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189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9-11-18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
浦府〔2019〕107号
唐镇人民政府:
你府上报的《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上报审批的请示》(浦唐府〔2019〕7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唐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期限为近期至2022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范围即唐镇镇域内城市开发边界外的区域,总占地面积8.93平方公里。
二、目标定位。生态优越的保育示范区、休闲特色的游憩观光区和近郊特色的休闲农业区。发展目标是“发展成为城市生态保育重点区,成为上海东部郊野休闲游乐目的地”。
三、镇村体系。规划形成“5E+0X+0Y”镇村体系。其中,城镇集中安置区(E)应结合保障房体系统筹落实。
四、用地空间布局。建设用地方面,至2035年,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6公顷,应优先保障乡村发展、市政配套等需求。生态空间方面,应重点改善郊野地区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态的功能布局,促进农林水一体化统筹布局,至2020年,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26公顷。
五、乡村风貌引导。规划形成“两带串四区”的郊野单元景观风貌格局。通过张家浜和外环运河两条纵横骨干河道串联起四个各具特色的风貌区,彰显唐镇郊野河网、农田、林地的各自特点,以生态重塑为亮点,形成具有浦东近郊特色的郊野生态空间。
六、近期行动计划。重点结合生态综合整治区域,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作,提升郊野地域的生态品质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七、建设用地实施保障。应依据规划有序推进农民集中安置、生态环境营造。规划保留用地应确保用地与权证一致,其中公益性用地应确保其公益性用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办理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同时应加强违法用地整治,严控新增违法用地,历史存量违法用地应严格落实相关处置要求,推进美丽乡村规范化建设。
八、生态用地实施保障。远期应进一步对接永久基本农田专项规划及其相关管控要求,河湖水面率、森林覆盖率应达到相关专项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请根据以上意见,结合镇、村实际情况,抓紧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和乡村振兴发展,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