)其他情形数

53

六、举报投诉数量

1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4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4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0

     2.兼职人员数

11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489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8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5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865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