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007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万祥镇兰湾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9-11-18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万祥镇兰湾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浦府〔2019〕135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万祥镇兰湾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9〕1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万祥镇兰湾居民委员会,其管辖四至范围为:东至祥隆路、南至新万港、西至祥凯路、北至规划祥泰路。
请于本批复下达日起三个月内启动新建立居民委员会初次选举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