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193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9-11-18 |
浦府〔2019〕95号
康桥镇人民政府:
你府上报的《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上报审批的请示》(浦康府〔2019〕6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康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期限为近期至2022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范围即康桥镇镇域内城市开发边界外的区域,总占地面积9.96平方公里。
二、目标定位。康桥镇定位为依托张江科学城的信息通讯及智能制造产业、宜居宜业的综合性城镇,规划在产业、文化、生态发展等方面探索适应康桥镇郊野单元发展之路。
三、镇村体系。规划形成“1E+0X+0Y”的镇村体系。其中,城镇集中安置区(E)应结合保障房体系统筹落实。
四、用地空间布局。建设用地方面,至2035年,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7公顷,应优先保障乡村发展、市政配套等需求。生态空间方面,应重点改善郊野地区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态的功能布局,促进农林水一体化统筹布局,至2020年,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135公顷。
五、乡村风貌引导。规划引导“河网星罗密布、田园阡陌缤纷”的郊野风貌,注重自然景观特色与郊野田园风貌融合。结合现状乡村实际发展特色及需求,后续应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用地布局,做好重点区域景观设计和建设工作。
六、近期行动计划及规划衔接。结合生态综合整治区域,积极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同时,应做好与迪士尼西片区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镇域各类指标统筹。
七、建设用地实施保障。应依据该规划有序推进农民集中安置、生态环境营造。规划保留用地应确保用地与权证一致,其中公益性用地应确保其公益性用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办理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同时应加强违法用地整治,严控新增违法用地,历史存量违法用地应严格落实相关处置要求,推进美丽乡村规范化建设。
八、生态用地实施保障。远期应进一步对接永久基本农田专项规划及其相关管控要求,河湖水面率、森林覆盖率应达到相关专项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请根据以上意见,结合镇、村实际情况,抓紧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和乡村振兴发展,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