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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11-18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

 

浦府〔2019〕93号

 

祝桥镇人民政府:

你府上报的《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上报审批的请示》(祝府〔20197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祝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期限为近期至2022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范围即祝桥镇镇域内城市开发边界外的区域,总占地面积73.71平方公里。

二、目标定位。依托长江岸线以及生态特色资源,通过修复生态、营造特色、构建品牌,打造“航空祝桥、活力滨海”,将祝桥郊野地区建设成为上海东隅代表全球门户形象的滨海型生态、旅游、休闲标杆地区。

三、镇村体系。规划形成“3E+30X+23Y”的镇村体系。其中,农村集中归并安置点(X)及城镇集中安置区(E)应合理安排建设周期,城镇集中安置区(E)应结合保障房体系统筹落实。本次规划创新探索开发边界外农民上楼安置模式,应进一步深化空间设计,统筹公服及市政设施配套用地布局,经市、区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镇政府按照相关规程统一进行建设和管理。

四、用地空间布局。整体按照已批镇总规进行落实,建设用地方面,至2035年,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68公顷,应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公建、市政配套等需求。生态空间方面,应重点改善郊野地区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态的功能布局,促进农林水一体化统筹布局,至2020年,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2731公顷。

五、乡村风貌引导。规划提出生态保护和生活休闲功能的结合,注重自然景观特色与郊野田园风貌融合。应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用地布局,深化风貌设计,逐步改善村居环境。

六、近期行动计划。结合生态综合整治区域,积极推进现状“三高沿线”区域、“10户以下”等居民的集中归并安置,并加快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郊野地域的生态品质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七、建设用地实施保障。规划保留用地应确保用地与权证一致,其中公益性用地应确保其公益性用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办理新增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加强违法用地整治,严控新增违法用地,历史存量违法用地应严格落实相关处置要求,推进美丽乡村规范化建设。

八、生态用地实施保障。远期应进一步对接永久基本农田专项规划及其相关管控要求,河湖水面率、森林覆盖率应达到相关专项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九、专项规划对接。应进一步衔接合庆郊野公园规划、机场联络线专项规划等内容,做好用地布局及建设用地指标的统筹。

请根据以上意见,结合镇、村实际情况,抓紧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和乡村振兴发展,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