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国际经济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我委起草了《浦东新区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浦东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浦东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要求,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8日。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浦东新区科经委综合运行处联系。
附件1、附件2联系人:袁老师,68541223,yuanyuan@pudong.gov.cn;
附件3联系人:王老师,68542739,wangsh_jx@pudong.gov.cn;
附件4联系人:辛老师,68540307,xiny01@pudong.gov.cn。
附件: 1. 浦东新区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 浦东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
3. 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 浦东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
浦东新区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国际经济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持续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世界级先导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前沿性未来产业,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由区政府按实际需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功能和主要效益发生在浦东新区,符合本措施规定条件的企业和单位。
第二条 强化科创策源功能。设立浦东新区自然科学基金,鼓励国家大科学设施开放共享,支持重大科创功能性项目,推进技术攻关揭榜挂帅,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发展。
第三条 推动科创成果转化。支持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建设,鼓励科创载体高质量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强技术合同交易,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第四条 营造优质创新生态。推动企业应用科技创新创业券;支持重点科创赛事,鼓励重大科技交流活动;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协同创新战略任务,支持协同创新企业发展。
第五条 加快产业集群建设。支持产业链核心环节企业、产业功能性平台等落地;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促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提升存量空间绩效,鼓励产业规模跃升,培育世界一流领军企业。
第六条 推进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集中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快从点状突破向链式创新升级,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韧性;支持未来产业发展。
第七条 鼓励创新示范应用。支持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和迭代升级,鼓励核心设备和创新产品应用销售;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零部件、装备实现突破;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汇聚国际优质资源要素。
第八条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对标提升计划,支持中小企业高成长和提升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和数字化转型。
第九条 加大配套及专项支持。对获得上海市级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按要求给予一定配套支持。对落实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大战略任务以及区政府明确支持的重大项目,按专项方案给予支持。
第十条 附则。本措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科经委和区财政局另行制定发布。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可参照执行。
关于《浦东新区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一)出台的必要性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阶段,《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将“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作为核心目标,要求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突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浦东新区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需主动承接国家战略使命,为全国科产融合发展探索路径、提供示范。
因此,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国际经济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持续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世界级先导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前沿性未来产业,区科经委会同相关单位研究起草了《浦东新区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关于 “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的专项部署,明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构建等重点任务;
3、《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4、《上海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三)起草过程
9月以来,区科经委多次召开讨论会议,对相关企业开展调研和座谈,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对《若干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多次征求市、区相关部门意见。
二、主要创制性
(一)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10条措施,主要支持内容:一是强化科技创新(第2—4条)。强化科创策源功能,推动科创成果转化,营造优质创新生态。二是推动产业发展(第5—7条)。加快产业集群建设,推进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创新示范应用。三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第8条)。支持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和数字化转型。四是配套及专项支持(第9条)。对市级立项项目给予配套支持,重大战略任务项目给予专项支持。
(二)配套文件
《若干措施》明确,本措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科经委和区财政局另行制定发布。
三、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9月23日、24日组织召开数场重点企业座谈会,10月24日召开“十五五”新型工业化重点企业座谈会,会上听取企业对《若干措施》的意见;
《若干措施》拟于近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拟以区政府名义印发。《若干措施》无涉密内容,审议通过后,拟全文主动公开。
四、免申即享情况
《若干措施》为全区引导性措施,不涉及具体政策执行落实工作,不涉及“免申即享”有关工作,文件提及的有关政策支持方向,将由政策对应部门按规定出台政策办法,明确申报条件和对象。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